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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12 19:12:47| 人氣298| 回應4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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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驚險的旅遊經驗

嗯,這是順著之前的討論,我還想繼續講的東西。

其實,我過去的幾次旅遊經驗,無論是不是參加研討會,都還算不錯,而且也都有些不錯的旅遊小邂逅。然而,有一次,我在美國舊金山時,那原本以為會是另一個美麗的旅遊小邂逅,卻讓我在那當下有著頗大程度的忐忑不安。

舊金山是個美麗的城市。而且也算是我第一次一個人獨自閒晃的城市。

那次去美西,是我第二次離開台灣。去美西是跟團一起走,由於那個美西團是洛杉磯進、舊金山出,所以在報名繳團費之際,我就要求旅行社幫我的機票延後一個星期,讓我能夠在舊金山多待一會。

舊金山也是一個有名的同志城市。那時的我當然也不會錯過去同志酒吧的機會。

一個星期五晚上,我在一家同志酒吧跳舞之際,我跟一個拉丁裔的男人勾搭上了。不過,因為是跳舞,所以眉來眼去、上下其手,對我而言,都是還可以接受的事情。

我原先的計畫是,在玩過兩家同志酒吧後,我要去朋友口中一個讓他曾經很放蕩、很墮落、並且在那被當作狗與性奴隸,而且曾經有過幾次非常不安全的性行為的性俱樂部探險。

所以,當我覺得跳舞跳夠了之後,我對那個男人說了聲「謝謝」後,轉身離開酒吧。男人追了過來,問我要不要到他家坐坐。當然,這絕對不會只是單單地坐坐而已。

我笑笑地對他說了聲「不」,並且告訴他我想要去性俱樂部的計畫。

他一聽到性俱樂部,臉色一變,一臉哀傷的樣子問我:「我都已經邀請你了,你為什麼還要去性俱樂部,這麼一個不是很安全的地方呢?同樣都是性,你已經認識我了,那何必再去性俱樂部浪費時間與金錢呢?」

我還是對他搖了搖手,笑笑地對他說聲謝。

「那麼,這樣好了,我開車帶你過去,你隨時可以改變主意。」

嗯,如果有個免費的司機願意帶我過去那有點小遠的性俱樂部,聽起來也還不錯;所以,關於這個邀請,我就沒有拒絕了。

坐在他的車上時,他問我,要不要先去其他地方逛逛,看看夜晚的舊金山。我對他說,這倒不必,直接帶我去那家俱樂部吧。

他則沒多說話,乖乖地發動車子,帶我到了我原先想要去的地方。

下車之際,親了他一下,並再次道謝。

「真地不去我那邊?」

我再次搖搖頭。

結果,出乎我意料的,他落淚了。

喂喂喂,這位先生,我心理這麼想著,對你而言,我只不過是一個短暫的過客或一夜情的對象,你也沒必要落淚吧!?而且,為了一個拒絕你的一夜情對象落淚,這太誇張了吧!?

但有人開始要哭了,我總不能這時離開吧。所以,雖然我已鬆開了安全帶,但是我並沒有開出門離開。

「怎麼了?為什麼要落淚呢?你知道的,我只是來舊金山旅行,幾天後就要離開了。何必如此呢?」

他就開始說一堆好聽的話,並且繼續問我,都有這個機會認識了,就算我很快就要離開美國,但為何不願意給他一個與我共度春宵的機會呢?

我那時,心太軟了。為了一個到現在我已經忘記的原因,我嘆了一口氣,「好吧!走吧!不過,你家在哪,遠不遠?我明天要怎麼回我住的地方?」

他一聽到我說好,臉色又便開朗起來:「不遠。我保障,我明天還是會開車送你的。」

我那時不只是心太軟,而且也太無知了。我當時對美國到底有多大其實並沒有很清楚的概念。心想,好吧,如果你說不遠,那就應該真地不遠吧,大不了,我明天自己坐公車或坐計程車回來。

我那時真地沒有概念,台灣人與美國人其實對於「遠」這個字是有著不同的定義與認知。我以為,舊金山就像台北一樣,會到台北同志酒吧玩的人大多是住在台北市;不然就是哪種很靠台北市的台北縣,例如永和、板橋、三重等地;不然,就是外地到台北玩,住在旅館的人。

我沒想到,他口中的不遠,竟然是我概念中的很遠。

他開車沒多久,就上了高速公路,我靜靜看著高速公路上昏黃的燈光,沒說話。只是,過了三十分鐘,都還沒到他家之時,我忍不住問了:「都已經三十分鐘了,怎麼還沒有到你家。」

他給我一個當場讓我傻掉的答案:「不。我還要再開一小時左右才會到我家。」

WHAT!!!!!

