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總,您好:
我是Vincent 的老婆Verni,很冒昧給您寫這封信,希望您不要見怪。但有些事情真的希望您幫忙,因此不得不冒著讓您怪罪的風險,給您寫這樣一封信。
昨天Vincent告訴我,這個月的二十一日星期六他必須到公司出席一個主管會議,時間是一整天,而且以後每個月都會有一個週末必須這樣做。這個命令是由公司的人事部門下達的,不能夠出席的人,必須親自向總經理報告說明原因。
頓時之間這讓我非常為難,因為那天我已經跟醫院約好去做身體檢查,我希望Vincent能陪我去。可是這樣一來,Vincent便必須在很重要的會議中缺席,這是他不希望發生的事情。於是我們便陷入兩難之中。
剛開始我對這個讓Vincent兩難的情況很抱歉,因為我,讓我的丈夫必須在工作和家庭之中做一個很為難的選擇。如果選擇工作,會讓Vincent覺得遺憾,沒能在那個時刻陪著我;如果選擇家庭,又讓他成為一個失職的主管。
這樣的罪惡感維持了五分鐘,我突然感到奇怪,星期六去看醫生,又沒有佔用到工作的時間,我為什麼要對誰覺得抱歉呢?週末是我們自己的時間,我們本來就可以隨意支配呀!如果選擇在週一到週五做這樣的安排,那我真的應該要感覺到罪惡了。但為什麼,選擇在週末,我還必須對某人感到抱歉呢?
週末是個人的時間,公司佔用個人的時間應該是公司要覺得抱歉並請求員工諒解才是,為什麼卻反過來,公司不但不覺得有什麼,而且如果不能參加還要面對「自己去向總經理解釋」的處罰呢?〈這樣不是違反勞基法嗎?〉不但如此,這樣的情況將一直延續到每一個月。因此以後的每一個月,我們在安排週末活動時,Vincent除了不定時要抽出時間陪客戶打球以外,又多了一個月會。一個月四個星期,公司佔用了兩個星期,剩下兩個星期,一個星期給婆婆,一個星期給丈母娘,Vincent和我自己什麼都沒有。﹙突然有點羨慕我家的貓﹚。
而我這次的身體檢查是要檢查我們是不是有了自己的寶寶,如果是真的,那我光想到以後的產檢就頭痛,為了避開公司的月會,又要讓Vincent在我懷孕的時候全程參予,又要顧及到陪丈母娘和婆婆的時間,我們可能會像 mission impossible 裡面的阿湯哥一樣神勇。不然,就是要Vincent做一個缺席的丈夫,不然,就是要把我們私人的事情向公司老闆解釋,像現在我必須向您說明何以Vincent二十一日無法出席一樣,一一向您說明。我不禁感到奇怪,為什麼運用我們的私人時間,還必須向老闆報備呢?為什麼我們私人的事情必須要攤在陽光下讓別人來檢驗請別人來諒解呢?
去年底Vincent為了陪長官打球,錯過了他兒子一年一次的運動會。我跟他說你兒子運動會也不是天天有,幹麻不跟長官們說?他說這樣不好啦,都是長官。因此運動會只有我跟孩子的奶奶去,Vincent變成一個缺席的父親。難道在貴公司工作的代價,就是成為一個缺席的丈夫和缺席的父親嗎?為什麼長官們這麼偉大,長官們都沒有家人嗎?
想一想,這樣的情況似乎不是第一次了,記得年初的時候,貴公司本來安排了一個星期五的budget meeting,而且要參加的主管在第二天一起去爬山。我尋思之前待過的某資本額一千五百億的公司,和現在資本額不到五十億的公司,不論公司大小,都鮮少有這種要主管假日到公司開會的文化,可是貴公司在這一點上似乎樂此不疲。難道貴公司的文化就是剝削員工嗎?﹙貴公司的人事實在太會自動剝削員工了,不只是開會,連尾牙這種東西好像都不太顧及員工。感覺上貴公司的尾牙是為了entertain老闆,而不是為了體恤員工舉辦的﹚。
當然,一個稱職的員工在很多時候是應該以工作為優先,在「不得已」的情況下,能夠牲個人的時間來配合公司的作業。但是,我看不出這些會議有什麼「不得已」的。在事前,人事單位根本沒有跟各與會主管商量其他可能的開會時間,就直接決定了星期五晚上和星期六白天的行程,還是一句話,「不能參加要向總經理報告」。為什麼一個人事單位敢這麼囂張,如果不是老闆授權,他們怎敢這麼做?可是老闆為什麼做這樣的授權呢?這個老闆有沒有為員工著想嗎?
後來這個會議雖然因為某副總的抗議而改期,可是讓我深覺不平。本來就可以安排在上班時間的會議,當初根本就是故意安排在假日的。副總敢抗議 ,可是我們Vincent只是個小經理,所以一句話都不敢說只能照辦。人家是人,我們就不是人了。我們又不是要求什麼天大的恩惠,我們只是要求我們應有的權利,為什麼還得靠別人「施捨」?
說真的,星期一到五,下班後回到了家大概也都奄奄一息,一家人根本談不上什麼相處的時間,星期六日是我們非常期待和盼望的時間。我有一個朋友是某上市公司的二級主管,有時候他也必須要在週末開開會,可是絕對不是這種「常態性的一個月一次」,「不參加就去向總經理報告」。
嗯,當然,成大事者當然必須不拘小節有所犧牲,可是如果一個公司的長者,不能為員工著想,不能體恤員工,把剝削員工視為理所當然,不能讓員工能夠兼顧工作和家庭,那,這個員工在這家公司的時間能長嗎?
我想,如果能夠的話,大部分的人都希望能夠兼顧工作和家庭的。但是,工作一定要和家庭牴觸,才能顯示這個工作的偉大嗎?不犧牲家庭,就不能顯示自己對工作的投入嗎?這兩者之間,難道沒有雙贏的方法嗎?
聰明的X總,您可以告訴我嗎?
P.S.這是Verni因為受到小狗的鼓勵而向Vincent老闆提的千言書,歡迎各界怨婦引用,可是拜託千萬不要轉寄。萬一上新聞害Vincent丟工作,Verni一家就要喝西北風了。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