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子女投保,壽險業者建議五大原則,包括醫療險優先於壽險、愈早投保愈好、子女單獨投保、父母保單應優於子女保單和慎選教育基金保單。
國際紐約人壽行銷長黃振國表示,年幼子女並非家庭經濟支柱來源,壽險保額多寡對家庭的影響較小,故替兒童保險的優先考量應為醫療險,然後是壽險和意外險,行有餘力再購買儲蓄險或投資型保險。
保誠人壽執行副總王淑華也認為,兒童對疾病的承受力較低,也常因意外必須住院治療,因此必須投保醫療險;若家長行有餘力,可再為子女投保防癌險,因為防癌險愈年輕投保愈便宜。
「保險一定愈早買愈好,」黃振國解釋,保險通常是以投保年齡為計算基準,愈早買保費不但較划算,可提供的保障也愈高;隨著國內婦女晚婚、高齡產婦增多,嬰兒罹患先天性疾病比率提高,婦女在懷孕時便可為孩子事先規劃婦嬰險。
此外,黃振國提醒,家庭主要經濟支柱通常是父母,萬一父母出事,子女未來生活費可能出問題,更不可能出錢繳其他保單,因此規劃保障應以家中主要經濟來源為優先投保對象,父母替孩子規劃保險前,一定要先檢視自己的保障是否足夠。
為節省保費,很多父母將子女的醫療險附約掛在自己的主約保單之下。黃振國提醒,萬一父母的保單到期或死亡,子女附約便無法再附加,必須重新以子女名義再投保一張主約,此時保險公司可能會要求小孩重新體檢,並以當時的費率計算保費,因此最後一開始就單獨投保。
最後一個原則是慎選教育基金保單,保險業者指出,子女教育費有兩個重要特性,第一是時間沒有彈性,不能提前或延後;第二是費用沒有彈性,學費一律「不二價」,且年年往上漲。
王淑華建議,主約可選擇還本型保單,利用定期的還本金當子女教育基金。黃振國則建議,可考慮以兼具投資及保障的投資型保單儲備子女教育基金,再附加意外險、重大疾病險及醫療險附約。
【2009/04/02 星期四 經濟日報/B3版/理財百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