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古秀美台南報導)股票上櫃公司迎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唐○杰及其妻陳○茹疑似因股票設質為數甚多,為避免股票市值下跌而需增提擔保品之壓力,涉嫌與股東曾○展共謀對迎輝股票進行護盤,由曾○展與其特助胡○源,操控本人及其他人頭帳戶,涉嫌於100年8月至10月之間對迎輝之股票進行相對交易(同一時間、同一帳戶、同一價格買進賣出)護盤,計1千3百餘張,而維持股價約20~23元間,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第155條第2項、第1項第4款、5款罪嫌。
除此之外,唐○杰及其妻陳○茹夥同迎輝公司副總黃○正,於該公司100年12月9日~101年1月18日執行收購庫藏股1千8百餘張之後,與曾○展等人事先約定以約21元之股價轉讓股票,後即由唐○杰所掌控之『泰通科技』及『鹿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於101年2月2日至101年2月17日之間陸續透過鉅額交易,以27~至31元間不等之股價賣出1萬張迎輝公司股票,其中7千張由曾○展掌握之特定人頭帳戶購入。曾○展於100年2月17日取得鉅額交易完畢後,於101年2月下旬至100年3月間仍有多次大量相對成交情形(數量仍在統計中)。
本案案經台南地檢署林仲斌檢察官及法務部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出動60名調查官及檢察事務官,於101年4月13日對迎輝公司及曾國展等7處所發動搜索,傳喚負責人唐○杰及曾○展及營業員等22人到案,訊後將唐○杰夫妻以50萬元、副總黃○正20萬元交保,主力曾○展及胡○源分別以80萬元及25萬元交保,營業員黎○琳、蔡○萱、蔡○萍三人各以10萬元交保。臺南地檢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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