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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12 05:57:44| 人氣68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台灣的國稅局就好比小叮噹的*口袋*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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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國稅局就好比小叮噹的*口袋*一樣!

只是真正的小叮噹是從口袋拿出無窮無盡的道具來,國稅局也拿,但是拿的東西是千奇百怪的稅法與稅制,更有趣的事情是,國稅局的口袋最近變大了!

鬼鬼最近一直在思考關於一個國家稅法與稅制的問題,倘若說國家是一家企業,企業需要的是資金以利投資生產,使企業能經營下去的必備的需要收入,那麼國稅局就是提供國家這個企業主要的收入來源,當然我們通通都知道國家的收入很多都是隱匿的,這是一個秘密,一個天大的秘密,所以在座的各位看倌們,就算是您知道,也請您假裝不知道,否則當我們都知道這個秘密時,藏匿秘密的方法就會改變,這跟做賊一樣,當賊的要是自己慣用的偷竊手法被破解的時候,必定會改變做案的手法,要是不變那可就要吃牢飯,當然也有傻瓜之類的笨賊,那些賊就是不肯變換已經被察覺的手法,所以當然一個個都被抓,我們的政府是很聰明的,因此政府是不可能被抓的,只要我們繼續裝傻即可。

稅法與稅制,在一個自由民主的國家,請注意!!是自由民主的國家喔!

在一個自由民主的國家裡,稅法與稅制的重要原則;也可以說就是稅法與稅制的憲法,這原則就是公平的稅制與稅法。一個公平的稅制與稅法,能夠促使人民安定,並且穩定政府財源來源,讓這個人民所受託的政府,得已為人民來服務。不過這是一種理想,理想之於台灣來說就是「你自己想想別人不會理會你的意函」。所以我眾多親愛的朋友們,千萬不要相信政府官員是服務人民為己任,他們要是良心發現不找你麻煩,你就要燒香拜拜了!當然並不是所有的政府官員都是如此,但請依照一個原則,一粒老鼠屎壞了一鍋粥,依照此原則親愛的政府官員,無論小官大官們,您是必須要有這個擔當與勇氣概括承擔的。


在台灣,台灣的稅制稅法相信大家都有所領會,光用屁股想就可以知道,台灣的稅法是否符合了公平正義此重要稅務上的原則,以下就可以很充分的說明,台灣的稅制與稅法用屁股就可以思考的道理。

最近再網購市場上,我們可愛的政府小叮噹*國稅局*,提出要課徵網路購物虛擬商店的營業稅,並擬定於中華民國十一月四日即實施,搞得一大群的小小網拍者,幾乎像是熱鍋上的螞蟻與被暈的鴕鳥一樣,完完全全不知該如何是好!

首先國稅局發函給各大網拍網購的平台,並公告給各位賣方關於網購稅務的細則與內容,裡面的內容如下:

給網路拍賣會員的公開信

親愛的拍賣會員您好:

電子商務蓬勃發展讓各位會員有一個發展事業的基礎,財政部為將此新興市場導入稅法規範,已於94年5月5日發布「網路交易課徵營業稅及所得稅規範」,讓大家在公平的課稅條件下營業;另考慮您對稅務方面可能不甚了解,亦另外規定自94年5月5日至94年11月4日止,各區國稅局對於個人以營利為目的,透過網路(含拍賣網站)銷售貨物或勞務者,應積極輔導辦理營業登記,補徵營業稅及所得稅且結案免罰。本局特將相關法令歸納如下,請參考並儘速向所屬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辦理營業登記:


Q1:銷售哪些東西不用辦營業登記?
A1:個人出售家庭日常使用之衣物、家具、自用小客車等,其交易之所得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6款規定免納所得稅,亦不發生課徵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問題;但如果購買別人之二手貨再行出售者,仍需辦理營業登記。

Q2:如何辦理設籍課稅營業登記?
A2:需填寫設籍課稅營業登記申請書(提供電子檔案,請多利用!)、並檢附設立營業地址房屋稅單影本,以郵寄或送交營業地址所在地之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辦理。

Q3:如何課徵營業稅?
A3:辦理營業登記後,如無相關資料可供佐證,將直接核定您使用統一發票,您必須每隔二個月至國稅局各分局或稽徵所,依據開立發票之金額繳納營業稅並辦理申報;但如您能提供帳簿存摺資料,證明每月營業額低於20萬元,將核定您為免用統一發票之小店戶,依照本局查定之銷售額乘上1%稅率作為應納營業稅額,每三個月郵寄繳款書給您繳納,當然若您每月銷售額在低於6萬元(銷售貨物者)或3萬元(銷售勞務者),則不必課徵營業稅。

