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課堂上與老師討論到一些關於人性黑暗面的問題。好比說恐怖小說,驚悚小說,又或者是剖析變態殺人魔的種種心態。甚至同學還提出某知名文學,內容述說一個人擁有二十四種雙重人格。
我提出了一個之前橘子妞提過的「死亡筆記本」的使用問題。
我:「老師你知道死亡筆記本這部電影嗎?」老師:「沒看過耶,內容是在筆記本上寫上某人名字,對方就會死掉的那個嗎?」我:「是啊是啊。你會去使用嗎?」後來老師皺著眉頭說:「我會馬上丟掉,因為感覺太可怕了。」
後來我說,我會毫不猶豫的去使用。也解釋了原因,但並沒有說的很清楚。在這裡,我想好好地解釋一下會什麼使用的主要原因。
要說是為了創造一個更完美的世界,作為一個新世紀的神去審判其他人的罪,令我覺得噁心,而且像是種藉口。老師則很謙虛的說,在她的看法下,那種人似乎都有一種想要當「上帝」的心態。
可是仔細想想,我是這樣想的嗎?先撇開「上帝」這個名號,這可能會是一件十分新鮮的事情。但我可不會蠢到要跟L大玩生存遊戲,那可不是我的個性。但我知道我會贏,因為我可是比夜神月更加陰險狡猾啊~
再說佐助都已經跟大蛇丸嗆聲說:「在地上的蛇竟然作夢到空中飛翔,反正是不行的。但你還是想做些什麼,而在巢穴中尋找獵物。沒想到現在你卻變成了被狙擊的獵物。在我這個即將要在高空展翅飛翔的老鷹的眼裡…你就是這樣。」
所以基本上,選擇使用並不需要什麼理由,而是選擇使用之後,就不能再與「正義、神或上帝、罪惡感」扯出超友誼關係。那麼選擇使用或者不使用,就不再是那麼的重要,最重要的是,早已沒有被限制的理由。
人是不可能扮演上帝的角色的…然而正義純屬個人或大眾,還是立法院立下的種種法律條文下所進行下的大眾化的主觀或人為的不自然。而罪惡感,是在認為做了壞事,良心不安,決定他人生命的終點所得到的種種感受。但對我來說,那都是蛇妄想要在天空飛翔的癡人說夢。
既然在排除掉「正義、神或上帝、罪惡感」這三個限制之下,沒有了被禁止的理由。與其就這樣忙碌的過一生,何不瘋狂一回,體驗別人永遠無法嘗試到的「機會」。雖然我這樣說,好像有點變態…除非你說:「這種機會,希望一輩子都不會遇到。」但為什麼要說一輩子呢?那何不說永遠?因為誰知道你下輩子,不會出賣上輩子的決定。
最後我想說的是… 仿食神:「中國心理學學院…我明天就去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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