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讓我再次離開這個爛人原因有以下幾點
1.當初11月我就有跟ㄊ說.奶茶我只負責送和賣.發薪資給我.其於我不想管. 後期實際上..與我想法不符
Ans:想法不符,那問你有沒有問題,你也沒提。我想問你為什麼不當面提出來討論?然後在我上台北的時候忽然一早傳簡訊給我說不做了,還罵我爛人。
所有計畫與努力,就從你這封簡訊之後一切告吹。
2.我以出外找工作名義去找鈞.這時才開始討論產品定位.那請問我11月初請她自己先安排好..我們12月馬上可以開始動手賣.賣不成功再來研究.為何一定要等我11月底手邊事情結束才動.??
Ans:你以什麼名義,你也沒告訴我。而我趕著要開幕,還需要我主動問你,老爸老媽好嗎?這樣嗎?我並不是說家裡不重要,而是這需要溝通。我不會希望你跟家裡搞不好。在事業有成,家庭一定也要兼顧。
找你討論,因為你很重要。我知道自己哪裡不足,怎樣合作彼此才可以貼補。需要用什麼樣的行銷方式才適合我們。
看來你打這封的時候,已經忘記當時要做的工作了。發傳單、送飲料,是你自己說,你可以負責送貨,因為你有上大郵通的經驗,這包給你準沒問題。換句話說,今天沒有你,誰去認路送飲料,誰去發傳單。我要一個人包下這些工作,再加上幕後調製、進貨、記帳、整理顧客資料、寫企畫......所有事務。真當我有三頭六臂了,太抬舉我了吧!
再次回答你,因為我知道自己沒辦法一個人做,所以需要等你。不然你覺得以我缺錢,個性又衝,會想要這樣拖時間嗎?就如你所見的,彭世宇的確很重要,這事情沒了你就別做了。所以我又重新擬定計畫,全部重來。如果有當初沒生變,現在早就開張了。
3.那兩天我是抱著去工作的心態在做事情.第二天一早我遲到一下.他卻又在唸.但常理唸完要馬上做事情.他老兄又說自己沒吃早餐.但7點就起床.ㄊ在聽英文也不順便吃早餐..又是浪費時間.等吃完才開始做事.
Ans:話說世宇兄弟,你可以回答一下,你所遲到的一下是多久?老實講,你不這樣寫,我也早就忘了。一堆大事都搞不定了,哪有空把這種小錯記著。只是不好意思,當蜀鈞開始做事就是錙銖必較。所以,你遲到的是30分鐘。一般上班的話,你遲到三十分鐘,今天薪水因該扣光了,不過因為你是跟我合夥,所以遲到不用扣錢。
但遲到也沒先打電話。難道事情做錯,不准立即糾正,要像你這樣寫壞話發給所有人嗎?
我只吃個吐司,絲毫沒有影響任何進度,邊吃邊討論DM。我還問你,世宇,准我吃吐司嗎!(因為我看到你已經擺臉色給我看了)而你並沒有說不準。
兩者之間怎麼比?其實,如果你可以在家自己做好所有事情,那也可以不用來我家了。
4.一直以來我把ㄊ交代給我的事當成比任何事還要重要的事.而ㄊ呢.一派優閒輕鬆.看我在構思DM內容ㄉ時後.竟然在一旁說風涼話.那你是想要我一個衝.然後看我累死在那兒
Ans:我一派悠閒,那請問我是不是該表現的超級緊張然後實際上什麼也沒做?
告訴你事實!這件是要成全之前,我已經忙了好幾個月,健身房一早要上班,下了班接飲料店工作,晚上十一二點還要繼續。上台中練舞、去台北洽公,我也都跟朋友談到要開店,希望給點意見。
我在上場前已經做了最充分的準備,所已胸有成竹。其實我只怕一件事情,這件事我也跟其他朋友有聊到。沒想到,真的發生了,而且比我預期的早太多了......。(創業最怕的就是合夥,因為合夥就可能拆夥)
我知道,當天你在我房間打電腦,一整天臉色給我看,我笑容你,你只告訴我想趕快結束回家看。我還問你這樣可不可以,今天這樣OK嗎?
你把DM設計好了,我把家裡可以用的都拿出來。要調製的空位也弄好了,一切箭在弦上蓄勢待發。
你累了一天?這樣就會把你超死掉?你是來我家做了幾個小時的苦工啊?需要把你這心勞多小時的工作成果拿出來大家看大家評評理嗎?
5.創業股份分法是ㄊ6我4...哇咧.這件事我還不敢說出ㄑ給其他人知道..啥麼跟啥麼. ㄊ竟然說東西都是ㄊㄑ學的.茶水都用ㄊ家ㄉ那請問假設有ㄌ店面.要怎麼分.如果還是這樣分ㄇ..對我而言公平ㄇ?ㄊ自認會持續經營ㄇ?
