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A的母親辱罵,氣都還沒消,今天女兒回來又告訴我,中午她去換泳衣時,人並不在教室,但是A的書包疑似被人動過,A懷疑是女兒做的,於是大力踹她的書包,還將她的鉛筆盒甩在地上!
女兒回到教室時,目擊的同學告訴她這件事,她很無奈地只能再次向老師報告!
後來導師查證之後,是某一個同學無意撞倒A的書包,A連查證都沒有,就直接找女兒的麻煩!
聽到這裡,真的是一把無名火!
A的母親不是才信誓旦旦地保證A絕對不會動我女兒!才沒幾天而已!保證到哪裡?鬼話連篇嘛!我白白挨罵了!
而我竟然會去相信這種人的保證!我是不是瘋了!?那種人的話也信,我的腦袋裝什麼?
而老師也只是要A向女兒道歉!並告訴A不可以不分青紅皂白就隨便冤枉別人!
但,這有效嗎?A已經一年多來常常向女兒道歉啦!
我不懂!也很火!
傍晚,導師打電話來告知今天的游泳課,因為A不願調組,所以他只好二堂課一直盯著她們二人!
這件事我已經知道了!因為不放心,所以早就拜託校方的體衛組長,請他務必處理此事,但顯然女兒還是得和A同組游泳!看來就算公權力,或者特權介入,也沒有用!
是女兒的八字太差,還是流年太不利了?我怎麼算都沒有算到她今年有此厄運?是我的功力太差?還是A的命格太硬,沒有人拿她有辦法?
只是可憐這位老師,二堂課一直盯著學生,不累嗎?聽到他這樣敘述,我都不好意思了!人家也是人生父母養,何苦讓我這樣煩擾呢?
但是處理事情應該有更好的方法才是!如果今天我是導師,我想我會非常強勢,如果我夠強勢,A還敢如此囂張?(各位同學,上我的國文課,你們誰敢囂張?)
基本上,我是不太相信「愛的教育」,因為「教育」都沒有用了,加上「愛」還有用嗎?如果這個人是24小時處在「愛的教育」的環境,我相信有用,因為環境的影響力不容小覷!
但是A不同,在學校才幾個小時,待在黑道的家庭時間那麼長,「愛」真的有用?父母的「身教」都大於老師的「言教」啊!如果「教育」完全有用,那世界上根本沒有「監獄」!
台灣不是高等教育嗎?隨著教育的普及與提昇,監獄有因此廢除嗎?還愈蓋愈多、愈蓋愈大咧!收容的孩子年齡層愈來愈低啊!
後來我主動告訴老師女兒的書包被踹,鉛筆盒被甩一事,導師告訴我,已經請A道歉了!
我反問老師:如果你三不五時就被隔壁班老師打,東西被踹,只要他向你道歉,你就沒有關係嗎?你就一定會原諒他嗎?心裡不會不痛快嗎?生活不會受影響嗎?
老師回我:不然要怎麼辦?
對啊!我也在想,不然要怎麼辦?
如果是成年人打我,我可以告他,公權力可以介入!但對方是小孩,那怎麼辦?警察又不能抓她!未滿十二歲,少年法庭又不能處理!
那我們怎麼辦?
再打電話痛罵家長嗎?──你不是保證你女兒不會動我女兒嗎?你的保證在哪裡?
神經病!
說不定她又會說踹書包不會死,甩鉛筆盒又怎樣?是啊!她的「同理心」是「不小心打」又不會死,「在水中推撞,死了嗎?」
有這種小孩,我們還能期望她的家長會好到哪裡去?打電話過去只是又挨罵,然後又氣個幾天,又能如何?
所以又回到原點,不然怎麼辦?繞了一大圈的氣,只能下這樣結論嗎? 因為是死老百姓,所以只有憤怒,所以只有無奈!
不然呢?
各位告訴我,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