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被丹尼爾.齊洛特Daniel Chirot、克拉克.麥考利Clark McCauley《為什麼不殺光:政治大屠殺的祕思》(立緒,2007)的書名誤導了,誤以為作者主張人性和族國本性弒殺,但因外力阻擾才沒「滅族屠殺」(genocide),相反,作者認為:
人性深處有為惡的能力,但也具有友好解決衝突的意向。可能撕裂人群關係的威脅永遠存在,但是聯繫人群的關係也是一樣強烈的。兩位作者從反直覺的問題切入:為什麼此類暴行沒有發生得更普遍?──並且提醒讀者,我們雖然覺得滅族事件已經太多,其實相較於人類社會群體之間存在的訴諸暴力的無數動機與機會,確實是少之又少。作者一一舉出多數社會中已經在應用的緩和暴力的機制,從而點出未來防止滅族屠殺的對策方向。
《為什麼不殺光》比一般西方中心主義(如後評《戰爭的罪行》)狀似公平地分析了東西方古今的滅族屠殺案例,但骨子裡仍認為西方法國大革命、啟蒙運動以來的理性、個人主義、商業主義、民主、民族自治和寬容多元是最佳的緩和暴力機制(p.76,148,179,194,202,239,277)。
作者是史盲嗎?不知吾前評所言:
讀富勒(J. F. C. Fuller)《戰爭指導》的感受,大不同於其《裝甲戰》《西洋世界軍事史》,旣無戰略更無戰術心得,只覺西方的戰爭演化史很合戰爭的本質一一暴力一一愈民主則愈無限戰爭(核戰更甚)。
馬克.馬佐爾何許人也?不然怎敢在其《巴爾幹:被誤解的歐洲火藥庫》(臺北:左岸文化,2005)(天津人民出版社,2007,簡體版)挑戰西方主流民主民族國家觀,認為正因這些觀念的傳入才導致巴爾幹的滅族屠殺(《為什麼不殺光》只知現代工技和組織的傳入,才導致今之滅族屠殺規模大於古代p152。)
西方中心主義者怎會自省理性暴力?怎會自省法國大革命、民主、個人主義、商業主義、民族主義之暴力(西方的自相屠殺尤其向外殖民之屠殺)?
另外針對《為什麼不殺光》p85所言納粹集中營毒氣室殺人較不血腥,p218蘇丹達富爾滅族屠殺,我補貼些異文。
丹尼爾.齊洛特(Daniel Chirot)是華盛頓大學(University of Washington)的國際研究與社會學教授。作品另有《現代暴君》(Modern Tyrants)與《社會怎麼變》(How Societies Change)等。
克拉克.麥考利(Clark McCauley)是布林毛爾學院(Bryn Mawr College)心理學教授,賓州大學(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的「艾士族裔政治衝突研究所」(Solomon Asch Center for Study of Ethnopolitical Conflict)主任,也是「國家恐怖主義及回應恐怖主義研究社」(National Consortium for the Study of Terrorism and Responses to Terrorism)的主任之一。
作者將大屠殺發生的動機歸納成四個項目,每一起屠殺大多都不會只有其中單一一項。
第一是「便利」
被視作敵人的群體如果持續抵抗,把他們全數殺光或驅逐可能就被當成是最簡單方便的方法。例如歷史中層出不窮的屠城和鎮壓叛變事件大多都含有此項因素。民眾一直造反,全部殺光一了百了。不過由於全數屠滅不是件簡單的事,成本可能超出其成果。所以如果只有單一這項動機不太會引起大屠殺。尤其當兩者間可能存在著合作空間的時候。
第二是「報復」
