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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7 20:39:30| 人氣27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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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衛生局抽查菸品販售 四成六不合格



(記者古秀美/台南報導) 

本局於7~9月間抽查菸品販賣情況,抽查本市16區共252間販菸場所,總計118家業者不合格,不合格率為46.8%。本次測驗採取標準化的菸品購買流程,由已滿十八歲的學生志工,穿著高中學生制服到超商、超市、雜貨店與檳榔攤等販菸場所購買菸品,實測店員對穿著制服或疑似未滿18歲購買者,是否依法要求出示身分證件才售予菸品。若喬裝志工未出示證件尚能買到菸品,即判定為不合格。每次測試結束,均立即由稽查人員出面衛教與輔導不合格店家,希望業者能改進,以免受罰。

 

提醒販售菸品店家,違法販賣菸品給未滿十八歲民眾,已觸犯菸害防制法第13條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5萬元罰鍰。當遇到青少年宣稱是為家長來買菸時,應直接拒絕販賣;穿著學生制服或顯然年齡未滿十八歲者,直接拒絕販賣;對疑似未滿18歲之消費者,以「拜託證件看一下」應對,要求其出示學生證或身份證明確認年齡是否滿十八歲;若無法出示證件,可以「抱歉~警察會調錄影帶,賣菸給你,我們會被罰錢啦!」或「拜託~賣嘎挖害啦!賣菸給你,會害我們被罰錢」應對,拒絕販售菸品。

 

呼籲所有販售菸品業者,切勿存著僥倖的心態,違法販售菸品給未滿18歲者,應該要確實遵守國家法律,遇疑似未滿18歲者,多做確認年齡的動作,才不會為了蠅頭小利而吃上巨額罰單。期盼所有販售業者與社會民眾,對所有的孩子都視如己出,只要對青少年多一點關懷、多問一句,就能適時制止未成年人買菸。希望透過這樣善意積極的把關,使青少年免於接觸菸品危害,讓我們的孩子更健康!

台長: 古 秀 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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