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捨。
我曾經不捨。
不捨得你、不忘記你,
因為被你忘記而耿耿於懷、
因為被你傷害而耿耿於懷,
而那些都過去了。
如果說愛,過度深刻,
那麼,讓我說喜歡吧!
我曾經,那麼樣的,那麼的在乎你。
那麼的那麼的喜歡你。
而時日遠去,
我逐漸明白你的疏離。
如果有心維持,
我甚至不計任何代價,
沒有將來、沒有名目……什麼都沒有,
除了和你偷在夜裡的時光,
我什麼都沒有。
而你不願再給予了,
甚至只是這樣小小的心願,
你都不願成全。
我不能再欺騙自己一分一毫,
以為在你心裡,我還能有著什麼境地。
嘿,我笑了。
我可以笑得出來了,
在沒有你的日子裡。
你是否會為我開心?
可是那已經都不重要了,是嗎?不是嗎?
我開不開心快不快樂舒不舒服,有沒有想很多,
那都與你不再有關係了。
是嗎?
不是嗎?
我終於可以在深深深深的深夜裡,
不想起你,就此睡去。
雖然還要在很深的夜裡。
我笑自己,還有進步餘地。
然而我已前進如許,該給自己摸摸頭,
微笑以作為獎勵。
我曾為你,寫下眾多篇章,
每每不知如何命題。
當然或許無題,
因為每一回都只起始自我的喃喃自語,哈。
我愛你,或許那也不是愛。
那麼,我喜歡你。
我曾經非常非常非常喜歡你,
難以難以,將你忘記。
然而今後,
我想我或許可以微笑了。
或許還不能大笑,但我有,想起你時,能微笑的能力了。
喜歡上你,只用了短短瞬間;
怎地遺忘你竟花了這麼多力氣,連我都覺得不可思議,哈。
我喜歡你。
可是,
我不能留在過去了。
留在過去,欺騙自己,說你對我,
也有偶爾偶爾的,小掛意、小在意。
我不能欺騙自己了。
我還想沉溺,
可是,我知道,
我不能再這樣下去了。
這樣對任何事情都沒有幫助,
特別是我自己。
我想,曾經掛意過的每一個人,
都有他們各自的好處叫我得以名狀。
然而無以名狀、莫名其妙陷進去的,
卻往往令我無法自拔、良久流連。
我喜歡你。
即便你不曾喜歡過我,
我還是喜歡你。
然而,
我也要離開過去了。
沒有你的日子,
即使不用回憶來灌溉自己、麻痺自己的日子裡,
我想我一樣能過的下去。
記你。
與我愛著你、礙著你的,每一個瞬間。
我要離開你了。
即便那與你,再沒有關係,呵。
那予你而言,
或許從來就沒有任何關係吧时
20080923 AM01:28
WITH林宥嘉的「伯樂」。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這樣,而有了勇氣?
不知道。
不過,
我會提醒自己,
如果我還試圖想念你,
我會記得聽取,這一首歌曲。
(是不是因為,我曾經以為,你是我的「伯樂」,的關係?
所以才遲遲無法忘記你?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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