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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15 15:24:22| 人氣314| 回應2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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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第十六屆國際愛滋研討會的趨勢看臺灣社會工作在愛滋領域的可著

這篇文章,本來想好好寫,寫完之後投相關期刊,但是,寫呀、寫呀,沒動力寫下去,所以就不想繼續寫了。因此丟到這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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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第十六屆國際愛滋研討會的趨勢看臺灣社會工作在愛滋領域的可著墨處

筆者有幸參與了於2006年8月13日到18日在加拿大多倫多舉辦的第十六屆國際愛滋研討會(XVI International AIDS Conference)。在六天密集的研討會行程後,深覺大會中數場會議議題實可供臺灣社會工作實務或教育界做為參考與借鏡,故藉社區發展季刊一隅拋磚引玉,以求能從本屆愛滋研討會的關注趨勢看今後臺灣社會工作界在愛滋領域的可著墨之處。在本篇文章中,筆者將先概論愛滋病疫情在現今世界與臺灣的流行狀況,接著則介紹幾個在此會議中受到關注的議題與社群,其次則討論臺灣社會工作在愛滋領域可著墨之處。由於此篇文章集焦於社會工作在愛滋領域的可著墨處,因此大會中關於病理、醫療、或公共衛生等領域的議題則不在本文處理範圍內。

壹、世界與臺灣愛滋病疫情的流行趨勢

根據「世界愛滋病疫情報告書」的資料 (United Nations AIDS Programs, UNAIDS, 2006),到西元2005年底為止,全世界約有四千多萬人感染了愛滋病毒;西元2005年一整年,就約W加了五百萬愛滋感染者(persons living with HIV/AIDS, PLWHAs)。南部非洲、南亞與東南亞地區、及拉丁美洲地區是感染人數最多與年增加率最高的三個區域。就盛行率而言,加勒比海區域國家盛行率(1.6%),雖不及南部非洲(7.2%),卻遠高過南亞與東南亞地區(0.7%)。
根據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2006)的資料,到民國95年八月底為止,全國約有一萬兩千多位愛滋感染者:男性愛滋感染者約一萬一千兩百位,女性愛滋感染者也於本年度超過一千人,達到一千一百多人;就年齡層而言,二十到二十九歲的感染者為最大宗(38.51%),其次為三十到三十九歲的人(35.29%),兩者合計已約占所有感染者數的四分之三;二十歲以下的感染者人口則有四百二十四位,占總感染者數的3.46%;共用針頭(無論男女或總數)已躍居感染因子首位(37.68%)。就感染人數而言,本國愛滋疫情看似並不嚴重;然而就年增加率(近兩年的年增加率都在20%以上),本國已可算愛滋病毒感染的高風險區(王聖帆,2004)。

貳、幾個值得關注的議題

一、為什麼在二十五年的防治與教育宣導後,仍然有新的愛滋感染者出現?

在愛滋病毒疫苗、或能完全滅除愛滋病毒的藥物被成功研發出來前,愛滋教育與宣導仍然是愛滋防治工作中相當重要的一個環節。

愛滋病毒只會經「未保護性的性交、共用針頭、輸入受到感染的血液、以及婦女懷孕所造成的母子垂直感染」四種確定方式散佈,所以預防愛滋病毒感染的原則也相當明確,亦即「從事保護性的性交方式、不要與他人共用針頭、從事血液安全檢查、及針對懷孕的愛滋感染者婦女進行相關的藥物預防控制」等。這幾個預防愛滋病毒感染的原則在被提出後,並未受過太大的修正,亦即這幾個原則的確有它的效果與可信度。那麼為什麼在經過二十五年的防治與教育宣導後,愛滋感染率在某些地區與國家還是有增加的趨勢?是這幾個愛滋防治的原則其實並沒有那麼地有效,還是其他潛存因素影響了這幾個原則所可帶來的效果?

