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胎爆胎易釀禍 駕駛上路前務必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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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摩新聞2015-07-19
國道三號苗栗後龍路段,昨天(18號)發生六死一重傷的重大死亡車禍,疑似因使用老舊輪胎爆胎才釀成慘劇。交通部表示,本月一號上路的新制已明訂,汽車行駛高、快速公路,輪胎胎紋深度不足零點一六公分,都將處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駕駛人上路前務必檢查輪胎,以免發生事故。(閻大富報導)
根據警方調查,肇事的休旅車除超載兩人,爆胎的左後輪是出廠十三年的老舊輪胎,輪胎橡膠早已老化卻還開上高速公路,才會因過熱爆胎。專家建議,汽車行駛遇到爆胎時,千萬不要踩煞車,否則翻車機率大增。應緊握方向盤,將油門放開,讓車子慢慢滑向路邊。
而一般輪胎平均胎齡大約六年,雖然國家標準並未規定使用及保存期限,但建議最好選購製造日期在三、四年內的輪胎比較安全。而輪胎上有一串數字標示,前兩位是製造週數,後兩位則是年份,購買時應詢問清楚。
交通部指出,本月新修法實施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汽車行駛高、快速公路,有車輪、輪胎皮或機件脫落,以及輪胎胎紋深度不足零點一六公分,都將處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呼籲用路人,開車前務必檢查輪胎胎紋深度,以免發生事故。(圖:爆胎的輪胎 取自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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