敵方造成自己重大傷亡或名譽受損,便可打著正義之名,理直氣壯地將對方屠滅。這種行動往往是不計成本的,所以看起來可能和己身的利益背道而馳。由於有正當理由,在屠殺之時人們通常也不會不安。但是「冤冤相報何時了」,一直報復來復仇去,死傷太過慘重。一直報下去人可能都會死光,所以許多社會都有鼓勵人們不要太積極復仇的觀念。
第三是「單純的恐懼」
恐懼對方壯大後會遭到反撲,所以先下手為強,早一步將對方屠滅。這也是最快激起屠殺衝動最快的方式。
第四是「恐懼被污染」
認為對方不純淨,會汙染到自己。這是意識型態作祟,不一定要有合理證明就能煽動大眾的恐懼。如希特勒屠殺猶太人的理由之一,就是斷定猶太人低賤。會造成人類品質下降,更會讓神聖的亞利安人受到汙染。
《為什麼不殺光》ch.1<為什麼要滅族屠殺?古今有別嗎?>
「滅族屠殺」(genocide)這個用語是一九四四年新創的,於一九四八年由聯合國定為國際罪行(Lemkin 1944, L. Kuper 1981, 210-14)。「族裔淨化」(ethnic cleansing)這個用語的歷史更短,是在一九九○年代初的南斯拉夫戰爭期間開始通行,於一九九三年由聯合國宣告為危害人類的罪行。兩個用語雖然有別,意義上卻有相當多的重疊之處。就實際行動而言,現代的族裔淨化事件導致死亡人數之多,往往已經符合聯合國所謂滅族屠殺的定義,也就是,企圖將「國家的、族裔文化的、種族的、宗教的群體整個或部分」消滅。諾曼.奈馬克(Norman Naimark)曾經記述二十世紀歐洲發生的這種慘劇(包括一九一五年在安那托利亞發生的亞美尼亞人被滅族屠殺),證實有些事件一開始是政府發動的族裔淨化,卻迅速演變成以蓄意謀殺、虐待、饑饉、疾病為手段的大屠殺。例如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時東歐許多地區的德國人被逐,大約一千一百五十萬德國人被「清除」出去,其中有超過二百五十萬人喪命。多數的驅逐行動與死亡事件是在二戰的最後一年發生,但是也有五十萬人以上是在戰後死亡,其中又以從波蘭和捷克驅逐的人最多。
滅族屠殺和族裔淨化都不是到了二十世紀才發生的。一八三八年間,美國東南部的切若基族印第安人被驅逐,雖然美國政府當時沒有設定目標要消滅這一族,結果造成的死亡人數的確可以算是一次滅族屠殺。經歷艱苦行程與疾病折磨而到達目的地(即現今的奧克拉荷馬州)的人,在當地安頓下來,算是沒有再被騷擾了。按近期的人口統計學估算,走上這條「流淚之路」的一萬六千切若基族人,20%死在路上。如果把剛定居在那段時間因病死亡的人數算上,可能將近50%。按我們現在的界定標準,切若基族的折損確實達到滅族屠殺的程度。
「滅族屠殺」和「族裔淨化」已經漸漸成為差不多的意思,都用於指政治上的強勢群體(也就是在一個政治實體之內自稱代表大多數人民者)試圖除掉他們視為敵人的族裔或種族的極端實例。「族裔」的定義其實很不明確。例如納粹認定猶太人的族裔是以其遺傳為依據,也就是所謂的種族,並不是按宗教信仰定義的。波士尼亞的穆斯林、信奉東正教的塞爾維亞人、信奉天主教的克羅埃西亞人,互相視對方為另一個族裔或種族,並不只是當作不同宗教信仰的群體而已。一九一五年間鄂圖曼帝國當局鎖定亞美尼亞人為清除目標,也不是基於宗教信仰,而是把亞美尼亞人當作一個民族,認為他們是一群文化相同、遺傳相近、一心要在安那托利亞中心建立一個敵對國家的人。這些迫害行動都沒有強調宗教皈依或祈禱方式的問題。二十世紀末發生的最嚴重的滅族屠殺,乃盧安達的胡圖族於一九九四年屠殺圖西族人,這也是完全與宗教信仰無關的案例。但是如果要說圖西族與當權的胡圖族屬於不同族裔,根本難以成立。因為兩族人通婚已有四百年歷史,不但使用同一種語言,也信奉相同的宗教。傑哈.普魯尼埃(Gerard Prunier)認為他們應該算是分屬社會學者韋伯(Max Weber)所說的不同「地位群體」,不算是不同的族裔群體。即便如此,世人都覺得胡圖人與圖西人是不同族裔的,許多胡圖人與圖西人也這麼認為。如此認定會強化一種印象:滅族屠殺是族裔淨化行為的最極端。由於現代滅族屠殺與族裔淨化的事件觸目驚心,或許也由於聯合國重視這類事件,一般普遍認為這乃是政治性集體屠殺最常用的一種方式。
