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經當過未婚媽媽的。
在南部教書時,一方面離滿家近,一方面對滿媽媽的工作好奇,每有機會,我一定會隨著滿媽去到她工作的場合的﹔說得不道德些,我很想知道為什麼她們會願意成為未婚媽媽。
二十多年前,民風純樸,誰家有個未婚生子的女兒,不只父母親人覺得蒙羞,恐怕連左鄰右舍都會覺得丟臉丟到別人家了。可是還是有些女子經不起誘惑,一時不慎,有了小孩,當時墮胎既未合法化,而且有些人又有些宗教信仰,或是完全不知道自己懷孕,總之,她們或許轉介而來,或是自己找來,就在未婚媽媽之家住了下來。
與滿認識之前,我從不知道我會與這些媽媽有了些小小的交集﹔故事從旁人口中聽得不少,但是,真正碰面時,仍然被她們的樣子嚇了好大一跳。她們看來如同妳我在街上見到的任何女子般,也許單純,也許無知,但也有些頗為世故﹔簡直無法想像為什麼她們都做了同一件事:決定生下孩子,再放棄撫育她們的責任與權利。
當時電視台有個節目好像叫做”愛心”的,有次決定來採訪這在台灣似是首見的機構,因為要做她們生活的呈現,所以電視台打算拍攝她們做手工賺取生活費的部分。基本上,為了保護這些女孩將來在社會上的重新出發,不可能真的前去未婚媽媽之家拍攝﹔尤其當時的社會狀況,根本不能讓鄰居知道他們家隔壁就住著一群未婚媽媽,否則恐怕這房東會被鄰居罵到取消租約。
所以,滿的二姐﹔我﹔還有一位忘了是誰,三人被找到中心的辦公室權充起未婚媽媽,讓電視台的工作人員進行拍攝工作,記得拍攝時,我一方面覺得我這是做好事幫忙一個公益機構,另一方面,因為這事兒不方便言明﹔害怕我的面孔萬一不小心入鏡,該如何跟在澎湖的爸媽交代,她女兒教書教得成為未婚媽媽,或是學生不小心看到這節目,她們做怎想!
戰戰兢兢拍完此段,節目播出當天,我特地守在電視前頭,仔仔細細地看著,好在從頭至尾,僅有我的雙手和背影入鏡,我想不會有人熟稔我到只靠個背影就能把我認出。但是當時心中感慨極多,僅是扮演尚且如此擔心,那麼那些實為未婚媽媽的女孩,她要承受多大的心理負擔﹔沒錯,你能說她咎由自取,怪得了誰?但是,難道另一名幫兇無須負責嗎!
在那以後,如有可能,我常告訴我認識的任何我還能影響的男子,千萬不要這樣對任何一個女孩子,尤其不能對後繼的事情負責任時,最好就要抓緊自己的褲腰帶。
怎地事隔多年竟然舊事重提呢?當今日重回舊地,帶著兩位認養父母以及他們新認養的小孩遊覽此地,看他們喜滋滋的擁著孩子,當她是個寶,我看著女兒:也被我當作是寶的她時,不禁又想到被收養的這小女孩她媽媽呢?她是為了什麼原因,自願放棄骨肉相連的孩子?
雖然我好想有好多小孩,但我佩服有勇氣敢生下父不詳孩子的媽,她們做了我不敢作的事。
可她們依舊放棄了他們的孩子,為什麼?我還是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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