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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2-13 20:12:18| 人氣11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出國旅遊就醫 別忘健保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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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 記者楊清雄/報導】2006 / 02 / 04

人吃五穀雜糧,身體難免出毛病,倘若在春節( 網站)出國旅遊期間「發病」,回國後可別忘了將醫療費用收據、明細表,以及就醫診斷證明三項文件各影印兩份,一份向中央健康保險局申請「退費」,另一份可以向商業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中央健保局指出,凡參加健保的民眾,在海外發生意外傷害、疾病、分娩,必須緊急就醫,都可在回國半年內,持文件證明向投保轄區的健保分局申請費用核退。

不過,由於常有民眾因文件不齊,以致申請案被打回票,所以,健保局也提醒,上述的文件務必準備齊全,特別是就醫診斷證明書,必須足以證明罹患的是緊急傷病。

所謂緊急傷病,是指出血、急性外傷出血、重大意外傷害、急性的疼痛、腹瀉、嘔吐、脫水、中毒、呼吸困難、嚴重過敏反應、精神疾病發作、異物阻塞眼耳鼻口、泌尿道或腸胃道等;至於到國外整形、補牙、買藥等,則不在核退的範圍內。

另外,目前海外緊急就醫核退健保費用標準,門診每次最多可退新台幣1310元、急診2385元、住院每天6240元,生產33969元、洗腎4100元,超過的部分就需自費,或另行申請商業保險給付。

由於許多人出國旅遊會投保旅行平安保險,或已有其他醫療保險,這些保險理賠所需要的文件,與申請健保核退費用所需文件相同,所以,醫療費用收據、費用明細表、就醫診斷證明至少要正本各一式二份,然後再到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申請入境證明文件兩份,證件才算齊備。

台長: 茱莉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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