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重案對決】(Law Abiding Citizen)。
這部電影的劇情非常有趣,我覺得不只法律人,每個人都很值得一看,因為它其實討論的是很深刻的問題。我看了一些影評,有些人會去討論「大快人心」、「非法正義」這些比較表面的問題,但是同樣有更多人會想:是什麼制度迫使被害人家屬走到極端的選擇上?被害人家屬作的復仇(或者是改革)行為該怎麼評價?當復仇(或者是改革)走到極限,我們又會付出了什麼代價?孰者為大?這些問題無疑都是非常困難的。
Nick與Clyde各自信仰的,到底兩邊主張的何者是正義,還是正義這個詞只是口號?這兩種信仰能不能相互影響?另外,其中認罪協商、證據排除法則、死刑制度、自白法則、當事人主義,儘管不是著墨關鍵所在,同樣也讓觀眾印象深刻與反省。
另外有一點提及到「復仇」,讓我有一些新的想法。本部電影男主角Clyde說他不是復仇,他是在「改革」法律規範、司法制度,但是我覺得很清楚的是:他就是在復仇,只是他復仇的對象除了加害人外,還擴及到整個司法人員與司法制度。
原本觀眾看到犯人被凌遲,原本是拍手叫好的,但是當法官、司法人員、律師、政府官員全部都變成復仇的客體時,這個時候就會讓我們畏懼,很多人用「超過」這個詞來形容。然而前面對主犯的凌遲不超過嗎?對於「共同正犯逾越」的從犯,施以殘忍至極的死刑,不超過嗎?當然這部電影更提醒了我們,很多也該負責任的結構環節並不是在Clyde理性的復仇範圍裡,例如:取證出了問題的司法警察?制訂這套法律制度的立法人員?
這就是我覺得關鍵所在:Clyde非常清楚他的復仇越了界、不合理(這似乎也是復仇行為的必然),但他不承認他的行為是侵害別人,他用了「正義」、「對腐敗的司法反擊」這些詞語狡猾的略過了這些問題,所以他可以比當初的犯人更殘忍、更不問是非、更傷害無辜者,因為「LAW ABIDING CITIZEN」,所以他要反擊,對他而言他是一種合理的防衛。
其實有兩句最值得玩味的話,電影版沒有人討論到,那就是兩個檢察官的對話:第一個檢察官說,有限的正義總比沒有正義好。另外一個檢察官說,我們本來就生活在一個有瑕疵的制度。第一句話是在講認罪協商、第二句話講的是刑事司法制度的必然,我認為這兩句話可以供觀賞者多思考:正義是有無還是是非概念,還是根本不要正義這個概念、瑕疵制度的必然不是正當化司法人員自己的取捨,否則最終仍然會有Clyde這種幾乎失心瘋的反擊。
看完比較想要走非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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