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職業軍人並不可恥,相反的,我很佩服那些可以適應部隊生活的英雄好漢,特別是其中極少數的女生;在那麼陽剛又不自由的環境下活著,犧牲了許多公民可享的權利,任務又複雜又繁重,薪水也沒有比較高,假期也沒有比較多,在社會上更是普遍得不到尊重,能在軍中為國服務,以此為終生志業的人真的很了不起!……那我所謂的「從軍是我人生第二大污點」指的又是什麼呢?
當然,那就是我未能善盡一個國軍幹部的職守。我只是待在醫務所裡掃掃地、打打飯、看看書又聽音樂、寫文章、當一些狗官和爽兵的出氣筒而已,薪餉照領,實在很對不起辛苦的納稅人。我很氣自己如此無能,可是我也很奇怪為何不馬上弄個業務疏失的藉口,儘早把我炒魷魚,好替國家省點國防支出呢?為什麼一定要我做滿兩年的「零戰力志願役病患」-哦我太驕傲了什麼零戰力,明明是會拖累士氣的負戰力才對!積滿三大過再以不適任淘汰咧(註11)?我想高層長官們一定有他們的考量和苦衷,不是我這種低階的下官所能知悉的;憑我這種都考上雄中了還會被拐去信耶穌、大學念了五年還差點沒畢業、政大廣電科班出身居然還會想不開去簽志願役的頭殼,只能測度他們大概是為我著想,怕我被欺負又出事而乾脆把我「軟禁」在醫務所裡療養,雖然放不了假,但也不必再跟著部隊出操,所以我也不好再多說什麼了,我只有感謝他們的好意-若是在外面工作哪管妳自不自殺,哪裡能這住院休養又留職不停薪的啊?我只能一再安慰自己「就當作是鴨霸的異性戀特權體制對妳這個異端的一點寬容和補償吧!」至於那些能接納我的人,我也只好想成是他們對我的實際援助了。退伍後,一定要好好工作,也做個誠實的納稅人來贖罪才行……
此外,我一定要以更具體的行動支持同性戀,即使父母會被我雙雙氣死,我也要徹底撞出櫃來抗爭到底了。就算我只能做個老女人,就算我只能做個從來沒有月經的老女人,就算我只能做個聲音不夠柔和(哈,前女友還誇我可以去接0204的業務)、身材不夠火辣、臉蛋也不夠漂亮又沒有女朋友的變態老人妖,甚至是碩果僅存的中國最後一個太監,我還是要走這條路。人生是我自己的!我承認我很自私;其實我也很想要跟父母親友們穩妥安寧地分享彼此的人生,不必那麼孤立孑然的,但是,誰叫他們不肯認同我的呢?他們如果可以無情的忽視我的感受,我為什麼還要幫他們在近鄰遠親之前的面子設想週到呢?做為他們的小孩,該回報的我一定會回報,問題只在於他們肯不肯接了。真的溝通不利的話,我也只有一往無前,做我昔日不肯做的烈士了(只是我不一定死得多有價值;況且,我還不一定會壯烈犧牲呢)!因為我知道,被女生虧的時候,我是多麼喜孜孜的;我知道,被女生看我才會又恨又愛,被男生看我只會恰巴巴地想「屁啊!看什麼看!」我也知道,兩個女生纏綿在一塊兒是多麼賞心悅目的唯美畫面;我更知道,在理智上,我可以認同異性戀模式,只要不是男尊女卑的狀況,但在情感上「我就是沒辦法接受男性對我的愛(就算他真的沒有性慾,就算他比阿湯哥在銀幕上的形象還完美,最多最多我也只想跟他做好朋友而已,喜歡不來的),我也沒辦法接受女性把我當成男孩子仰慕,我就是受不了自己再禺男性的身份和女生相親相愛!我實在想像不出男人到底有啥好的,值得女人喜歡?我愈來愈討厭A片和A書,幾乎清一色都是在服務異性戀男人,從沒考慮過女人的感受;我好懷念以前小女朋友在我耳邊輕輕地吹氣,讓我渾身酥軟忘卻宇宙萬物的升天滋味;我更懷念以前在夢裡,被另一半緊緊吮住舌頭時那種欲罷不能欲仙欲死的極樂快感,雖沒有勃起也沒有射精,但那頂級的高潮卻持續了好幾十分鐘,比什麼都還來得爽,讓我醒來時只會甜甜地傻笑著,無力也無心起床;我再也不想手淫了,除非我變女生;我多麼多麼渴望有個拉拉的纖蔥玉指,靈巧地逗弄我的唇舌和乳頭(如果她堅持的話,陰部也行,在我動了手術以後);我知道,我只是想當女生而且狂戀女生,偏偏投錯了胎的女生!