有人認為(新)愛滋感染者的出現乃是個人行為「疏忽、不檢點、或自作虐」所帶來的惡報,例如進行社會所不容許的性活動(性消費、同性間的性行為)、或注射非法藥品等。但在這次研討會,已有越來越多討論聚焦在社會、制度、國家領導或文化等結構因素上的「漠視、忽略與不作為」所導致愛滋防治教育的失效:像是「國家領袖對愛滋防治的不重視;國家機器罪犯化(criminalize)愛滋感染者或相關社群;過度堅持意識型態,卻忽略社會現實」等 (Bayrer, 2006; Heywood, 2006; Pimenta, 2006 )。例如,美國堅持「禁慾、忠貞、保險套」(Abstain, Be faithful, and Condom;簡稱「ABC原則」)是防治愛滋病的三大主軸;卻完全不顧「禁慾與忠貞」在愛滋防治與真實世界中的不堪 (Ramjee, 2006)。是次愛滋會議中,一個加拿大律師也坦率地在議程中分享其經驗:「我婚前完全禁慾,我在婚姻中也百分之百地對我伴侶忠貞,但是我還是從我伴侶那邊感染了愛滋病毒。我的生命經驗很明顯地說明了ABC原則在愛滋防治中的不適用。」(Binder, 2006)

就臺灣近兩年愛滋感染人數年增加率都在20%以上的狀況而言,臺灣在愛滋防治宣導上出現了很大問題,又尤其是在共用針頭這部分。如同前述,愛滋病毒的散佈方式與預防原則相當明確,國外也早已有資料顯示「共用針頭感染」是全世界愛滋感染的新近嚴重趨勢;那麼,國內愛滋感染人數(又尤其是在共用針頭這部分)如此急遽地增加,顯然是因為政府之前過於大意與輕忽對共用針頭社群進行愛滋防治。

臺灣近幾年的狀況也再次說明,愛滋感染者人數增加不能只歸因於個人行為不檢點,卻忽略社會、制度等結構因素所導致的惡果;防治宣導焦點也不能只擺放在個人層次,而不思索如何降低結構因素所造成愛滋防治教育的失效。因此,UNAIDS在其「世界愛滋病疫情報告書」愛滋防治章節中,在一開頭就特別強調種種結構性因素,例如人權保障、消滅歧視與烙印,在愛滋防治宣導中的重要。

二、為什麼仍有極多社群無法獲得適當的防治宣導與所需服務?

順著上述有關「為什麼有新愛滋感染者出現」的討論,引發出對另一個議題的思考:為什麼在極多社群不斷受到愛滋病毒威脅與影響的狀況下,她(他)們仍無法獲得適當的防治宣導與所需服務?那些現存障礙阻撓了她(他)們接受適當的防治訊息與服務?

沒有管道接觸防治宣導與服務的情況有多嚴重?Dr. Karim (2006) 報告時所引用的數據可作為一簡單參考:「據估計,全世界,0.2%的成人能接觸愛滋病毒篩檢服務;4%的注射藥物施用者可接觸到減害計劃資訊;8%的孕婦聽過關於母子垂直感染的資訊;11%與同性性交的男性 (MSM) 接觸過相關行為改變訊息;16%的性工作者接觸過相關行為改變訊息;關於保險套,全世界也只有21%的成人能夠購買或得到。」

除了上述所提及社會、國家領導等結構因素帶來的限制,例如「國家領袖對愛滋防治的不重視;過度堅持意識型態,卻忽略社會現實」外,一些文化因素、及國際與跨國間的議題也在這部分成了不可忽略的干擾因素:例如,「社會大眾不願主動提與性有關的事;注射藥物的使用與男人間的同性性行為在某些國家被嚴重歧視;及婦女低落的社會地位」等,是從文化層面所帶來的限制;「有些國家領袖認為,愛滋防治概念是某些特定地區或文化對其他地區所進行的文化殖民或侵略;有些國家忽略文化、地區與族群的差異,而全然移植某些特定國家的防治宣導方式」等,則是跨國間的議題對接近資訊或服務時所造成的干擾 (Pimenta, 2006)。

因此,如何降低現存國際、國內或社會文化所產生的障礙,以提高防治資源的可即性與可利用性,讓現今嚴重面對愛滋病毒威脅的社群獲得適當防治宣導與所需服務,則是每個政府所當面對的議題與不可迴避的責任。

(臺灣的狀況)

三、為什麼世界上仍有極大比率的愛滋感染者無法獲得雞尾酒療法治療?

西元1996年問世的雞尾酒療法明顯延緩了愛滋病毒對人體的傷害,也減低愛滋病毒散佈風險;美國數據顯示,雞尾酒療法的使用減低了愛滋病發與死亡的比例 (Montaner, 2006) 。感染愛滋病毒對某些人而言不再是種死刑宣判,而轉變為一種慢性疾病。然而在不同國家、區域、或社群間,接受到雞尾酒療法治療的狀況卻相當不一樣。

在北美或西北歐等國,接受雞尾酒療法的比率幾乎都在七成五以上;反觀非洲、東南亞、東歐與中亞等國,接受雞尾酒療法的比率卻大都不到二成 (UNAIDS, 2006) 。然而,在這些感染者接受雞尾酒療法比率不到二成的區域,亦還是有波紮那 (Botswana) 與泰國兩個國家可提供雞尾酒療法給其國內約七成的感染者 (UNAIDS, 2006)。是怎樣的因素使某些國家的感染者較(沒)有機會接受雞尾酒療法治療?