Ans:OK!你老大,今天起改成你九我一,所有事情聽你號令。這樣你爽了吧?這樣就叫夠朋友吧?
真是有趣,看來你完全不了解這代表的意義。
話說,如果能有店面,那已經是做很好的時候了。我有說股份從頭到尾都是六四嗎?為什麼你把中間所有的內容都省略掉了。
我們開始六四分>>>(省略省略省略)>>>賺了好多錢開店,哇靠!真不公平只分到四份 (這讓我想起餵猴子的故事)
請問
1.,虧錢誰負責比較多。
2.發生客訴、甚至法律事件誰要扛。(負責人彭蜀鈞)
3.我有說永遠都照這比例嗎?股東有沒有可能增加?未來會怎樣還有許多變數?我根本無從討論。說不定你當店長拿比較多,而我搞螢雪也有可能阿。
拜託,問問有商業經驗的人。他們都會懂這個道理。如果願意繼續,想賺多錢,你九我一,這個局我也跟。敢問世宇,這個局你敢嗎?
其實多少比例完全不重要,比例重責任重,比例輕責任輕,重點是要賺錢。而且我敢摸著良心,我對得起彭世宇,你拿去問問別人。六四分,你只負責送飲料跟發DM,這局是誰比較有利?
我上台北,把這計畫講給我學長聽,他馬上說他要插股。他說這麼好賺的生意他也想參一腳,還說配股少也沒關係,不過我謝絕的他的支持。因為我缺的是能做事的人而不是錢。
6.ㄊ連自己要賣啥麼都會忘記.竟然打給我問紅茶名稱是啥麼??請問這樣的老闆我能信任ㄇ.就算ㄊ是我好友.這太離譜嚕.按照前項理論.應該我做老闆.ㄊ乖乖ㄑ學舞蹈還差不多
Ans:談完第二天我馬上就上台北了,隔天我拜託朋友幫我設計DM,打回去問你。真是抱歉,我真得忘記名子了。不好意思小弟一向記憶不好,我下次會筆記做好。這裡跟你道歉。
至於你要覺得要因為我把前天才討論出的紅茶名稱給忘了,而決定不跟我合作,那我可以同意你的做法。的確是我得錯,不過只因為這個就不跟我合作?或是只因為我可以把新的紅茶名子記起來就跟我合作?逆向思考,好像怪怪的。
那你先搞清楚你想跟什麼樣的人合作比較踏實吧。其實我只想賺錢......。
你要當老闆,OK。照上述回答,我跟?那請問世宇大哥,我們明天要開張嗎?我要去你家上班了嗎?
7.ㄊ為了想要節省成本.傳個簡訊給我.要我ㄑ辦一支威寶手機門號.要是以前.我一定又馬上傻傻跑去辦.現在有那個必要性ㄇ.這是在推銷還是要創業 我都搞不清楚ㄌ.
Ans:對不起,又是我的錯。因為簡訊字數有限,又還在外地沒回來,我手機電話費已經爆了,所以沒跟你講清楚是我得問題。當我打算在傳第二封簡訊跟你說的時候,你已經先傳簡訊來,說你要拆夥了。
而我第二封簡訊要說的是,威寶有出預付卡做【威寶旺卡】,你不願意花這三百塊OK,我可以自己出,也不過幾百元買張預付卡可以省掉每個月上千通信費。
這也是我說,為什麼要當面說清楚的原因,還沒弄清楚,我就被你劈了。
8.長久以來多少事情是我在幫ㄊ打理.我在傾聽ㄊ的聲音.但ㄊ幫過我啥麼嗎?說明白些有一直要為我找女朋友嗎?沒有.早期還建議我去找國中生.現在卻嫌我身旁這個高中生素質不好.那是怎樣呀.
Ans:......(關於吟,我不知道該回什麼)
至於男女朋友這種事,再怎麼挺你也不可能幫你找,我必須先說清楚。我記得也跟你說過,最多只能幫你介紹、給你意見,剩下要靠自己了。我沒聽過幫人家追女友的。講得幫忙追,最多也只是幫忙遞遞信而已。(我想你因該也不認為這算幫忙追吧)
不過如果,你有需要幫忙傳紙條的,我很樂意幫這忙。
9.很抱歉我真的受不了ㄊㄌ..我一直相信ㄊ是我的好朋友.相信ㄊ這個性會改.但是ㄊ依然自我意識強烈.或許在ㄊ眼中我只是一個善良好利用的朋友.
Ans:如果你好利用,我怎麼利用到現在奶茶店還沒開?:(
你相信我會改。那請問我哪裡還沒改,請告訴我!
那請問世宇!你為我改了什麼?
跟我創業?
跟我搞夢想?螢雪?西拉雅(我跟你搞)?
《以上都還沒見半根毛》
一起打混摸魚倒是不少!(如你下面所說)
你提出的每個創業計畫,我哪個不是真心給你意見?
