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月底,收到通知,我一篇文章摘要被國際愛滋研討會接受。這會議將在八月初於墨西哥市舉行。由於,我原先已打算七月底去南非德爾班市參加一個國際社工教育會議,發表另一篇文章。對我而言,買環球機票也許會是一個不錯的選擇。畢竟,我在二月初從網路上查到的機票價格,無論是「雪梨、墨西哥」或「雪梨、德爾班」來回機票,都是在兩千五百澳幣左右(含稅)。但是,如果我規劃得宜,也許我可以用3100澳幣(不含稅)的價格,買到包含至少六個點的環球機票,這樣除了去德爾班與墨西哥外,說不定我還可去歐洲與美國走走瞧瞧,順便回臺灣一趟。
然而,當時,我雖知道我會參加入籍典禮,正式成為澳洲人,但在沒拿到澳洲護照前,我無法離澳洲國境,也無法定與買飛機票。所以,我決定,等拿到澳洲護照後,才開始機票搜尋與訂購手續。
拿到澳洲護照後,我再次從網路與旅行社那邊查詢機票狀況。我原先希望的行程如下:雪梨→德爾班→倫敦→墨西哥市→洛杉磯→臺北→雪梨。
在短短一個月之內,經過非歐美亞各洲,飛過印度洋大西洋與太平洋(我還沒去過歐洲,並且也還沒有飛過大西洋),這一趟期待中的旅行,會讓我有很多第一次。所以,光看上述我希望的行程,就實在令我很期待。
不過,因為航班與航線緣故,旅行社所能幫我找出的行程則是:雪梨→約翰尼斯堡→德爾班→約翰尼斯堡→倫敦→法蘭克福→墨西哥市→洛杉磯→雪梨。
這行程所需用的里程數正好是28000多哩,剛剛好在第一層的範圍內;如果我要多加臺灣那一站,我就會超過29000哩的價錢範圍,而必須付34000哩的價錢(不含稅的價錢是3500澳幣)。另外,由於這種環球票與航空聯盟有關,我主要行程看樣子比較適合星空聯盟;而所有星空聯盟的飛機都沒有直接從洛杉磯飛臺北的航線(真的?真令我意外。),所以我只能在東京、曼谷或新加坡轉機;但一轉機,我所需要使用的里程數就會往上飆。不然,就是我自行購買轉機點與臺北那一段來回,但這樣做也不會便宜到哪裡。
然後,「稅」則是遠超乎我想像之外的貴:29000哩那行程,稅總額約是800多澳幣;34000哩那行程,稅總額則高達1300澳幣。換句話說,換句話說,我那看似漂漂亮亮的環球機票,也會逼近四千五百或五千澳幣左右,實在也便宜不到哪裡。雖然,環球機票還是比買幾段單程機票來得便宜許多。
雖然學校會給予少許補助,但補助上限只是2500澳幣,連機票費用的一半都可能還不到。更別提會議註冊費、住宿費、基本開銷等等。我知道我可以住廉價背包客棧,能走路就不坐公車,省吃儉用,把花費盡量降低。只不過,就算我能精打細算,省吃儉用,申請到學校補助金額的上限,我還是得至少自費兩千到三千澳幣。況且,我會有一個月的時間是在外東奔西波,這樣的時間對我而言,太久了。
我問著自己,這樣會不會太浪費與奢華了?的確太浪費與奢華了。所以,在仔細估量與盤算後,我決定,兩個研討會都不參加了。於是,隔日,請旅行社把機位取消,也發了兩封信給研討會單位,撤回我的文章。
旅行社那小姐口頭上雖說:「沒事!沒事!我能理解!」但我知道她心理多少會很不舒服;畢竟,雖我繳交了一百塊澳幣為訂金,但為我這樣的行程,她前前後後總共花了將近兩個多小時的時間,在查機位、確認價錢等事。而且,就如她所說(以及我所看到)的,因為環球票真地複雜,在那段時間內,她沒辦法做其他生意。對她真地是非常地不好意思。不過,很實際的一點是,我也沒辦法因為對她不好意思,而買了那張環球票吧!
另外,我也使用過星空與天合聯盟網路查詢這樣的環球機票。但是,網路上所開出的票面價格(不含稅)還是比旅行社開出的價格高出許多;並且,網路系統並不會告知便宜機位是否沒位了,所以系統顯示出的稅及其他費用的總金額,遠比旅行社報出的價格昂貴許多。
#
在遺憾地取消那期待已久的環球旅行後,我決定趁著機票還沒有大漲前回臺灣一趟。
這次回臺灣,除了省親探友之外,就是處理我的眼睛問題。三月中時,兩個眼睛忽然紅腫的厲害。在看過GP(家庭醫生),使用了眼藥水,兩三個星期後,兩個眼睛到了晚上還是會有血絲,而且偶爾還是會不舒服。
最後,GP只好建議我去看眼睛專門醫生。出過國的都知道,在非臺灣地區要看「專門」醫生,又貴,而且診又很難約。但因為眼睛多重要啊!所以還是乖乖地約了診,付了貴貴的費用(180塊澳幣)。沒料到那眼科醫生在看過我所記錄的眼睛曾有的症狀、曾使用的藥水與種種方式,並頗仔細地檢查我雙眼後,卻對我說:「你眼睛看起來沒問題。」啊!?啊!?我曾有眼睛痛、眼睛紅腫等現象,就診時,眼睛偶而還是會覺得不舒服,甚至到晚上八九點多時,雙眼會出現血絲;那眼科醫生竟說,我眼睛看起來沒有問題。啊?
現在五月初了,這症狀還是有,只不過每天發生的程度不一;所以只能希冀回臺灣時,可以好好處理這問題。
#
父親的一位同學兩個星期前,往生了。
但是令父親有點生氣的事情是,他朋友住院時,竟交代秘書:「不要告訴任何人。」所以我父親完全不知道他生病,也不知道他在往生前已在醫院裡住了一個多月。
從小,我就認識這位叔叔了。他有一個異於常人的習慣,就是他常常是在晚上十點多或十一點多打電話給我父親,而且電話一講就是一兩個小時。我父親雖是夜貓子,但還是不喜歡有這樣的電話;然而,畢竟是初中同學,到今年,也是快六十年的交情。所以,就一直忍著他。而因為這樣,我們全家也都習慣晚上十一點多接到電話,甚至接到電話時也仍然客客氣氣地;畢竟,說不定,這電話又是那位叔叔打來的電話。
此外,這位叔叔也很喜歡管我們家的事:
我大學選擇念哲學系時,他就特地跟我約談過一次,曉以大義,分析念哲學系的利弊得失,並強烈建議我入學後轉念管理或商。我當然沒管他。考上碩士班時,他又特地跟我約談一次,告訴我念碩士班時的心態與方法等等等。碩士班畢業,在軍中窩了一圈,工作一段日子後,他又把我找出去約談,問我要不要念博士班等等之類。
在經過多年特地與我約談都不見成效的狀況下,他甚至把念頭動到我弟身上,並一直跟我父親說:「把你小兒子交給我吧,我不單單會讓他唸完大學(我弟只有專科學位),而且我還會讓他唸完碩士。」我父親當場也沒說啥,只是在日後聊天時,偶爾提及這位叔叔曾說過的話語。
曹叔叔,祝一路好走。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