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必須先向《回憶安息空間》的台長chiu說聲「對不起」!在沒有經過您的同意之下,使用了你新聞網〈做個好夢〉的照片,這是您在屏東糖場所拍的照片!
我不是有意的!(原來這是屏東糖場的照片,有機會去那裡,我一定會用心感受)
不過違反著作權法,不對就是不對!說再多的理由,似乎也沒有用!
在PChome開這個新聞台已經好幾年了,其實有很長的一段時間並沒有在「經營」它!直到上學期因為學校e化教學園必須將上課的教材上傳,但是學校的系統出了問題,雖然把資料上傳,但是學生無法使用,在學期末時因為便於學生準備期末考方便,只好以文字檔的方式放在新聞網裡。
在這段期間才知道PChome有很大的改變,版面變得很活潑,而且文章還可以搭配圖檔,整個畫面看來是更有活力了!
我還很認真的從保留信件中去找出以前朋友轉寄的美麗圖片、圖檔做搭配,自己還開心極了!
對於PChome的使用,我也僅僅知道自己新聞網的使用!(實在是太對不起它了!)
直到有一次要點選「台長登入」,結果不小心點到旁邊的「個人新聞台」,才發現PChome另有一番天地,最引人注意的是「視覺探照燈」,有非常多的圖片,原來這是大家的新聞網照片,我也搞不清楚這是作者拍攝的,還是轉載的,其中有一張的滄桑感很令我感動!正好當時的一位同事遭遇,讓大家嘆氣不已,我也抒寫自己的感慨!
當時我想如果可以搭配這張照片,更能突顯人生的悲歡,於是我向該作者尋問是不是可以放在我的新聞網,結果他一口就答應了!就是「悲歡歲月」這篇文章的圖檔,在這裡很感謝《Maybe / Always ™》的葉子!
後來實在是不記得是問哪一位台長,他告訴我這裡的圖片是可以使用的,因此後續的圖片我並沒有經過作者的應允,就直接使用,一來實在是照片好美,二來我承認在著作權法的認知,我是忽略了!
長久以來的論文都是只有「文字」,所以只要是「文字」的使用,我很懂得分際,我的論文從來沒有使用過圖檔,所以想都沒有想過這個問題,但是沒有想過不表示我就是沒有錯,就像不管懂不懂法律,一旦觸法就是不對!
我想,我是「觸法」了!
這還是生平第一次!學生時代還從來沒有犯過校規,沒想到多年過去,當了老師,竟然觸法了!
原本清晨五點起來看書,想整理一下聶小倩的資料,沒想到晃進自己的新聞台,看到了chiu的留言「親愛的教授呀,妳怎能偷取別人的相片呢」
整個人傻住!原本昏昏欲睡的我,一下子清醒過來,但是心情也隨之宕下來,身子更是冷了起來!就好像當場被逮住的小偷,難堪極了!
後來到chiu的新聞台得知他已檢舉我,並且從資料中知道我任職的學校,更覺自己對不起學校和學生!
想到今年修我課的學生超過三百位,這三百多位學生都有可能因為要溫習上課資料而到我的網站,會看到這段的留言,或者也會無意晃到到chiu的網站,看到他的留言板,我就難過到了極點,但是「欲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啊!
我立即向PChome新聞台留言,我無意中誤用了別人的照片,怎麼辦?
也想到今天早上有四節課,很怕自己的情緒會影響教學,想到學生一早就到學校上課,結果發現老師上課無精打釆,我真是懊惱到極點!
所以一上課就先跟學生道歉,告訴學生,我在網路上犯了違反著作權法一事,沒想到講完之後,心情卻好多了!學生也紛紛給我很多建議,也安慰我,我還開玩笑的說,以後我要全放我自己的照片,不然全放我女兒的照片,這時我突然想到,其實每次出去玩,也拍了不少照片回來,也拍得不錯啊~~嗯!等等我就抽換這些照片!
在這次的事件中,我也學習到不是網路的所有東西(圖檔和文字都一樣)都是可以任意使用轉載的,不是只有寫論文才想到著作權法的!下次我使用照片圖檔,一定會先尋問作者本人同意!也很希望各位作者們,如果可以的話,註明「轉寄或使用,請先獲得本人同意」或「本文本圖有著作權法,請勿任意載寄或下載」,或許可以避免一些不知情的人落入陷井!
最後還是要再次向chiu說聲對不起!我真的是無心無意的,請您原諒!
各位同學,你們也看到了,使用網路資料也是要很小心的,老師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今天上課,很謝謝大家還是很支持我,看到你們仍然支持我的表情,其實我都快哭了!
下次上課,我一定會再恢復搞笑模樣,記得一定要來上課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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