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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27入菩薩行論二之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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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認為,「我」的條件是:獨立、恆常(不能改變)、非組合。只要有上述的條件之一,就不能稱為「我」。我們因為有感受,所以認為有一個感受者在這,稱之為「我」。老師說,痛苦的感受有,但是建立在五蘊之上(色/受/想/行/識),並沒有一個「我」在感受痛苦。五蘊和合會產生作用,但不會有「我」。

在現在所謂的末法時期,學佛的歷程上會碰到更多內外的障礙。包含來自社會的期許與壓力,以及與自己相關的事物看得愈來愈重。唯有脫離執有,才能真正自在,真正快樂。

我們必須依於眾生的助緣才能成佛。努力幫助別人最大的受益者是自己。父母師長是恩田,三寶是福田,苦難眾生是悲田。能廣大布施三田,則能成就廣大善德。

修行是靠自己來,不是等別人給予,或從天而降。修行之道是漸次圓滿,有前才有後。先生起次第再來才可能達到圓滿次第。前面的功課沒作好,後面的修道就會有阻礙。從四共加行,四不共加行開始,集資淨障,逐一來完成。

入菩薩行論第五品《護正知》第七十偈:

念身如舟楫,唯充依來去;為辦有情利,修成如意身。

應該把身體看成一艘渡越苦海的船筏,它只是我來去修善的工具罷了;然而,為了實現有情的利益,我仍應加以維護,以便利用它來修鍊成如意的清淨佛身。這是我們可以做到的,甚至說我們應該做到的。

 

台長: 小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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