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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22 12:30:18| 人氣208| 回應2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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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馬泰遊記第一篇

2007 馬泰遊記第一篇

我想保存我二零零七年前往馬來西亞與泰國的經驗與記憶,但又不想把這樣的經驗依流水帳或編年體似的方式呈現。因此,我試著以不同主題,整理與寫下我這段不到兩個星期的過程。我希望,我能有始有終地寫完我想寫的東西,如果沒有,那,那就算了。

什麼是我第一個想要記錄的議題呢?嗯,別太意外。老實說,第一個冒上我心頭的想法是,嗯,「回教徒」。這議題的浮現,倒不是出於什麼文化衝擊下的大開眼界等理由,而只不過出自於這旅途中一個短暫卻莫名所以的萍水相逢。

雖然,在臺北市與雪梨都會區都有清真寺與回教人口的存在,但是,我在台北與雪梨生活不算短的歲月裡,我卻一直沒有認識過回教徒朋友、同學或親戚。回教、回教徒、回教人口,對我而言,就只是,歷史課本上的記載,或偶時出現在報章雜誌上的新聞事件主角。印象中,我也沒看過與回教相關的電影(好啦!有時電影中也許有些反派角色是回教徒,但那終究不一樣。)不過,老實說,我並沒有對回教(這個號稱對同性戀人口相當不友善的宗教)有多大興趣。

馬來西亞終究是一個擁有眾多回教徒的國家。一到馬來西亞,無論是在吉隆坡(Kuala Lumpur)或是檳城(Penang),我都可清楚感受到回教徒或回教勢力的影響與存在。但對一個只具觀光客身份的我而言,該地區是否有眾多回教徒或者回教勢力大不大,都與我無關;再加上,某種程度而言,我是個很容易與環境疏離的人。

在檳城,我住在一個四星級的旅館裡面(真感謝檳城相對之下較為低廉的物價水準,讓我可用約比住在雪梨、墨爾本或紐約廉價背包旅棧高一些些的價錢,住在四星級旅館中較低價的房間)。在旅館房間的床頭櫃上,我看到了一個我在美加澳洲旅行時從來沒有出現過的東西:可蘭經。頗奇怪的,我卻得在房間左找右找的狀況下,才勉強在另一張桌子的抽屜角落裡發現美加旅館內必備的聖經。雖然,我對基督(天主)教的聖經(無論是新約或舊約)聖經也沒特別偏好或感覺。但這種「很容易發現可蘭經,卻不是那麼容易找到聖經」及「聖經與可蘭經竟可同時被擺放在同一房間內」的狀況,還是讓我小小訝異了一下。我很好奇,如果是這兩種宗教下的基本教義派的狂熱份子住進這房間,看到這狀況,會有怎樣的想法。說不定,那聖經就是在這樣的狀況下,被某人藏擺在不容易發現的地方吧!不過,我自己承認,這純粹是我對所謂「基本教義派宗教狂熱份子」刻板印象下所得出的好奇,非常地不政治正確。

恩,上面囉哩囉唆的這一堆,當然不是我想要講的重點。我會想要在這樣的旅遊記錄中講回教徒,起因於我在檳城的時候,基於一個莫名其妙、不知所以的狀況,認識了兩個從巴基斯坦來馬來西亞的回教徒。

依我過往的習慣,我不會特別強調我在旅途中所認識的人的宗教背景。只不過,這兩個人(及其餘我連名字都記不住的他人),在我們認識與交談的短短幾小時內,一再地強調,他們是很虔誠、認真的回教徒。所以,為了呼應他們這般努力地強調,我認為我也該稍微虔誠地提及他們這樣的宗教背景。雖然,我還是不認為所謂的宗教背景有怎樣的意義與重要性。

到檳城的第一天,基於想要認識環境的心情下,我離開旅館到處溜達。只不過,我下塌旅館的所在區域,看樣子應只是檳州島上的郊區地帶,距離檳城大橋、檳城古城、或檳城丘陵等名勝古蹟都有一段不算近的距離,所以我只能在悵悵然、無可奈何的心情與狀況下,去逛鄰近旅館的一個賣場。畢竟,在我旅遊的行事曆中,去逛賣場,恩,實是件可有可無的事。

在逛賣場的過程中,我隨意走走瞧瞧,看著一堆人精挑細選那些相較下價格低廉、但我一點也不需要的名牌服飾、電器、手機或消費品。雖然,看到那鮮豔樣式與顏色的回教服飾時,確實有想要購買的慾望;但一想到我的衣服其實已夠用,再加上將來還有可能得遠渡重洋搬家回臺灣的狀況,就隨之打消購賣的念頭。在這樣的心理因素限制下,逛賣場,對我而言,則不折不扣地成為一件可有可無的事情。

