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辭學是一門泛指研究、選擇語言形式,以提高表達效果的科學,但隨著科技文明的發展,修辭學理論實證應用的視野,因受大環境的演變和語言應用的擴張的影響,我認為需加以適切的修正。
早在先秦時期,即已確立「修辭立其誠」的原則,這個「誠」字,才是關鍵處。魏晉、南北朝時期有多部作品,曹丕的典論論文提出風格論、語體特點;陸機的文賦、遣辭之要、靈感與修辭的關係,並將文體分成十類繼而承大;劉勰的文心雕龍更建立了文學批評理論,書中更有十五篇均論及修辭技巧。到了唐代,劉知幾史通雖是一部史學理論著作,但是談論修辭的地方很多;宋代陳騤的文則更是我國第一部論述修辭的著作。元代的王構修辭鑑衡一書開始正式以「修辭」為書名之論著;明代歸震川、李騰芳、謝榛等書均提出修辭理論;清朝的顧炎武日知錄、劉熙載、俞樾、劉清芝亦先後提出修辭理論。
今天,學者單獨論述修辭的專著甚少,且其論述修辭,多與文學理論、文藝批評、詩文作法等摻雜而論,缺乏系統。古代修辭理論涉及的內容很廣,見解相當正確,仍有待發掘與探討。但由於受到歷史的局限,修辭理論亦多受到儒、佛、道思想的影響;或以禪喻詩,或虛實浮泛,或重形式而忽視內容的鑽研。
舉本文,起、末二段文字為例:
”人的一生變化萬千,無常理可循,生命的微弱如同風前的燈火;能夠把握時機和因緣,初次找上文學、藝術便一見傾心的人,我想定是丰神飄灑、器宇不凡的人,可不? ”(首段本文)
--有文友先生,認為應改寫為:
”人生變化萬千,無常理可循,微弱的生命如風前燈火;能夠把握時機和因緣,有幸能初次找上文學、藝術,一見傾心,想必是丰神飄灑、器宇不凡的人!”
”外表剛性如明樹者,邂逅在此異國風情的氛圍之下的各國詩友,確是被詩人間獨一無二的「真誠」所感動,只要在有詩的地方,哪裡還有仇隙呢?”(末段文字)
--有文友先生,認為應改寫為:
”外表剛性如明樹者,優由於異國風情,與各國詩友交流,確實為詩人世界裡獨一無二的「真誠」所感動,只要有詩的地方,何來仇隙?”(見前文)
我認為他的”改寫”建議不能夠說服我(但或許有他要改寫的想法),因為,他忽略到最基礎的感嘆和設問的辭格語法,以及各式各樣的摹寫技能方式。此外,他似乎也忽略到評論者和創作者之間,通常會具有某種特殊情誼的獨特性。譬如:我和江明樹彼此之間,與埔里詩人王灝的熟識關係,改寫者焉能替代,並且得悉更具體、更加趣味的修辭方式?
通常,當我們在台灣各大媒體中,看到或聽到:
「啊!福氣啦!」、「給你好看!」、「一定要幸福哦!」、「你好神!」、「這是一定要的啦!」、「達美樂,打了沒?」,消費者(讀者)就明白這是某家商品的廣告訴求。創造者運用了:“啊”、“啦”、“哦”等特定的詞彙和感嘆號,好讓消費者的內心由感而嘆,或經由視、聽、味覺等摹擬辭彙(如:「有點黏又不會太黏」),終而產生強烈的讚美之情,並達成創作目標。
男女之間的感情事,你可以逕說:「我愛你」,這三個字,最簡潔不過。但,你憑什麼說:「親愛的,妳知道嗎?我最愛妳的大眼睛了」,這樣看似贅述的「誠」語,是不好的呢?摹寫法,是對事物情狀的各種感受,或客觀事物所有的各種聲色動態加以描寫的表現。
總之,「文本無定法」。我深信:1122先生還是李林,都是文學競技場上勇於挑戰「自己」的筆耕(創作)者,一定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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