目前雖然通行這樣的解讀,我們卻不可認為集體殺害與驅逐都只是對付族裔上的異己者才使用的手段。自古以來的集體屠殺目標可能根據宗教信仰、意識形態、經濟階級而鎖定,甚至只憑居住的地區而決定。假如宗教信仰的考量在二十世紀的事件中似乎是次要的,假如宗教信仰在歐洲人到美洲和澳洲擴張勢力時似乎是次要的,以往並不是一向如此;就算在二十世紀,某些族群遭受集體驅逐與殺害也不僅僅是以族裔和國籍為理由。
猶太人於一四九二年被西班牙以宗教信仰為由而驅逐,不同於面臨希特勒滅族屠殺的猶太人的是,他們只要改奉天主教就可以免於被逐的命運。西班牙的這次「淨化」是宗教性質的,而非特別針對族裔,至少國王斐迪南(Ferdinand)與王后伊薩貝拉(Isabella)是這麼認定的,而他們下這個驅逐令乃是迫於天主教教會的宗教法庭施壓。居住在西班牙的八萬猶太人,大約有半數在一四九二年間逃離,留下來的大多改奉了天主教。從將要下驅逐令之前到一五三○年左右的這近四十年中,大約有兩千名改奉天主教的猶太人被處死,但大多數皈依者漸漸融入了西班牙天主教社會。這次事件的動機與其他相似事件的一樣複雜,改奉天主教的猶太人繼續受迫害也表明,有些宗教法庭審判官根本是反猶太人的,動機其實不是純粹宗教上的,而是「族裔」上的。不過西班牙的國王與王后都聲明,他們不以迫害猶太人為目的,而且已經設法保護改奉天主教的猶太人了。
四百多年後發生的、血腥程度遠遠有過之的滅族屠殺迫害,也沒有具體指明有族裔性,即使蘇聯統治者史達林在一九二○年代末至三○年代初執行的,造成大約八百萬所謂的「富農」及其家屬被殺死,或在極嚴酷的條件下被送入死亡勞改營,只因為他們被界定為反社會主義的經濟階級。另外有數以百萬計的人隨後在一九三○年代晚期遭到殺害或被關入勞改營──往往在營中因過勞或飢寒交迫而死,原因是被貼上反共產主義的標籤,或被指為共產主義路線錯誤──是托洛斯基派、布哈林派等等。正因為有這種政策,聯合國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決議滅族屠殺違法的時候,蘇聯極力阻撓西方強國提出的條款,把基於意識形態或階級地位而進行的集體迫害排除在滅族屠殺涵蓋的項目之外。
我們再退回九個世紀以前,看看另一個未藉族裔文化的、宗教信仰的、意識形態的理由施加的迫害,而只是一個單純基於地區政治考量而發生的事件。征服者威廉(William the Conqueror)自立為英格蘭國王三年後,於一○六九年下令清除約克郡(Yorkshire)所有百姓,藉此卸除這個地區的盎格魯撒克遜貴族抵抗諾曼人征服的力量。確實的死亡人數是多少,我們不得而知。但是,有系統地毀掉村莊和農作物、兇殺遍行、難民逃往約克郡四周的山裡──隨即淪落為山區蘇格蘭部落的奴隸或餓死,都使人口嚴重折損。二十年後,約克郡部分地區遷入了來自英格蘭其他地方的移民,由掌控可耕地的諾曼貴族治理,人口密度卻只有鄰郡的五分之一。這是純粹政治地理因素導致的集體驅逐,因為比較順從征服者的那些地區的盎格魯撒克遜百姓並沒有遭到這種處置,與諾曼統治階級配合的那些盎格魯撒克遜貴族也漸漸融入了統治階級。
我們可以把這些事例都定為政治性的集體殺害與驅逐,因為,不論用什麼方式區隔目標群體,其目的都是政治性的。也就是說,某個群體被認定為對當權者構成了威脅,所以必須予以消滅。這類行動各有其不同的理由與動機,但宗旨都是同一個。