信步上了三樓時,一個不錯的中東男人,暫且喚名為A吧,在一家回教女性服飾店前,與我四目相望,眼神對上了。

一陣禮貌性的招呼後,開始一段有點言不及義的寒暄與交談,例如「你哪裡來?怎會來檳城?對檳城的印象?臺灣與中國之間的關係。」等等等等。但畢竟這只是我到檳城的第一天,我哪可能會對這城市或這區域有怎樣的印象與認知。老實告知那男人之後,他則毫不猶豫地寫下他電話號碼,並要我之後打電話給他,他會趁我還在檳城、而他白天不需要開店的時間,開車帶我去檳城北邊海灘走走瞧瞧。「檳城北邊海灘不錯,值得前往一遊。」他這般熱絡地說著。

從閒聊的過程中,我知道:他來自於巴基斯坦,有中東民族那邊的血統,是個回教徒(但是我不是很清楚他所屬的派別)。兩年前持商務簽證來到馬來西亞,希望能成功移民到這個國家。現在跟朋友合開了這間專賣回教女性服飾的店,生意還過得去;另外,跟兩個朋友一起合租一棟公寓,所住的公寓距這賣場不遠。

看樣子在平常不過的對話內容,但對我而言,那對話的氛圍與狀況,卻很像酒吧內釣人的情節。而且,他竟還問我「結婚了沒?」我真地不認為,陌生人間,這「結婚與否」的問題只是純粹的禮貌性問候。於是,老實回答他,我沒有跟女人結婚。只不過,身處在一個對同性戀有點保守的亞洲回教國家(馬來西亞前副總理曾因與男人肛交,在大牢內關了快十年),而對話對象又是一個回教徒。無論如何,我得謹慎。然而,為什麼在談話過程中,我們四目仍然相望,而眼神也一直有禮卻專注地看著對方呢?這,嗯,這,嗯,很曖昧,不過,無法深究。

這樣瞎攪和下去,也不是個辦法。雖然面對一個不錯的中東男人搞曖昧是相當挑逗與刺激的事情,但我心理卻在想:「要是沒有什麼搞頭的話,其實沒必要花費時間在這對話上。」我清楚知道,當這段對話結束後,我不會打電話給他,也不會央他帶我去北邊海灘走走瞧瞧。我猜,多年前在舊金山的經驗,讓當身處在外地異鄉的我時,有了謹慎與小心。

順著話題到一個段落,我看似不經心地說道:「你是個好看的男人呢!」

A此時卻一反之前的熱絡,眼神移到一旁了,語氣也變地相當客氣說道:「我只是想表達我的友善,盡盡地主之誼。另外,我是個虔誠的回教徒。」是嗎?我心理不置可否。不過,這樣也好,事情清爽多了;再禮貌性聊一聊,就說聲再見,走人吧。

告別之際,他忽然又冒出一句話,而眼神又繼續專注地看著我:「記得打電話給我,我會帶你去海邊走走的。不然,把你旅館資料給我,我跟你聯絡。」

「你真是好心。謝謝你了。」我一面掏出旅館名片,寫上房間號碼,「這我旅館名片,我住XXX號房。謝謝你了。你知道的,我旅館距這邊非常近,關店後有空到我房間坐坐聊聊。晚安,先不吵你了。」我心理卻在嘀咕,這回教徒在幹嘛呀?

接下來的三天,在研討會會場中穿梭來去,認識了一些亞太地區各國的學者,準備自己的會議報告等,沒時間打電話給這個回教徒A。當然,他也應該是沒打電話給我。說應該,是因為,旅館櫃臺曾留言給我,有個男人打電話給我,卻沒留姓名與電話。這奇了,會是誰呀?全世界只有三個男人知道我這段時間會在這間旅館,我父親,我澳洲的男人,及那個回教徒。我父親與我澳洲的男人是不會打電話給我的,他們知道寫電子郵件給我是比較保險的方式;況且,我父親不會撥打國際電話、也不會說英文。那個回教徒?不太可能。

在研討會結束的那天,亦即是旅館退房前的前一晚,我去那個賣場買麵包。心理想著,反正都要離開這個區域了,就順道去跟那個回教徒說聲再見吧!