國家衛生福利制度的規劃與經濟狀況明顯會影響到衛生醫療服務(包括雞尾酒療法治療)的提供;但一個國家或地區如何看待愛滋感染者、甚至愛滋病疫情,也會造成關鍵性影響。

表面上看來,提供雞尾酒療法是件相當昂貴的事情。然而,依據Montaner (2006) 報告時所引述的資料顯示:雞尾酒療法一方面提高愛滋感染者的存活率,即間接提高整體國家青壯年人口的勞動力(畢竟,愛滋病毒主要影響到青壯年社群,即國家主要勞動力的來源,像臺灣主要感染年齡層是在20-39歲之間),因此就經濟層面而言,雞尾酒療法的提供實助於穩定國家勞動生產力;另一方面,雞尾酒療法可降低愛滋病毒活動力,因此降低愛滋病毒散佈的風險,其實間接提高人民對愛滋病毒的抵抗力;當愛滋病毒活動力降低,或者愛滋感染者抵抗力提高,都意味愛滋感染者需其他醫療資源服務的機率降低,亦間接節省了醫療支出。簡而言之,就經濟層面考量而言,雞尾酒療法的提供相當有必要性。

另外,雞尾酒療法從表面上看似相當昂貴,其主要花費是在藥物支出;然而藥價的昂貴支出,部分來自於智慧財產權與貿易協定對於(藥廠)藥物專利與價格的保障。因此,也有專家在這次會議中提出呼籲,要求細膩檢視智慧財產權及貿易協定對愛滋感染者接近與使用藥物的影響 (例如,Grover, 2006; Montaner, 2006)。也有國家,例如巴西,就已成功地與跨國大藥廠談判,獲得低廉藥品(引自張維與鍾道詮,2006)。因此,藥價高昂實不能做為不施行雞尾酒療法的藉口;畢竟,已有些許資料建議了處理高昂藥價的方式。

整體說來,「某些國家或社群沒有辦法獲得雞尾酒療法」似乎可歸結到「一個國家或地區如何看待愛滋感染者、甚至愛滋病疫情」此層面。不可諱言,仍然有些人士或團體視感染愛滋病毒為自作虐所帶來的惡報,因而大力倡議不需花費龐大醫療資源於愛滋感染者或相關聯社群;甚至也曾有人提出,得依感染因素來判斷誰有資格接受雞尾酒療法。此「依感染因素決定治療資格」的建議,間接呈現出「不同感染因素」在社會上承受著不同道德評斷。

本國健保局在民國94年不預警地把雞尾酒療法給付摒除於健保給付,而改採特別預算方式,正是一個血淋淋呈現「如何看待愛滋感染者會影響雞尾酒療法採用」的例子。健保局不再給付愛滋治療費用,主要理由則是「健保局財務吃緊」。然而,依筆者前面所呈現的資料,經濟或財務狀況實不能做為不施行雞尾酒療法的因由。另外,此措施一個令人不解的地方在於:臺灣許多官員均以「提供低廉雞尾酒療法」此政策,做為宣誇臺灣醫療與人權環境完備的豐功偉蹟;那麼,又是基於怎樣的理由,原先拿來被誇示的政策要做如此調整?

幾個仍須持續關注的社群
靜脈藥物注射者
婦女
兒童

雖然十五歲以下的愛滋感染者只占所有愛滋感染者人數中的5.7%,但此年齡層在新增愛滋感染者的比例中為14%,在2005年因愛滋病過世的比例則占所有過世愛滋感染者的18%;亦即十五歲以下的族群其實是相當容易受到愛滋病毒威脅與影響。

與同性性交的男性
移民、難民、流動社群或團體
照顧者
殘障與愛滋
性工作者與性消費者
人權倡導與社會正義在愛滋防治中的角色
青年與領袖在愛滋防治中的角色

臺灣社會工作在愛滋領域可著墨之處


尾語

台長: 蘭花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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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分類下一篇:關於某研討會的牢騷與抱怨

小草
我很高興看到你這篇文章。因為我也一直有這個想法,要寫一篇中文的,關於社工與愛滋(在台灣)的文章,然後投稿到社區發展季刊 -- 這是因為這本期刊台灣的社工老師感覺還滿愛用的,我是說上課教材。

我之所以有這個想法,是因為我在正是工作之後,才開始去想到底我一個社工員可以怎麼來提供協助與服務。就是這樣,邊做邊摸索,但是等我真正覺得開始要上手了(就是之前學的助人方法終於和我的工作比較契合了),我卻離職到美國了。

所以,我在想,如果當初我在學校唸書時,有人告訴我該怎麼做,或是有幾篇文章告訴我,我可以知道做些甚麼,那我往後工作時,是不是也可以比較輕鬆上手?也就不需要花那麼多時間去想,到底為什麼這個方法會失敗,那到底又該用XX或OO方法....

