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06-11-21 21:18:09| 人氣13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市民廣場造價六千萬元,使用年限是六十年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本報記者報導)議員林俊憲質詢時指出用不到十年數

千萬元重大工程拆除 市府再以八百六十一萬元發包拆

除整建市民廣場,
市民廣場造價六千萬元,使用年限是六十年,如今用不

到十年,市府竟予報廢,且報廢理由竟是長期維修不符

經濟效益、節省修繕費用及考慮結構安全。
 林俊憲指出,市府從未編經費維修市民廣場,且至今

也沒請專家針對廣場結構安全提出鑑定報告,市府竟以

此作為拆除理由。更令人難以接受的是,拆除經費居然

以「第一預備金」簽准發包,但根據「預算執行要點」

,動支第一預備金只能在原案經費發生不足時始得動支

,且須敘明原預算該項經費編列情形與不足原因。
 林俊憲認為,市府拆除市民廣場,未編預算送議會審

查,何來經費不足?數千萬元重大工程拆除,議會事前

毫無所悉,此例一開,市府日後循此模式,重大工程皆

可瞞天過海。
 林俊憲進一步表示,市民廣場拆除原以「第一預備金

」簽准發包,實際執行時竟又改由「城鄉新風貌」經費

支付,市府作法簡直兒戲。他當場要求議會法制室行文

審計室,要求說明報准市府報廢市民廣場的原因,以及

市府動用第一預備金是否符合使用辦法。他要求議會行

文審計室,說明為何能准市民廣場報廢備查
 

台長: 蔡本文
人氣(134)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全站分類: 社會萬象(時事、政論、公益、八卦、社會、宗教、超自然)

是 (本台目前設定為強制悄悄話)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