第二次世界大戰過後,蘇聯與其在東歐的政治盟友都認為,他們所控制的區域之內的德國人口構成了長遠的威脅,恐怕他們會像一九三八、三九年以至後來那樣,再度坐大成為強勢的德國而與美國聯合來索取東邊的領土。蘇聯與東歐的斯拉夫帝國都認為,納粹曾經犯下的罪行就是向所有德國人報復的充足理由。一九九○年代南斯拉夫戰爭期間的波士尼亞,十一世紀遭受威廉肆虐的約克郡,雖然是拿祖傳擁有權或一報還一報為理由,大體上都是為了領土控制權。西班牙宗教法庭和王室認定猶太教徒是在慫恿改奉天主教的人反悔,所以會危害西班牙變成徹底天主教社會的計畫。被扣上托洛斯基派帽子的人,加上富農、「破壞份子」(也就是史達林厭惡的黨內盟友),以及各式各樣不受歡迎的人,都被當作威脅史達林統治與目標的意識形態阻礙。他們的存在被用為史達林經濟政策失敗的藉口,必須把他們除掉才能建立起史達林式的社會主義。美國喬治亞州和鄰近各州的切若基印第安人被驅逐,是因為白種殖民者要他們的土地。切若基人並不構成直接的政治威脅,他們的土地卻是白種人垂涎的,讓他們留在原地就使奪佔土地變得很麻煩了。圖西人被看成威脅胡圖統治階級政治權勢的力量。亞美尼亞人被當作可能使土耳其人的穆斯林鄂圖曼帝國滅亡產生威脅。而希特勒,把猶太人視為玷污世界的人種,是威脅德國亞利安種族純正性的疾病,而且是一股企圖推翻他的政府而使德國衰亡的世界性陰謀。希特勒要保持亞利安種族純正已經走火入魔,他有計畫地殺害同性戀者、智能障礙者、吉普賽人都是證據。但是這些都還不到非斬盡殺絕的地步,因為只有猶太人是危害他的「種族」的最險惡敵人。希特勒的看法、史達林的看法,或其他犯下滅族屠殺罪的人的看法究竟有幾分正確,其實根本不重要。指定的受害者都被當作政治上的威脅,或起碼也是當權者遂願之路上的重大阻礙。必須用某種方法把他們除掉,當權者才能完成其目標。
我們因而有兩個必須解答的重要問題。第一個是:什麼背景條件導致集體謀殺或集體驅逐?這類滅族屠殺式的政策是什麼原因造成的?顯而易見,原因當然不止一個。從上述的幾個實例看來,意識形態的、社會的環境條件都有很大差異。征服者威廉、喬治亞州州長朗普金(Wilson Lumpkin,曾極力鼓吹將切若基人趕走)、希特勒除了有志一同要除掉威脅自己利益的份子之外,各有很不一樣的動機。威廉沒有種族上或族裔文化上的偏見,只是想順利掌握統治權。配合其要求的盎格魯撒克遜的貴族可以被納入他的統治菁英階級,農民則是供他役使與課稅的,只要不威脅到他的統治權,不必把他們除掉。至於他們是屬於哪個族裔,是無關緊要的。朗普金州長卻瞧不起切若基族人,而且說所有的印地安原住民都是「不信上帝的蠻族」。不過印第安人在他眼中可厭的成分多於構成威脅,他只想把他們趕得遠遠的,到那些他認為白種美國公民不會感興趣的地方。他甚至口口聲聲說,這是為了切若基族人著想,以免他們陷入與一個「優越」種族競爭的困境。至於希特勒,猶太人在他眼中不只可厭,而且是可怕的疾病。他於一九四二年二月二十二日與納粹黨衛軍(Schutzstaffel,簡稱SS)的頭子辛姆勒(Heinrich Himmler)共進晚餐的時候說:「發現猶太人病毒是世界上有史以來最了不起的革命。我們如今從事的戰役,和巴斯德(Louis Pasteur)與科赫(Robert Koch)上個世紀發動的戰爭是同一類型。有多少疾病是從猶太病毒來的啊!」。史達林又有另一套進行集體謀殺的理由,那是把馬列主義做了特別解讀而產生的意識形態,認為消滅階級敵人是建立社會主義制度的一個必要部分,凡是他認為妨礙他達成目標的阻力,都是階級敵人。
《為什麼不能把蚊子殺光:大自然對人類的祕密用途》
比提(Andrew Beattie)與埃力克(Paul R. Ehrlich)(貓頭鷹書房,2007)
沒有昆蟲,就沒有飯吃!
