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須年滿20歲,報考職業汽車駕駛執照者應具備下列證件(僅接受正本) |
本國國民 | 國民身分證及有效之駕駛執照。 (道安規則第62條第3項規定,現役軍人不得參加職業駕照考驗) |
外國人士及華僑 | 不得報考職業駕照。 |
大陸人士(大陸配偶) | 不得報考職業駕照。 |
香港、澳門居民 | 不得報考職業駕照。 |
外交人員及眷屬 | 不得報考職業駕照。 |
二、照片 2張 本人最近6個月內1吋光面素色背景、脫帽五官清晰(含露耳朵)、正面半身黑白或彩色照片2張,並不得使用合成照片。 未辦理學習駕駛證者照片3張。 |
三、職業汽車駕駛執照登記書(考照專用體格檢查、體能測驗表) 1、駕駛執照登記書(考照專用體檢表)須公立醫院、衛生機關或公路監理機關指定醫院及診所等經體格檢查、體能測驗合格, 並將檢查結果登載於駕駛執照登記書上。 2、可直接至監理處體檢室辦理,體檢服務時間上午08:55~12:00下午13:25~16:20。(由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派駐人員提供服務) |
四、駕駛經歷證件:須檢具下列經歷證件之一 |
對象:未領有駕照者 持學習駕駛證 | 個別報考:報考小型車職業駕照者須持有期滿6個月之學習駕駛證。 團體報考:參加本市立案之駕訓班職業小型車訓練者須有七週之訓練時間。 |
對象:普通駕照考職業駕照或駕照晉級者 普通駕照 次一級之有效職業駕駛執照 | -
各類車種普通駕照報考同等車種職業駕照者,須領有同等車種普通駕照滿三個月以上。 -
報考職業大貨車駕照者,須領有職業小型車駕照1年以上。 -
報考職業大客車駕照者,須領有職業大貨車駕照1年以上或職業小型車駕照2年以上,並經立案之駕駛訓練機構小型車逕升大客車駕駛訓練結業者。(89年最新規定) -
報考職業聯結車駕照者,須領有職業大客車駕照1年以上或大貨車職業駕照2年以上。 |
對象:駕照經吊註銷者 吊註銷執行單 | 憑吊註銷執行單可報考同一級駕駛執照。 |
五、身心障礙人士以特製車應考者,請另攜帶辦妥變更登記之行車執照。 |
規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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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駕駛證照費100元、筆試225元、路試225元(第一次報考者筆試路試費用一次繳)、駕駛執照領取費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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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報考者、駕照吊銷重考者或考驗未通過逾1年重新報考者,全項費用1次為450元(筆試225元+路考2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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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繳全項費用因筆試或路考考驗未通過者,1年內重新報考繳單項費用1次為2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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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普通小型車報考職業小型車者全項費用1次為450元(筆試225元+路試2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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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考單項費用1次為2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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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驗車使用費分照類,按95無鉛汽油或高級柴油收費。普通小型車每人次128元、大客、貨車每人次240元、聯結車每人次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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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取駕駛執照費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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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報繳全項費用而僅路試(或筆試)未通過,可於1年內重新報考,僅須繳路試(或筆試)單項費用為225元/次。
註:考驗車使用費隨油價調整做機動性變動
考試科目:
1、筆試:交通法規(考試時間30分鐘,及格標準85分)。
2、路考:請依考驗成績紀錄表規定時間參加路試。
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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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有國、台、客、英、日、越、印尼、緬甸、泰國、柬埔寨等語音服務,於報名時提出申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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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科目:筆試及路考,考驗及格標準 (1)筆試 85分以上,成績可保留1年。(2)路試 70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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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不及格者,須待7天後始可重新報考(全國監理所站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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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日路考不及格(筆試已及格)者:欲變更下次至其他監理所站路考者,請至監理所考驗股辦公室辦理成績移轉至該所站,請勿逕自前往或請先電話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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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註)銷期間不得考領駕照,於吊(註)銷期滿後得憑吊銷執行單或註銷處分通知書報考同等級駕駛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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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註銷執行單遺失者,如經查證無訛或向原發給單位取得證明後,始准報考同等級車駕駛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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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結清積欠交通違規案件之罰鍰者,不得參加駕駛執照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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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檢表及筆試成績保留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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