10.或許你或你家人會覺得很突然.很錯愕.但真的事實就是如此.我不想與ㄊ有任何關係.我會祝福ㄊ追求自己的夢.別再來煩我.我真的為了ㄊ活ㄌ辛苦很多年..我認為這樣已經足夠ㄌ..
Ans:誰真正願意為你付出,我相信時間會證明一切。
時間會證明一切,這次換你記住這句話。
11.給未來我最不平凡的朋友彭蜀鈞 珍重再見 期待我的離開.能讓你覺悟自己的問題.專注於舞蹈.別在搞亂七八糟的東西.希望有天我能在台下或電視機前看到妳優美的身影.
Ans:你根本不懂我在舞蹈上所遇到的困難,我有跟你提過嗎?很多事情,都不是你想像的那樣簡單。我並沒有你說的那麼好。也不過比一般大學生多了一個文憑罷了。
曾經一起做過的瘋狂事.
半夜凌晨1點 聽你講失戀的故事 而我只想回家睡大頭覺
曾經一起做過的瘋狂事.
跟妳去夜市妳亂喊價.買回一個汽車音響.我幫忙出錢.結果通通被罵.要妳還錢.說被開多張紅單.沒錢了.
曾經一起做過的瘋狂事.
載著你四處訪友.談事情.談到最後都不了了之.還怪我.為何要拉這些關係.誰叫我認識你這種要追夢的朋友..
曾經一起做過的瘋狂事.
妳說的話都是聖旨.我沒用筆記下來.但我都會去盡力實踐.但有必要性ㄇ?看清現實努力賺錢比較重要.
曾經一起做過的瘋狂事. 太多嚕..但以後妳要靠自己嚕..
不必擔心我..我會安分守己的過日子..先好好擔心你自己吧
謝謝你打了這些,由此可知,你對我記仇不少,百年舊帳一併算。我只希望你變更好,就跟你父母一樣。除了金錢我沒辦法,Sorry彭蜀鈞就是窮光蛋,捅了汽車音響這簍子最後你擦屁股。如果你因為這事情要一直對我不爽,請你有空過來,或打電話叫我過去,把欠你的錢全部還你(免得說我佔你便宜),順便讓我知道,彼此友情值多少錢。
我們彼此訪友,卻一件也沒成,這都怪我談判技巧不夠,你辛苦了,也辛苦了你的這些貴人。都是蜀鈞的錯。
要你做筆記,不知道是不是為難你了。就老實跟你說,我也覺得很麻煩,不過,盡量做到。如果你不願意就說,帶手機錄音也是一種好方法。我並沒說我講的都是聖旨,我也會開玩笑,也會說錯做錯事。
只是,我從過去的經驗學到,帶筆記本,做筆記很重要。這已經不僅僅是記不記的問題了,還牽扯到別人對你的觀感。試想,如果你在寫筆記,面前講話的這個人看到會不會小心講話些。這些或許學校都不會教到。但我希望你了解,這真的很重要。有天你做到,就會體會到了。我可以舉太多例子了,就算你只是拿著筆記卻什麼都沒寫虛張聲勢也好。如果你聽不進去,那我從此以後就不提了。
謝謝你的關心,我現在早晚各一份穩定工作,很累也很充實。
每次你的翻臉,我都希望彼此學到更多東西,用有所長進。至少從那次你因為安麗的事跟我翻臉,我重新檢視了自己的態度,我真的做了改變,我不再因為任何事情影響情緒或生氣了。我隨時都會保持快樂,就算你在次跟我翻臉,或再再次,蜀鈞依然微笑輕鬆以對。
真是謝謝你,讓我學到,教我很多,相信你也不會因為這些小事而生氣吧?把東日本地震放在眼前,生死之間,這些事情又算的了什麼!
我只想多為這世界做點事,就算許多人不苟同也好...... (這點我還是沒變)
P.S.你十二月二十一日在臉書上跟我說
好友.經過我與家人討論過後..我決定退出.好好去找份工作.我自己也很清楚早就沒有再繼續做夢的本錢.跟妳在一起的日子裡學到很多.也讓我成長很多.經歷過很多事情.我發現你依然是那樣說話.懂的是自以為體諒.但卻是我無形的負擔與壓力.我是一個能力有限.你是能突破任何考驗..就算你身旁有我或著是少ㄌ我..其實也沒差..所以 回歸兩條平行線..以後希望看到妳風光的演出.雖然我們程度可能會看不懂..但還是祝福妳..掰掰 好友 請多珍重
可是卻MAIL給別人,罵我很多非事實,這牽扯到毀謗罪。
刑法 第 310 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刑法,公訴罪,你的Blog和朋友給我看得E-mail,我已存檔可以直接去轄區派處所報案了。法律裡的罰金,指的是銀元,不是一般的新台幣,依據判例罰款都上萬元新台幣。
以後你徹底思考一下再回我吧!或是直接當面談,免得罵人留下證據,還遭人指指點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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