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亞西部某個村莊,最近又再出現「獵巫潮」,先前已經有十一個人因為疑似被當做巫師巫婆被燒死,現在他們又抓到十九個人,這十九個人,恐怕也難逃被燒死的命運,不過這個村莊,還要繼續搜尋巫師巫婆。
據報導,先前已經有年齡在80歲到96歲的八名女子與三名男子,總共十一人,被指為巫師與巫婆,而被燒死,至於他們為什麼會當成巫師巫婆,是因為村民從在一個小學裡,發現一本可疑的書,這本書裡有一張紙條,上面寫了一串名字,據說,這些人都是要參加所謂「巫術大會」的人。
肯亞部份地區,民眾目前仍然深深相信有巫師巫婆的存在,雖然這種獵巫潮,被批評相當不文明,不過附近其他村莊也表示「可以理解」,這些村莊說,巫術能不能害人,誰也說不準,而且如果巫術真的能害死人,法律可是管不著的,因此村民們為了自保,也只能選擇動用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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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爾幹說死刑很像是一種儀式,藉由這種儀式重新來確認道德。說起來死刑還真的很像是獵巫潮,獵巫潮就是一種儀式,藉由獵取各種新品種來達到穩定社會秩序的目的,來化解人心的恐懼。
死刑和上述新聞最相關的其實是人類的心態,「民眾目前仍然深深相信有巫師巫婆的存在」,如同很多人深深信仰犯罪是一種社會變態,以及死刑必定能夠威嚇犯罪;
「被批評相當不文明,不過附近其他村莊也表示可以理解」,如同很多人承認剝奪他人生命殘忍,但是解釋死刑是一種必要之惡,雖然殘忍,有其必要性;
「這些村莊說,巫術能不能害人,誰也說不準」如同很多人要求先有配套,可是死刑的功用能否如預期,這一點是受到根本的質疑,可是卻因「說不準」,所以必須先執行,這就是最典型的莫須有;
「而且如果巫術真的能害死人,法律可是管不著的」,法律永遠是保障壞人的
,只有在快速起訴、審判、執行才有可能伸張正義,公平審判只是口號;
「因此村民們為了自保,也只能選擇動用私刑。」若法律不保護我們,只處罰我們的報復,那我們這些善良的百姓又有誰可以保護呢?
我們看到這篇文章覺得肯亞的人既無知又可怕,只因為發現一本可疑的書,這本書裡有一張紙條,上面寫了一串名字,就要大量的殺人。可是我們的社會輿論不也總是如此嗎?看到一張紙條(新聞),就產生大量的畏懼(如果他是你的家人的話,你不生氣嗎?),認為必須獵女巫(亂世用重典)。
我轉這個新聞,有些人覺得可悲、可笑,難道本土的獵巫潮不也可悲、可笑嗎?
http://blog.pixnet.net/ht045/post/9587309
轉錄自他人的部落格【歐洲最後一個發生獵女巫的事件】。瑞士是歐洲最後一個發生獵女巫事件的國家,這對他們來說是個歷史的污點。希望台灣不是最後一個迷信亂世重典、留存死刑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