我看一下你上面的文章,比較像是介紹台灣目前愛滋感染者或比較易感的幾個族群的介紹以及原因分析。但是,其實我真正想的是,當然是建立在對於這些對像的理解上,[社會工作]該如何去回應這些已經被看見的,或是可以被預見的需求。

或者,社工可以用哪些方式,去做有效的回應。

例如,社工可以利用個別諮商技術或團體諮商技術,協助感染者吃藥,提升感染者的服藥率,並降低病發率; 利用社區營造技術,去協助感染者組織起來成為互助團體或展開政治行動......等等。

比較像是一本手冊吧? 我想。

我已經和張麗玉討論過這個,他也同意,也是一直想寫這些東西,至少,在課堂上比較有個清楚的概念,到底該教些甚麼給學生。

張麗玉已經在美和技術學院,就是在這學期,開一堂社工與愛滋的課。

我不清楚我現在還有沒有動力去把我這些東西在想更清楚一點。但是這個心願,就是寫一些教戰手冊,將會一直放在我的心裡。

或者......要不要乾脆一起寫?
2007-10-24 12:29:17
蘭花楹
小草:
關於這篇文章,我原先想要投的期刊也是「社區發展」季刊,而所構想的對話對象則是「社工系所內的學術人員」,主要著焦點是擺放在「喚醒(或呼籲)社工系所老師們對於愛滋議題的重視,或者是讓他(她)瞭解,其實愛滋議題仍與他(她)們原先所關心的族群有高度的關連性,因此,我才會將討論焦點擺放在相關議題與相關族群簡介此層面。

我當時的想法是,在台灣還沒有老師特別對愛滋議題有興趣或關注時,喚起老師們的注意該是一個優先處理的事情。所以,我沒有將焦點擺放在實務工作的那層面。

接著,該教什麼東西給學生,嗯,嗯,這個議題,無論是不是在愛滋領域,甚至擺放到整個社工領域,甚至是助人專業領域,都仍然是一個一直在爭論與討論的議題。

甚至,我有時候在想,要不是當初「社會工作」(一個泛稱的用詞)在歐美為了爭取自己被學術界(及其他助人專業)認可的專業地位,所以開始在大學裡面教授「社會工作」的話,其實,十九世紀末期(或二十世紀初期),藉由從「工作」中學習社會工作,亦即一種師徒制,或實習制的方式,說不定會減少一些「學習與工作之間調適的落差與適應的階段」。

某種程度而言,最原先「大學」教育的設計,就不是以訓練實務取向職業(或專業)人力為出發點,那麼為了符合那個已經存在三四百年的大學訓練模式,當然社工或專業助人職業的訓練過程則必須做一些調整。而在這樣調整(或磨和)的過程中,一些原本存在於助人專業領域中的訓練模式就換了個模樣,或不見了。我個人認為有點可惜。

回到你的建議,關於手冊的撰寫,我認為有必要;但是,我認為這樣的手冊撰寫,應該是由現在在職場上工作的人員來撰寫會更合適。像我這種已經慢慢變成以做研究為主的人而言,我很懷疑,我寫的東西在某種程度無法貼近實務工作狀況。就算我有實務工作經驗,但那也是七、八年前的事情了呀!

寫東西有必要,經驗留存也有必要,在沒有辦法以「書」的方式呈現前,也許一篇篇的文章就是一個比較適合的方式。不過,關於一起寫東西,你可以先算我一份。

我知道麗玉現在在美和,而且有很多實務工作經驗可以分享。我那時在東吳教書時,也有相同的困擾,那就是到底要給學生怎樣的東西。美國出版的相關教科書我不想用;台灣那時也沒有很適合的東西。所以,一時興起,我就自己寫了有點七零八落的教材與講義。因此,有時候,情境會逼使某些東西必須被出產出來。

謝謝你的留言。祝好!
2007-10-24 14:30:06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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