上了三樓,他跟他朋友正忙著把東西擺放進店裡,準備關店。但是一看到我,他竟還是很熱絡地說著:「對不起,沒有留言給你,也沒有到你旅館找你。」

「你有打電話給我?」

「是呀!但你不在,我猜你應該是在研討會忙,所以也沒有留言。」

「你真地有打電話給我?幹嗎呀?」

「是呀!你不是邀我打電話給你嗎?等我一下,我把東西收一收,我帶你去見我朋友,而後找個地方聊聊。」

「你先忙。」竟然是這個回教徒男人打電話給我。真是不可置信呀。

他在忙的時候,他的商業伙伴,就叫他B吧,對我笑了一笑,開始聊了起來。

怎麼說呢?就我過往累積的同性戀實務經驗而言,A的商業伙伴B,應該八九不離十是我輩中人。

聊沒多久,B也問了那個我認為,陌生人之間,除了釣人之外,不太會問的問題:「你結婚了嗎?」為了省麻煩,這次我直接說「沒有」,而並沒有用「我沒有與女人結婚」。

B:「是嗎?我也單身。」說著說著,他緩緩靠近了我,雖然我們身體之間還是有個距離。

老實說,這身體姿勢與語言所散發的性邀約訊息算很明顯。但,我沒輕舉妄動,也沒有移遠我與他之間的身體距離。因為,我不清楚,他們兩人之間到底有著怎樣的關係(他們真地只是商業伙伴嗎?有沒有可能他們其實是一對伴侶,卻對外宣稱是商業伙伴?)我不清楚在回教文化影響下,我過往在臺灣或澳洲所培養出的男同性戀實務經驗是否可依然運用在這邊。我也不清楚,A會怎麼想。而且,從我與B的對話中,我察覺到「A有跟B提及我」這件事,所以B知道我來自於臺灣,來檳城是為了研討會等等。再加上,我那時認為,A所說找朋友一起聊聊,應該會包含B。所以,我決定,按兵不動,不給予這B所散發出的身體訊息一個清楚的回應。(不過,我必須招認,最主要關鍵在於,B不是我的菜。我真是壞呀!)

A把東西收好之後,關鐵門之際,B也前去幫忙。從他們的互動,我猜,他們應該真地只是商業伙伴。而後,他們又彼此交代了一些事情;A就對我揚揚手說,「走吧!」此時,B則走過來對我說:「晚安。有個愉快的夜晚。我今晚沒辦法與你們一起聊。很高興認識你。」

這是怎麼一回事?我心理納悶著。不過,我還是禮貌性地對B道了聲晚安。

A當日騎機車前來賣場,在只有一頂安全帽的狀況下,他實無法騎著機車帶著未戴安全帽的我在檳城島上走走瞧瞧。於是,他建議,請他朋友開車來接我們,而後看我是想要去北邊海灘,或者就只是到附近的大學走走瞧瞧,當然他也可以帶我去這島上的迪斯可舞廳。對去什麼地方,我沒啥意見。只是,我不太有興致在晚上漆黑一片時前往海灘。晚上漆黑一片時去海灘,能看些什麼,做些什麼嗎?我納悶著。

在等他朋友開車來之時,我想擺放我買的食糧、及一些貴重用品,並把護照影印本帶在身上所以邀他到我房間。

當然,什麼事情也沒發生。

不同文化背景、不同國家、不熟悉的遊戲規則,使我認為,在未得到清楚明確訊號前,稍安勿躁是該有的基本原則。但,稍安勿躁只是種說詞。嚴格說起來,其實是我對有些男同性戀者用來試探對方是否有意圈圈叉叉或我輩中人的種種招數與伎倆,有種萬分不願意使用的潔癖心態。在這潔癖心態影響下,當然不會有什麼事情發生。

後悔、扼腕、怨嘆嗎?至少,到現在為止,這種種徵兆與感受還未出現。如果,妳(你)要說(詮釋),我寫這篇文章有可能就是種間接抒發我的後悔、扼腕與怨嘆的象徵。嗯,我也無法說這樣的詮釋不對或不精準。

他朋友來電,告知其已抵達旅館對面,並問何時我們可下樓與他會合。沒必要讓一個素未謀面、萍水相逢、莫名其妙被拉來當司機的人在車上百無聊賴地等我,所以二話不說,下樓。

他朋友的車停在旅館馬路的另一側,偏偏過馬路的人行道是在此條馬路遙遠的另兩端,所以橫跨一堆車子橫衝直撞的馬路,是種不得不的選擇。但在橫跨這八線道的馬路過程中,那個回教徒A竟然以一種不扭捏的態度就這樣牽起我的手,一直牽到他朋友的車前。

他朋友搖下車窗向我們打招呼。嘖嘖,又是一個可人的巴基斯坦回教徒,就先稱呼他為D。這位D先生,長地極似現在高居男子職業網壇世界第一寶座的費德勒先生。

在車上,由於我與D先生都在前座,再加上D先生的英文真地比較容易懂,所以我就開始與D先生聊了起來。還是那些問題,「你哪裡來?怎會來檳城?對檳城的印象?臺灣與中國之間的關係。」等。當然,那個「你結婚了沒有」的問題也還是出現了。

