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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13 20:09:54| 人氣2,509| 回應2 | 上一篇 | 下一篇

【小金老師情人節愛情講堂】有地久沒有天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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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人家都是勸合不勸離,不過在離婚率這麼高的現在,有時候對於真的不適合的夫婦,早點離婚可以給兩人新生活的開始,為什麼一定要合?

 

『老師,你覺得我該不該離婚?』每次我已經畢業的學生問我這句,我都會先問:「那有沒有小孩?」

 

有小孩,就要為小孩想一想,沒有小孩又不合,那就離一離比較快意。

 

想到才幾年前應邀去參加婚禮,沒想到沒多久就要幫她們做出離婚的建議,讓我這幾年愈來愈不習慣去參加學生的婚宴。

 

這世上本就沒有天長地久的愛情,今年過年時和露露與雞雞一起去天長地久橋,才知道天長橋早就斷了,有形的建築無法永遠,更遑論感情會有天長地久了。

 

有小孩的選擇會比較麻煩,最近遇到兩個案例很雷同。女方婚後曾遭受男方家暴,男方外遇,離婚是一定會成功,但女生都有與生俱來的母性,所以希望擁有小孩的監護權。偏偏很多女生嫁人之後,就沒了自己的事業,沒了自己的財產與存款,在法院上要爭取監護權,法官判定給誰的準則皆是「子女的最佳利益」為最高準則,雖說有些法官會考慮「子女意願」及「親子互動關係」,但若母親離婚後沒有工作又沒有財產,其實長期考量下孩子跟著有錢的男方才是「子女的最佳利益」。除非老公暴力的對向曾經是子女或是有性侵的嫌疑,孩子們最後大多還是會判給可以提供穩定成長環境的有錢一方,尤其是當男方與男方家人都很疼愛孩子又有錢,沒錢沒背景的女方就更無力爭取。

 

所以看到這兩個個案的母親為了和孩子在一起,只好繼續忍受外遇和有暴力的老公,真的對婚姻感到很不實際,又不是在演八點檔苦情劇,幹嘛把自己的人生搞成這麼悲傷?

 

兩個人要結婚一定都有花前月下的蜜月期,結了婚後變成戀情的墳墓不說,連要帶著自己十月懷胎的孩子逃離墳墓都沒有辦法,實在是很可悲。所以在此要奉勸那麼多情人節被感情沖昏頭的無知女孩,請做好該有的安全措施再去赴約,還有套一句我學生喇叭的名言:「不要隨便讓人內射!」,雖然這句話很刺眼,但與其事後懷孕不想生要去墮胎,或是真的男生負責了娶了妳結果最後又家暴又外遇,真的趕快去把保險套買一買放包包,以免214日在鮮花和巧克力的誘惑下衝昏了頭被內射了!

 

同樣的道理,明明都還沒有結婚的考量,在男方設計了驚喜的橋段的情境下突然求婚,在眾好友的面前一時不知所措而答應,這種笨女孩最後下場也都很淒涼。2013年內政部統計,101年就有55980對怨偶,如果除以365天,等於一天就有153對辦離婚,再除以24小時,等於每小時就有六對離婚,這樣的數據更是代表著每十分鐘,就有一對怨偶在戶政事務所辦離婚,跟世界主要國家離婚率相比,台灣名列第三名,每千人就有2.4對選擇結束婚姻關係,甚至比日本,韓國還嚴重。

 

身處在這個離婚率如此高的社會,雖然說在沒有小孩的情況下,個性不合說離婚就離婚相當爽快,但為什麼不能在答應結婚前更仔細深入的認真了解妳的另一半呢?

台長: 小金老師

小猩猩
其實蠻多笨女孩對驚喜的求婚橋段也很憧憬。只是把未來數十年的人生抉擇關鍵用一時情感衝動來決定,實在很不智。
2014-02-17 15:33:47
版主回應
只要不生下小孩,現在的人離婚還算蠻普遍的,有小孩就麻煩很多.
2014-02-22 01:17:40
向日葵的碎語
這讓我想起一本書.
當中描述的未來世界, 結婚不是一個身分與關係的永久轉變.
而是一紙五年期的婚約.

五年期滿,雙方可以決定要不要續約或是順利終止合約. 因為有明定的效期,因此降低了離婚,也就是提前解約的機率.

這本小說並不暢銷,所以我想現實世界要走向此是不太可能.
但是到也不失一個好辦法?
2014-02-20 21:36:29
版主回應
五年喔..之前有人說七年之癢,若是七年沒有癢再繼續下去..
也是一種選擇.
不過現在離婚這麼容易,終止合約只要另外簽一張就好啦.
2014-02-22 01:06:00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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