同志32年12月24日,趁著難得的休假日,我到誠品西門店買了張娟芬的「愛的自由式」,讀得十分雀躍狂喜-這是我對同女圈的處女航吧。當我見識到她對女同志複製異性戀的闢謠時只能敬佩不已,連連責自己以前的武斷不理智;看到裡面的故事,我更禁不住滿腔的熱血臻於沸點-是啊,那就是我的感受和想法,那種對女生的深情戀慕,那種和女生互相呵護疼惜的渴望,怎麼會形容得那麼貼切!多少的辭語和情境,還沒看她寫完整就浮顯於心了,看來我真的是女同志耶!而且我是婆,我最喜歡像林青霞、王菲那樣帥氣的女孩,我要努力做個可愛的小老婆,不只為T,也不只為婆或不分,更為我自己的快活!好恨,為何不早點覺悟,積極追求自己想要的人生呢?為什麼別人都可以當拉拉當十幾年了,我還這麼落伍,連正港的女人都還不是,彷彿甲午戰敗後才想維新立憲的中國!好恨,好恨!!
有趣的是,當我離開醫務所,到參辦室擔任連絡官,開始穿胸罩、擦口紅、上女廁,成為旅長的頭號得力助手與麻煩製造機時,河莉秀才剛冒出頭呢……
有人說,我好像刻意在蒐集各種證明自己是同女的蛛絲螞跡,好說服本身跟整個世界都承認「妳鐵定是個蕾絲邊,錯不了,也沒法子改變的」,也許連我自己的潛意識都不太能接受這個狀況,才會一再地強尋許多支持我這種傾向的論調和案例;也許吧,也許……
不過自從大五衷心地悅納自己開始,我就很錯愕地自嘲「從前怎會把荒唐的異性戀看做那麼理所當然的事情?!」我宛若新生地發覺「一個女人如果真能認同自己女性的身份、喜愛自己女性的軀體,那要她愛上另一個和她同為女性的女人,實屬天經地義啊!一個真正堅信女性主義的女人,絕對會成為女同志!」而且堅信這個idea是我「與生俱來」,甚至「自有永有」的,早在我基因與靈魂結合前,早在我上上上輩子就成型了,只不過從前一直沒讓她浮上檯面罷了。對我而言,當女生去交女朋友,再自然、再合理不過了,反而是那些喜歡男人的女生(不論是先天或後天的),我才搞不懂她們到底在想什麼。說實在的,我總覺得這種女生的神經十之八九有問題吧-請原諒我這樣『歧視』我最喜愛的女性,我如此不計代價地坦承自身對異性戀女子的不解與反胃時,請相信我的不忍與陣痛。女生愛女生,或者男生愛女生所以也想當女生,甚至男生愛男生,都 是我可以理解的範疇(儘管我怎麼想都覺得不愛女生的人應該不存在),「異性相吸」卻是我怎樣也想不透的一種怪談!儘管它長期且大量地充斥在人類主流的文化中,儘管它曾經寄宿在我天眼未開的歲月裡,強勢地榨取過我全心全魂的無數養份-就像明明沒有河伯,但為了平息水串還是年復一年地為他獻上貞潔的美女。我相當希奇自己年少時怎麼會傻得那麼可憐復可笑,居然會蒙昧無知到為一些人工造作的矯揉戀曲受盡折磨與情殤!借用娟芬姐的說法,很多異性戀都是「同盲」;我想,我這種同性戀則是「異盲」吧,在我眼中,異性戀的存在是多麼不可思議的天方夜譚-女人愛女人是多麼自然的事,男人愛女人而去當女人也是非常合理的事!我明明就是個異盲卻迷糊地當了頗久的同盲,真是奇蹟中的奇蹟啊!
