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11-12-26 22:01:27| 人氣1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企業舉辦員工康樂活動費用之進項稅額不得申報扣抵!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千秋報】
南區國稅局說,在此歲末年終,人人除領取年終獎金外,在公司所舉辦的「尾牙」,莫不希望抽到豐厚的獎品,過個好年。
南區國稅局指出,許多企業為犒賞員工一年來的辛勞,準備五花八門的獎品,從轎車、家電、3C產品、禮券到旅遊住宿券等等。但是按照稅法規定,企業購買獎品充作員工獎品的進項稅額是不可扣抵的,以往部分企業因不諳法令規定,將這些進項稅額與一般可扣抵的進項稅額,併同申報扣抵銷項稅額,經稅捐單位查獲後,除補繳本稅外,亦須依法處以罰鍰。
該局進一步說明,按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第1項第4款規定,酬勞員工個人之貨物或勞務之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故企業舉辦尾牙或歲末聯歡會時,摸彩活動的獎品或贈送員工的禮物,相關進項稅額按上開規定,是不可申報扣抵的。
南區國稅局特別呼籲,如有屬規定不得扣抵之進項稅額,在申報營業稅時,勿申報扣抵銷項稅額,以免受罰。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四科陳科長

台長: 蔡本文
人氣(18)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全站分類: 不分類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