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知悉房東電費計算方式顯非合理,內心忿忿不平後的第二天(這事情之後有空再說!),發生了一件令我暴跳如雷的事件,氣得我想要殺人,我跟謝一會說,這個人被我抓到,我要強迫他跟小親交配!
這起事件給我三個啟示:一、情緒憤怒的時候,非常的危險,罔顧小親的權益;二、考前火氣似乎特別大,最近沒事火就上來,衝動得不得了,要多喝青草茶;三、法律系真的窩藏了很多垃圾考生。本起事件如下:
今天早上八點決定去印文章,充實學說知識。那麼晚印文章,是考量先念基本功,充實內力;考前才念文章,多練一些招術,以防暗器。—沒想到這個策略造成了相當的不便。剛到圖書館的時候,甫8點,小貓兩、三隻。我帶著愉悅的心情朝著書架前進。月旦法學教室08年下半年、09年上半年應該有12本雜誌,結果書架上只有2本。
啊,大概是有人拿去影印了,他比我還勤勞,佩服佩服!我到影印室想要承接,結果三間影印室都沒人。
啊,大概是圖書館館員請外面裝訂了!我很困惑跑去問櫃臺,櫃臺說裝訂的都回來了,應該還在架上。其中一個女同學說早上看到一個人搬了一大疊,可能看完就會放回去。我心想那我就等一下,先印其他的文章。
印完大概十點,書架上依然空無一物。不會有人藏書吧?我相信振搭的同鞋都是很nice的,這中間一定有什麼誤會,我下午再來好了。
等到下午三點再來的時候,書架上還是只有那兩本孤伶伶的雜誌。我翻了一下,好幾篇文章上面被劃滿了線……。
我想反正雜誌出不了圖書館,加上綜圖只有小小的三樓,幾十個座位,我就地毯式的花了五分鐘搜尋,但是沒有人的桌上放了雜誌。我看到有一些同學似乎也在等印這套雜誌,大家的困惑都擺在裡臉上。我用阿Q精神思考,先回去唸書卡實在,我晚上八點再來,我就不信他要看一整天。晚上八點我再來的時候,還是只有那兩本。
阿阿阿阿阿阿阿,這是怎麼回事!
跑去問櫃臺,櫃臺說十之八九又是法律系的同學藏書了。媽的,真的很可恥,幾十歲的人了,還為考試藏書。等一下,「又是」是什麼意思?原來當期的法學雜誌全部必須由櫃臺控管,因為藏書事件一再發生!
出現了這樣的垃圾考生,我不知道要怪什麼,怪人性、怪考試制度還是怪法學教育、怪我自己為什麼不早點印,還是怪正直和善良沒有回來?我不相信什麼「這種人考不上,會遭天譴」。事實上往往相反,因為這些考生有顆堅強的心,不畏批評與良心譴責;加上他用心、細心,藏書都不被發現,而且憑藉一己之力壟斷雜誌的借閱,我相信這樣的人傑是很有可能榜上有名的。畢竟卑不卑鄙跟形式上的成就本來就沒有關連性,否則政界、業界怎麼那麼多爛人高居檯面上?最幹的是這些人還敢跟我們提倡品格教育,或者是要我們看「法律人,你為什麼不生氣」?看了他們的嘴臉就生氣!
震怒完還是要想辦法去印文章……好廉價的震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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