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樂章第三小節
我到的時候大概是一點五十分左右,因為不喜歡在約會遅到。我在大廳晃盪了一陣子,確定沒有任何一個長得像他的人,然後開始趴在珠寶櫃檯上,看她們的珊瑚首飾。我的手上有一只蜜蠟的戒指,一直想把它換掉,因為我覺得它已經達成了某些階段性任務,而它跟我的心情也不太相合,所以想找個機會換掉它。珠寶櫃裡的戒指都鑲得太大了,禿露翻張,簡直像結婚戒一般,我看了看,跟小姐說聲謝謝,拿起手機看了看時間,兩點過五分,我在想,我是不是被他放了鴿子。
我轉頭看了看門口,有一個高高瘦瘦的人走了過來,我偏著頭問:「唔,是你嗎?」他點頭說是,我於是迎上前去跟他招呼。他看起來並不像他自己說的是那麼內向的一個人,話不多倒是真的,於是我開始饒舌起來。我跟他走向他的車子,他的車停在停車場,是一輛福斯的PASSAT,我告訴他我很喜歡福斯的車,他笑笑沒說什麼。
他問我想吃點什麼,我說都好。
「那我們去柑仔店吧!」他說。我想了想,提議去小普羅旺斯,因為人比較少;他沒問什麼,只說了好。
這對我倒是件新鮮事,因為大部分的人聽到這樣的提議都會問上一大堆的問題,像好不好吃啦,為什麼呀之類的。可他沒有,只說了好。我不知道這是不是一個 sign;去小普羅望斯沒什麼特別原因,只因為那是我最喜歡的餐廳,但卻不是一家起眼的餐廳;所以當有人問我為什麼要去那一家時,我往往答不出來。我總不能說,因為我喜歡他的開水。
他答應去普羅旺斯可能是源於他個人的隨和,或是對於食物的漫不經心,或是他也喜歡那一家餐廳,或僅僅是因為對於一個女士的禮貌。可是對於我而言,這一家餐廳卻具有不可輕忽的指標意義;就因為它的無趣,我相信,一個願意為了我而願意歩入這家餐廳的男人必然願意為我做任何事情。譬如說,有一天他可能會鏟掉一整個籃球場給我做玫瑰花園,只因為我喜歡。
喜歡和愛本來就是沒有什麼理由的事情,愛情也是。
「你喜歡喝什麼?」我問。
「溫開水。」他說。
我握著手上的溫開水,開始討厭這一連串的巧合。
「你不會是故意這麼說的吧?」我說:「因為你看到我在喝溫開水。」
「我很久以前就放棄去取悅別人了。」他說。
聽到這樣的話讓我略略放心,相信這一切定當只是眾多星辰運轉中的一個偶然發生的擦撞事件,可又有一點不是滋味。
於是我們開始聊天,我告訴他關於我剛剛分手的男友,他告訴我一段不知道了不了的戀情,一段現在進行未完成式。這讓我更進一歩的放心,一個在現在進行未完成式的男人只能是朋友,而我要的也只是朋友而已。而當然,在這種未完成式中通常是充滿了不定數和令人驚奇的複雜腳色,我並不想在這樣的情節中嘎上一腳。
他聽我說話時似乎很專心又不怎麼專心,彷彿他眼睛耳朵都在那兒,可就是分了一點心去想旁的事情,他的眼睛彷彿穿過我直直的投射到另一頭不知道是什麼的東西上,或許是他自己的其他的故事吧!
於是我們就那麼閒聊著一直到三點,老闆娘坐在櫃檯上拼命打喝欠,小弟已經把「休息中」的牌子掛在玻璃門上了。沒有人來催我們,或許是因為老闆娘覺得這兩個只喝溫開水的客人也不太礙事。
「去走走吧!」他說。
「嗯。」我應著,開始穿大衣。
那是一個很冷很冷的一月一日。
他往南開著,到了一處海港。冷鋒充斥的港邊還是塞滿了人,還有一堆賣熱食的攤販。他走下車來點了一根煙,作手勢要我一起出去。我指指自己只穿著毛線裙的腿做哆嗦狀,他笑笑,沒多說些什麼。
他站在車子旁邊,一面抽煙一面望著遠方;我透過他的臉,看著遠處的海面。已經斜斜的西陽照過來,他的側輪廓顯得有點發光。我這才仔細打量他的長相,眼睛很大有點微凸,鼻子細細挺挺,到尾端有點小鷹鉤,嘴唇薄薄的有點微微上翹,把他臉上的皺紋抹去他應該是個體面的男人,只是歲月對他沒留情。
他熄了煙便走回車上,指指我的腿訕笑了一下說:「這麼冷還穿裙子做什麼?」
「開玩笑,」我心想:「這是我做女人的虛榮。」
於是他發動車子,我們又開在路上。
這麼一下午,我有點倦了,便略略斜倚在椅背上。他的手臂枕在車中間的扶手,有時候會碰到我的手臂一下;他碰到我的時候有一點觸電的麻麻的感覺,讓人有點情不自禁;他的手臂有點小肌肉,不是那種六塊肌的結實,但是靠著應該是很好睡的那種。我不著痕跡的把手臂移開,偷眼看他是不是有故意的成分在裡面,他的表情一片空白,什麼也讀不出來。
他送我到停車的地方,我走向自己的車,看著他慢慢的開出停車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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