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4年4月22日,在美國猶他州奧格丹(Ogden)發生了一起「音響店謀殺案」(Hi-Fi Murders)。兩名都是19歲,同時也是空軍同袍的年輕人DaleSelby Pierre以及William Andrews於接近打烊時,進入「身歷聲商店」(Hi-Fi Shop)進行搶劫,他們先將兩名店員,20歲的Stan Walker以及18歲的Michelle Ansley帶到地下室綑綁,再將後來進來的一名16歲少年CortneyNaisbitt同樣帶到地下室上綁。之後,Stan的父親與Cortney的母親先後來到店裡,也遭到兩人帶至地下室上綁。兩人作案手法兇殘,其中詳細的內容就不多贅述。在虐殺受害者的過程中,他們強迫受害者喝下一種藍色的液體,他們宣稱那只是伏特加酒混合了德國安眠藥,但事後證明,那種藍色的液體是排水設備的清潔劑(應該就是類似我們所知的「通樂」)。在審訊的過程中,聯邦調查局探員發現,兩位兇手是從電影「醉酒執法者」(Magnum Force)中的情節,才想到清潔劑這個點子的。
在電影「醉酒執法者」中,一群警察專對無法判處死刑的壞人進行私刑,以「代天行道」,其中有個壞人就是用強迫一名妓女喝下清潔劑的方式來懲罰她私吞金錢,這名妓女吞下清潔劑後,立即倒在車內喪命。兩名「音響店謀殺案」的搶匪也如法泡製,但是他們不知道的是,喝下清潔劑並無法馬上殺人滅口,這類清潔劑屬於強酸,喝入人體之後會侵蝕傷害食道,所以被害人都出現窒息、嘔吐的情形,並不斷發出聲音,讓整個搶劫過程充滿混亂。根據醫檢人員的說法,要用清潔劑滅口,可能還得再花上12個小時的時間。
在電影「超危險特工」(RED)一開始,BruceWillis藉著撕毀退休支票,謊稱未收到支票來接近、追求Mary-Louise Parker,在台灣,撕毀(遺失)支票可是件相當麻煩的事情。根據〈票據法〉第18條和〈票據法施行細則〉第5條的規定,支票遺失首先要辦理「聲請公示催告」,也就是要填寫「掛失止付通知書」和「遺失票據申請書」,寫明票據喪失經過、喪失票據的類別、帳號、號碼、金額及其他有關記載等等資料,再經法院依當事人的聲請以公示的方法,催告不明的利害關係人申報權利,等到申報權利時間屆滿後三個月內,再向法院聲請除權判決,使該支票無效,然後才能向付款人請求付款。
從這一堆麻煩的手續看來,如果要學Bruce Willis這招追女朋友,可能就會適得其反了,因為你將增加她非常多的額外工作,造成她極大的不便與麻煩,甚至像Bruce Willis這樣謊稱支票遺失而掛失止付,還很有可能構成〈刑法〉第171條的未指定犯人的誣告罪,可見現實生活其實和電影是很不一樣的,不懂千萬別亂學。
這兩個性質迴異的例子告訴我們的是,在小說、戲劇、電影等敘事文本中,知識,一直都扮演著非常重的角色。在故事情節中,作者經常要置入許多知識,有些具有關鍵性的功能,例如偵探推理小說,知識常常成為破案的工具或線索;有些則僅為了故事的鋪陳或僅具背景裝飾功能,像是某地景色的描寫、服飾的穿著;或是情境的製造,如生活用品、傢俱的陳設等等。這些背景式的知識雖然不是故事情節的主要部份,但是如果搞錯了,就會鬧出笑話來,甚至引起某些人的不快。(順便一提,台灣以往許多的歷史劇就經常出現時空倒置的笑話)
因此,在結構主義文學理論中,就相當強調敘事文本中「百科全書式」知識的重要性。Umberto Eco在《玫瑰的名字注》中將創作視為一種宇宙學的行為,「要講故事,首先要建造一個世界,這個世界要儘可能地填充起來,直到細枝末節」,用什麼填充呢?當然就是各種的知識;而身為讀者,則要去「填滿所有的縫隙」(《悠遊小說林》),因此具有「百科全書式」的知識,除了可以讓人享受當「典型讀者」的樂趣之外,就算真的無法盡解作者之意,至少不會招來牢獄之災。
可見,多讀書還是有好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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