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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27 22:43:34| 人氣3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個人向國外購物網站採買年貨,進口及轉售時課徵營業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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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標題:個人向國外購物網站採買年貨,進口及轉售時課徵營業稅規定

年關將屆,不少國人正大肆採買服飾、鞋類及各種日常生活用品,近年來貨源觸角已延伸至海外購物網站(例如中國大陸「淘寶網」),由於尚須經過「進口」通關程序方能送達買家手上,相關課稅規定,值得注意!

南區國稅局特別說明,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條、第2條及41條規定,貨物進口至我國境內,應課徵營業稅,其納稅義務人為進口貨物之收貨人或持有人,進口貨物之營業稅則由海關代徵。為簡化通關流程,提升行政效率,海關實施進口貨物低價免稅制度,即進口貨物完稅價格在新臺幣3,000元以下者免徵營業稅,反之,完稅價格超過3,000元,除屬進口免稅之特定貨物外,均應課徵營業稅。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應確實申報進口貨物之完稅價格,若有高價低報或藉化整為零分批進口以規避應納稅捐情事,海關將依規定補稅及裁處。至於個人買家向國外購物網站訂購之貨物進口後,如非供自用,而係轉供銷售者,應注意依法辦理營業登記,以免經稽徵機關查獲,除補徵稅款外,還被處以罰鍰。


 

新聞標題:全國國稅退稅抵欠系統上路!

為加強清理欠稅,現行國稅稽徵機關已彙整全國欠稅資料,建置全國國稅退稅抵欠機制,同一人或同一企業於各國稅稽徵機關間所滯欠稅款將會全數被掌握。因此,納稅義務人如欲申請退稅,需由稅捐稽徵機關查明有無欠稅未繳清情形,並依規定抵繳積欠後,才能順利領回退稅款。

南區國稅局舉例說明,臺南的陳先生向國稅局申請退還101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應退還稅額10萬元,經國稅局透過全國退稅查欠功能,發現陳先生在臺北尚有滯欠98年度綜合所得稅稅款8萬元,在抵繳積欠後,可以退還稅款只有2萬元,稽徵機關抵欠完成後會寄發退稅抵繳通知書及證明書給陳先生。


台長: 蔡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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