也許,又要人要用心理學的術語,說我在「合理化」自己的行為了。這等人要怎麼相信、要怎麼解釋都是他家的事,我有權追求我自己想要的人生,哪怕女性主義份子和女同志都攻訐我太「本質論」,哪怕我走的竟是一條生於憂患、歷經萬劫又不得善終,還要下第十九層地獄慘得無以復加且苦得永無止境的絕路!再借用「我們是女同性戀」一書的說法,我「原本就是」女同志,我更「發覺我是」女同志,而且,我「選擇我是」女同志;別說我太本質論了,我有選擇,我也已經做出了選擇,我可以當個愛慕大女人的娘娘腔異性戀小男生,也可以當女生去找個男人嫁了,更可以當gay,不過我終究還是喜歡做個快樂的女同志!即便你是全知全能的天主,也拿我沒輒!
現今再回想幼年的經驗也覺得頂有趣。爸媽明明期望我做個正常的男生,可是自幼就讓我穿一些男生不太敢穿的衣服(例如花花綠綠的外套和高腰緊身的緊色長褲之類的),媽媽甚至會把她穿不下的衣服給我,同學們都笑我穿錯了,居然穿女人家的東西,連我的棉被也一直選用粉紅色的;他們真的那麼反對的話,當初又何必這樣培養(或縱容???)我的品味咧!難道是故意要我被恥笑辱看看會不會轉性才這麼做的嗎?如今造成了反效果,怪誰呢!Anyway,目前爸媽雖然當作沒這回事,以為我只是為了逃避壓力才出此下策不是真的想當女同志,不過我遲早會讓他們認清事實的!!什麼叫做「反正你喜歡的是女生,就做個男異性戀好了」?整形不成又自殺未遂的話,我是寧個當個窮光棍,也不屑做個有老婆的臭男人的!就算他們請到王菲和李敖來當說客,我也不會改變我的心意。也許只有得道高僧才做得到不重視外表只看重內在,才可以維持一顆女人心,不在乎軀體是否為女人,還在那邊吟誦著「旗未動、風未動、是心在動」。我雖崇尚那種境界,不過什麼事都可以如此不論外在只求本心,惟獨創作慾和女同志慾不行!當我第一次忘寢廢食的完成一篇小說,當我首度被人「誤認」為女生,其實答案就再明顯不過了。我不可能半個字都沒寫,光憑構思就完成一部長篇鉅著,還找得到能心領神會的讀者互相交流一番又拿個諾貝爾文學獎三連霸!我更不可能用男人的身體去和女同志相愛,告誡她「別受外表迷惑!我沒有陽具也沒有喉結,我有ㄉㄨㄞㄉㄨㄞ的ㄋㄟㄋㄟ喔!」逼她相信這種唯心歪論。就算她相信了,我自己都不信!我一定要去整形,用女性的外表,用實際的行動,做個明明白白堂堂正正的拉拉,此志不改,此生不渝!
也許你覺得這檔子事沒那麼重要,為了自己的性別和性取向寫這麼多字實在不太值得,但對一個從幼稚園小班就開始幻想跟女生談情說愛的人來講,對一個長年困坐在雄性鐵牢中的女人來講,還有什麼比「自由的愛」和「愛的自由」更重要?才寫這點字她還嫌少呢!她還有很多要講的話、要做的事,不會就此下句點的!
幽月自冥冷,金烏何強暖?光華非所愛,地球莫攀戀!
紅妝困雄體,釵裙怨木蘭;青絲剪不盡,胭脂盼夢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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