我開始懷疑,這個被某些地區文化視為高度隱私的問題「你是否結婚了」,其實對回教徒而言有可能並不是那麼地敏感或忌諱。因為,到了大學沒多久,又認識了兩三個回教徒,他們也竟然都很輕鬆看似不在意地問我「你結婚了沒有」的問題。

這次,我就直接說「No!」他笑笑地說,「我也還沒結婚。」「但你還年輕呀,所以你應該還不必考慮這事吧!」「你猜我幾歲?」「二十五、二十六左右吧!」「不!不!不!我已經三十一歲了。他(指A先生)跟我同年,都已經結了婚,而且有兩個小孩了。」「他跟你同年?」在後座的A先生說話了:「有疑問嗎?」。「有。我一直以為你四十好幾了。」我開玩笑地說著。「什麼?你真地認為他二十幾歲,卻認為我四十好幾?」「是。有疑問嗎?」我學著他語氣笑笑地回答。他兩人都開懷地笑了。

接著,A與D開始用一種我聽不懂的語言對話。我不確定那是阿拉伯語或是巴基斯坦的方言。然而,我不介意。

D把車開到他所就讀的大學校園一旁,找到了另一個畫家朋友。當畫家幫A素描時,我則與D繼續聊天。他告訴我,他選擇來馬來西亞,是因為這是一個回教文化可以被接受的社會;而且這邊的生活比巴基斯坦好太多、而且自由太多了。他生活在這邊的時候,才感受到什麼叫做輕鬆自在的生活。他打算畢業後就留在馬來西亞工作,應該不會回巴基斯坦了。「你沒有打算到其他國家或地區去嗎?」「沒。我是一個回教徒。我不想到一個對回教文化有誤解的國家,就算那個國家有可能比馬來西亞更自由、更好。」「那麼,中東地區呢?」「但因為我是巴基斯坦人,而不是阿拉伯人。雖然我會說阿拉伯語,但我不認為當我在中東一些比較穩定的國家待著時,我的生活會比在馬來西亞這邊好。」我不瞭解,所以就沒有繼續問了。

接著,我們到一家冰果室去喝飲料,繼續聊天。但由於那環境太吵雜了,我實在沒有辦法聽到他們的對話,我就在那邊當個會微笑的花瓶,點頭、安靜地假裝聽他們說話。但當時的我就在想,我何必如此溫良恭簡讓地在這環境下虛擲時間呢?而且,我明日可是要退房到另一個城市呢。

所以,私底下對A說了聲:「我累了。可以送我回旅館了嗎?」「好!再等一下下。等那三個人的對話結束。」

之後,則是那個畫家朋友開車帶著我、A與D,送我回旅館。這是另一個我搞不懂的事情:有必要這麼慎重與麻煩嗎?D開車帶我與A回去不是方便許多嗎?不過,因為有太多事情是我所不瞭解,而且看樣子也沒有辦法去瞭解的,所以,就算了。

回到旅館,D與那個畫家,留下他們的電話、電子郵件信箱給我,並(禮貌性地)說著「請保持聯絡。」我笑笑地收下這個禮貌性的資訊。但此時A則問道:「留你的聯絡方式給我們吧!說不定,哪天我可以到臺灣找你呢!」喔。是嗎?所以,我也只好禮貌性地留了電子郵件信箱給他。但我心理卻在納悶,萍水相逢的狀況下認識,有必要續留聯絡方式嗎?

回到房間,我倒頭就睡,只是,這樣萍水相逢地與兩個回教徒認識,還真是好玩。

台長: 蘭花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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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點.
唉唷~~~

我一直期待結果是豔遇,結果好烏龍喔^^&quot

真是一整個有趣的認識回教徒紀錄,這樣說來,我好像還沒有認識過回教徒耶。
2007-09-24 11:11:47
自言自語的蘭花楹
親愛的光點:
我不是在文章一開頭就說了,這是一篇基於「一個短暫卻莫名所以的萍水相逢」狀況下所寫出的文章嗎?這就暗示了,這篇文章沒有什麼豔遇經驗。而且,我已經三十好幾的人了,已經不是那麼容易有豔遇的歲數了。(好啦!我承認,露水過程還是不免有的。)

但是,這次旅途中,倒沒有出現可以令我難忘的短暫情緣。好可惜喔!!(裝可愛的嘆息貌)
2007-09-24 12:45:34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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