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古秀美/台南報導)
大財團入侵新化山區,違法在農牧用地挖井和裝設自來水,並占用國有財產局、農地加圍封路,市議員林燕祝等人為小農民主持公道,要求市府政風處深入調查,向財團蓄意占地追究責任。
記者會一口氣邀集地政、民政、農業、水利等11個相關單位共同檢視,會中以航照圖和現場相片比對,明顯看出財團在新化知母義購地開發,分別占用二側私有農地,甚至連北側的國有財產局283-01、280-5等筆土地也不放過,前後二次界樁更是相差152公分之多,令人匪夷所思。
國有財產局解釋3年前已將公地簡撥給新化區公所管理,公共財產被占用可採協商、訴訟等途徑恢復原狀,市府法制處則指出,應先釐清區公所處理過程,如屬蓄意竊占將構成刑責。
林美燕、曾培雅以議員要爭取農路建設都得大費周章,有時還得等候一陣子,而財團未取得地主同意書占地封路,簡直無法無天,公所鋪設水泥路又恰好到圍籬邊界,質疑公所有選擇性施工,黃麗招也覺得事有蹊蹺,建議提告究責。
新化區公所建設課答稱,根據原路前年進行農路鋪設,並未為業者加寬的說法,當場遭宋姓地主駁斥,此可從施工路面新舊痕跡看出差異,指公所瞎說。
水利局指出,新化區是地下水保護區,本就不能挖井,已要求立即封閉,否則可連續開罰,將加強追蹤;自來水公司坦承因業者提供土地所有權狀等資料,所以才同意埋設水管,現已行文指示3天內遷移,日後受理類似申裝案件時會要對方一併提出土地鑑界等資訊,確定符合才施工。
林燕祝另對業者整地私挖土方,改變地形地貌將一旁山坡地挖出約90度陡坡的安全性,要求水保科專業評估,初步認定所在位置於圍籬下方,尚無崩塌之虞。至於區內堆放貨櫃屋方面,農業局表示違反農牧用地利用規定時可依法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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