你家距離舊金山是一小時半的高速公路車程?你開車來回三小時,只是為了到酒吧去玩?

「是呀!這有什麼好驚訝的。很多人都這樣做呀!這樣的距離不遠呀。開車才一小時半而已呀!有些人必須開車單趟三小時才能到酒吧玩呀!放心,我明天會開車帶你回來的。」

我心中用台灣的狀況衡量著,我認識的朋友中,有誰每週末會開車一小時半從苗栗開車到台北只是要到酒吧玩?雖然我認識的人不算少,但就我的台灣經驗而言,好像沒有人會這麼做。最遠的好像就是住在新竹的朋友吧。但是他們也很少這樣每週會跑一次台北吧!

我的天呀!!!!!!!!我真是完完全全地狀況外。

(要回家了!先寫到這邊。有空,我會把剩下的部分補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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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15
雪梨現在下大雨了,下午才在達令港觀賞好風好景的我被雨困在研究室回不去,只好試著把這篇文章繼續寫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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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下,我其實應該央求他在下個交流到掉頭迴轉,把我送回舊金山的。

但是,當下,為著我現在也不確定的原因,我並沒有這麼做;我依稀記得我那時候只是在想,「挖勒,我該怎麼辦,一小時半車程的地方,應該是不太可能會有大眾交通運輸工具了,就算有,我也不確定我身上的錢夠不夠(這是因為有人建議在美國身上現金不要帶太多,所以我只帶我認為應該夠用的錢出門而已。但我怎會料到我會被帶到一個車程要一小時半的地方呀?)。嗯,如果他明天不送我回舊金山怎麼辦?如果我其實遇到一個喜歡對黑髮亞洲男人下手的連續殺人狂怎麼辦(這是看完漫畫『紐約紐約』的後遺症)?或者,如果他只是隨便把我帶到一個荒郊野外,就把我棄之不顧,我該怎麼辦?」

雖然念頭一大堆,但是我竟然還是沒有行動,繼續看著車外,一臉「好吧,既來之則安之,看他能奈我何的瀟灑心態」。

夜色中的美國高速公路其實與台灣差不了多少,在交流道與交通號誌處有著雖昏暗但仍可清楚看到路況與號誌的燈光,其他地方則是一片漆黑。

他繼續開著車,一面很悠閒地與我聊著,他的工作、他的生活,他從巴西移民到美國的經驗等等等。

而後,一陣子過去,他下了交流道,順著大大的路,開到一個很空闊的地方,在那空闊的邊緣處,有幾幢房子屹立在那邊。他指著一幢房子對我說著:「我住的地方到了。」

「你住的是公寓還是房子?租的還是買的?」

「這邊沒有公寓,全都是獨棟的房子。這是我買的房子。不過,因為這地段不是在都會區,所以房價算便宜。」

他住的房子,一樓整個打空,就是作為車庫,並不像台灣,是把車庫建在地下室。我那時就在想,真是地大的地方呀,整個一樓竟然可以這麼奢侈地來做車庫。

他把車停好之後,請我下車,並一面介紹著:「這是車庫;從這個樓梯上去二樓是客廳、廚房與飯廳;三樓,是我工作室與客房;四樓則是主臥室與主浴室。」而我則這樣隨著他上了四樓,一面在想:「真是奢侈呀,一個人住在四層樓高的獨棟房子裡,而且每一層樓的面積還不算小。真真是奢侈的國家呀。」

到了四樓,看到他的大大大大的主臥室;我懷疑他的主臥室比一個排球場還要大。

正中間擺放了一張大大的雙人床(應該是king size);牆緣邊則是一大片的built-in衣櫃;衣櫃的表面全都是鏡面;地板上是厚實的地毯;在窗戶邊有三四張懶骨頭;另外,另外,另外,他的主臥室裡面竟然還可以再四個角落擺放四個不算小的佛像(還是觀音像)。而他的雙人床則正好落在四個佛像中間。