Q4:如何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A4:如您為核定免用統一發票之小店戶,免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年度營業資料會直接併入您個人綜合所得總額內,課徵綜合所得稅;若您為使用統一發票者,則必須在明年5月所得稅申報期內,將本年度銷貨收入另外計算所得後報繳營利事業所得稅。

Q5:設立稅籍登記之營業地址,其房屋稅、地價稅有何影響?
A5:設立稅籍登記後,房屋稅將適用營業用稅率、地價稅亦將適用一般用稅率,二者均會調高,您可向各地稅捐稽徵處(房屋稅、地價稅屬於稅捐處業務)申請依實際營業面積核課(網路拍賣使用之營業面積很小,一定要提出申請哦!)。
提醒您,如果您係以營利為目的,而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者,請把握期限儘速前往國稅局辦理營業登記,並祝您生意興隆,一切如意!


其中鬼鬼非常搞不懂的事情是,虛擬商店為什麼要設立營業地址?

後經鬼鬼明查暗訪發現,其實這是國稅局為了要填補財稅上龐大短缺所產生的因應辦法。首先國稅局為了多課徵一點稅所以研討出,網拍市場的課徵,他們認為這個區塊肥水多,可以收到額外的稅金,再則可是光是這樣還不夠,於是擬辦出,要是讓那些搞網拍網購的人都有一個營業地址,這樣國稅局就可以往房屋稅、地價稅、營業水電等等這些地方;多收一點稅金,其次很多網拍人士,不是學生就是租屋,這樣一來房東就沒辦法逃稅,可是鬼鬼有好幾個疑問?

第一點:萬一我的從事營業的工作都是在網咖進行的呢?那是不是網咖可以讓我拿他們的資料去辦理,鬼鬼在這裡告訴各位國稅局的標準回答。親愛的網拍人士,要是您的辦公室在網咖,而網咖又無意願讓您登記營業地址的稅籍,那麼你沒本錢你做什麼生意阿!

第二點:萬一那些學生都是在宿舍辦理網拍事宜,那學校是不是一個營業單位呢?國稅局的標準回答是:管你去死!

其實國稅局的用心我們都很明白,但是手法實在太過卑鄙!

既然是虛擬商店,營利的商店是網路空間,理當設籍的地方為從事網拍者所附庸的網路拍賣平台,而何來設籍的地址問題。透過平台與國稅局的合作,國稅局只要負責幾個網路拍賣平台,不但可以整個整合拍賣的市場,同時對於稅務上的查核更是可以減少人力,比方說:yahoo可以設置一套稅務查核的系統,賣方與國稅局,都可以相互上去此空間查核,並且運算其營業額是否需要繳納。

而開立發票最主要的功能就是防止逃漏稅,但網路的拍賣行為都有紀錄,因此除非私下運作,否則逃漏的可能太低。已e-baby的做法,他們統收一百元台幣,以作為美國的稅金收入,此辦法雖然放寬收稅,卻可以確保納稅人的意願,減少逃稅!

以台灣而言,倒可以採取單件買賣的課徵稅金。以yahoo而言,其平台本身有收受刊登費、設立底標價,而在其中增加兩塊錢的額度到刊登費作為稅金,相信是每一個賣家都意願的做法,此法不但不構成擾民,同時也克盡公平原則,再者營業的使用坪數,萬一要是我家三百坪,但是我只用了五坪,這樣設籍營業稅地址去課徵其他稅金,不是真正才失去了公平的原則嗎?

鬼鬼始終相信一件事情,也就是所謂的專家都是專門陷害人家的人,這些傢伙為了要展現他們的聰明才智,提出了太過有創意的想法與規則,以往民進黨政府是以改革為主要訴求的政黨,但一執政之後,怎麼人民的生活更困苦,當民不聊生的時候,人民盡量使自己有條出路,而政府盡幹一些讓人民無法生存下去的事情,這也難怪台灣的大中小企業紛紛出走,鬼鬼曾經說過:世界上所有的人都一樣,只會留存在一個適合生存的地方,照此種狀態下去,不知台灣還有哪些地方是真正可以讓窮人家生存的地方,或許以後的台灣成為富商與土財主國;當然還要加上欠債上千萬的人(這些人不怕司法不怕政府),全國人口總數兩千人,因窮人們不是逃的逃就是死的死!

我想小叮噹的口袋真的變大了,大到連人都可以生吃活吞下去了,還生存在台灣的窮人們!
我們得要自求多福,聖主阿拉!阿彌陀佛!聖母馬利雅!阿門!


草書於兩千零五年 十月十二日 上午五點廿四分

台長: 沉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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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分類: 心情日記(隨筆、日記、心情手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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