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友Ling去年終於和長年有外遇的老公離婚了!
沒想到本來一直流連在外遇那裡的老公,在離婚後反而天天回家!
他們離婚並不想讓長輩、孩子知道,所以和Ling同住的母親一直不知道她的女兒和女婿早已經離婚了,二個年幼的孩子也不知道他們的父母早就離婚了,只是覺得爸爸好像天天回家了!
當然這個「過年」,Ling還是帶著孩子,跟著老公回台北婆家過年,婆家的長輩們都不知道這對夫妻已經離婚了!
Ling會離婚,不是因為她替弟弟揹了一身債,也不是老公的賭債,而是老公有了外遇,她終於忍無可忍,在不想和別人「共用」一個老公的羞恥下,選擇離婚,也因為顧及孩子及長輩的心情,所以表面上維持著「假夫妻」的面貌。
這個「外遇」,不!現在該說「愛妾」,Ling這麼形容的。
在他們離婚後,這位愛妾當然是最高興的,但是她卻反而苦惱,因為Ling的老公不再去找她,她竟然還打電話向Ling求救…
天哪!不會吧!
個性豪爽又心軟的Ling還安慰這位愛妾,被我罵到臭頭!搞什麼!妳就是因為她而離婚,現在還要處理她和妳老公的感情事,「聖人」不是這樣當的!Ling告訴我,沒有她,也會有別人,一個男人會變心就會變心,「她」只是「時機」對了!
我很無言。
最近Ling和她老公從不同房,到同房,到有「夫妻之實」,儼然過著同居生活。我聽到這裡,直說「要收錢」!Ling告訴我,對!她有收錢,沒有錢,什麼都別想!因為以前老公都不拿錢回來,現在離婚了,反而拿錢回來,以前床上事是理所當然,現在老公反而更體貼。
哇!這是什麼!
Ling的老公心思到底怎麼了?
我真想說那個字!
Ling幫我說了!
現在,這位愛妾竟然打電話來罵Ling是狐狸精,誘拐她「老公」,如果她老公再回Ling那裡,她要找人去毆打……
哇哩咧!原本的「元配」淪為「第三者」!
我問Ling,她老公是不是再婚了!
她說應該沒有。她說他們的離婚協議書中,載明如果男方再婚,女方可以更改孩子的姓氏;而女方再婚,孩子的監護權即歸男方。所以她老公應該不敢再婚的,因為他是長子、長孫,而他們的兒子是大長孫,他沒那個膽讓大長孫改姓。
我的天!
怎麼會協議這一條?
我當初還請熟識的法律所學生協助她在離婚協議書上該如何爭取自己的權益,不要被綁手綁腳的。結果她現在自廢武功!
這個老公在婚姻上不忠,感情上出軌,那就放他飛啊!把這種人綁在身邊幹什麼?
而且自己說不定還可以找到第二春,開創另一個人生!
真是搞不懂Ling在想什麼?
而且以她老公的個性「得不到的才是最好」,萬一他和愛妾結婚了,卻又回頭來她這裡,她就會從「元配」變成「第三者」啊!會被告啊!
最近Ling厭煩了和老公這種關係,於是下達最後通碟:她和愛妾只能選擇一個!沒想到她老公竟然說:「戲棚下站久就是你的!」
我問Ling,是誰站在棚下?是他還是妳?
她說:「當然是我!」
我告訴Ling:「告訴妳老公,是他站在棚下,要再娶妳,就重新追求,現在的他只是孩子的爸爸,不是妳的老公,要成為妳的老公就重新追求妳!」而且一定要給他一些苦頭吃,別太便宜他!太容易得手的東西,他不會珍惜!同時妳也可以和其他男人交往,妳現在是自由身,讓他知道妳也是有行情的。
但是我不知道Ling是不是會如我所言,心軟的她大概又會一次又一次的原諒老公、接納老公,只因為他是孩子的爸爸,然後又一再的痛苦……
難道這是元配的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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