看到他房間佛像(或觀音像)與床的擺設,我第一個念頭是:「先生,你這樣豈不是讓你自己自動地進入了四大金剛俘魔陣?你這巴西人的品味還真是特異呀!!!」

而且,在四大金剛像或觀音像的擬視或監視下,我懷疑,我會有多大的興致與你發生性行為。

能夠想像那我眼中荒謬、他眼中是別有特色的布置景況嗎???而且,我還要在這樣的擺舍下與這個巴西人發生性關係。

趁他不注意時,我不由得地嘆了一口氣。

好吧,看樣子,我應該不是遇到可疑的連續殺人魔,也不會被隨便地棄之在荒野蔓草間;而且,我也不是到一個骯髒凌亂的小房間裡;某種程度而言,我應該反而感到慶幸與安慰才是。

但是,我並沒有感到慶幸。

「洗個澡吧?」

我不置可否地答應了,並轉身跟他到了浴室。那浴室不算小,但是,但是,這巴西人怎麼那麼喜歡金色呀???他竟然有一個金碧輝煌的浴室。我心理慘叫一聲:「啊,一個金碧輝煌的浴室。」

我完完全全地失去了興致。

洗完澡後,我老實跟他說,在這樣的狀況下,我沒有興致跟他做愛。在四大佛像面前耶。雖然他還是一再故做可愛的央求著,脫下了他的衣衫,並試著開始逗弄我。我再次在心中慘叫:「體毛濃密(一個叉)、肚子不小(加一個叉)、老二非常大(又拿到一個叉)、性技巧明顯不好(再加一個叉)、而且不體貼。」

也許有些人喜歡體毛濃密、老二非常大的男人;但,那不是我。

所以,只好再次搖搖頭,對他說,對不起,我真地沒興趣。他不作聲,轉頭睡去。

這麼一折騰,卻沒有讓他嚐到甜頭,我真地很懷疑他還會信守諾言地開車帶我回舊金山嗎?如果不會,我該怎麼辦?不過,管他的,我累了;反正,再幾個小時,我就可以知道結果了;大不了,我就只好忍痛地叫計程車了。

第二天清晨,他起床去盥洗,我就立刻起身穿衣。等他從浴室出來,我跟他說,如果他不想開車帶我回舊金山,沒關係,我可以叫計程車。他雖然一臉不爽的樣子,但是還是說:「別傻了,沒有計程車會願意來這邊的。我會開車帶你回去的,但你要出部分油錢,還有所有的過路費。」

這不過份,而且我的錢應該夠,所以我答應了。

就這樣,雖然一路上氣氛非常冷,但是我終於還是平平安安地回到了舊金山。

萬幸呀!!

台長: 蘭花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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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點.
截至目前為止,有點搞笑耶~

不過蘭花楹你好有冒險的勇氣喔!
(沒去到那個俱樂部也小可惜)

比起來我搭便車這種事情,根本是小喀中的小喀嘛!
2007-04-12 23:28:55
自言自語的蘭花楹
啊!妳竟然覺得我寫的東西很搞笑??
我要躲在雪梨的某個牆角暗自落淚哭泣。

好吧,老實承認,畢竟這是一篇事後的文章;再加上,要不是我當時有一大堆莫名其妙與荒謬的決定與選擇,這種事情絕對不可能發生。那麼,我也只好老老實實地把這些荒謬的決定與過程作一些交代呀!那麼,會被認為搞笑,好像就是很理所當然了。

但是,但是,從某種角度而言,這真地很驚險呀。妳不覺得嗎?

:(
2007-04-15 16:54:38
光點
我覺得你不想做的時候可以拒絕,對方也可以接受,這真的是不完美中的完滿狀況了~

而且竟然還帶你回去,君子君子。

突然覺得,沒去那個俱樂部真可惜,但是這種事後的可惜,已經完全是馬後砲了^^
2007-04-15 19:06:03
蘭花楹
是呀是呀!

所以,每次想到這件事,我就暗自在心理感到慶幸;又尤其在看到美國喬治亞州事件,竟然有人因為拒絕他人而被槍打死之後,我更感到「真是萬幸呀!」
2007-04-20 16:32:50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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