想像你要搭乘太空船進行漫長的宇宙旅行,你需要攜帶哪些生物上傳呢?要填飽肚子,少不了稻米、小麥、蔬菜、水果,為了要讓這些植物順利成長,還要帶著幫助授粉的昆蟲、增加土壤養分的真菌、清除廢棄的微生物……想吃點雞肉,要攜帶雞隻、雞隻食用的蚯蚓、蚯蚓食用的微生物、微生物食用的……還需要製作傢俱的各種樹木、製作衣服的麻、棉;最後你會發現,你已經把大半個地球生物裝上太空船了!
人類與自然相處數萬年,摘果為食、砍樹造屋,這些已不足為奇。你知道你從生物的身上撈到了多少「好處」嗎?在你不知道的地方,許多生物正默默地為我們勤奮工作:一些細菌會吸收金屬,現在應用在採礦工業上;浮萍和水生風信子可以清除頑強的水中污染物;蚯蚓使土壤更富營養,既可少用化學肥料又可以省錢;即使是現代化醫院,碰上感染嚴重的傷口,也會利用蛆身上的抗生素來進行「蛆療」!
本書作者比提是生物多樣性與生物來源國協關鍵中心的總監,埃力克則是史丹佛大學生物科學系人口研究教授。他們在研究中得到一個驚人的結論,多采多姿的生物種類不只是好看,而是對人類有實質的貢獻,更為醫學、建築材料與設計和工業產品打開新的方向:建築師參考白蟻窩的通風結構來設計公共建築;人造蜘蛛絲能吸收的能量是鋼絲的百倍,可用來製造防彈背心;昆蟲輕巧的外骨骼結構,為輕型車輪的設計提供靈感……這些生物產品如果用現代的術語來解釋,產品研發時間大概是六千萬年,產品經過幾百萬年的測試,而整個研發計畫的費用是零!
自然中的數千萬種生物就像數千萬個保險箱,各個都藏有財富,而人類才開啟了十分之一不到,卻有許多在開啟前就被人類摧毀了。作者提出一個嶄新角度:保育生物不再是遙遠的口號,而是切身保障自己的利益,本書就是你的「生物理財手冊」。
為什麼不能把蚊子殺光?因為牠們會讓世界更美好
解答一、蚊子是食物鏈中很重要的元素。大部分的人都喜歡鳥類和魚類,卻沒有人喜歡蚊子。但是,成蚊是鳥類的重要食物,孑孓則是許多魚類飲食的主要成份,因此,要尊重蚊子在自然界的地位。
解答二、有些特定的蘭花,需要蚊子進行授粉工作,不然就可能絕種。
解答三、因為蚊子也會得瘧疾,所以千萬不能把他們殺光!人類對抗瘧疾這種世界上最具毀滅性的疾病時,除了蚊子,沒有人能提供解答。瘧疾寄生蟲是一種單細胞生物,會在某些種類的蚊子內臟潛伏,當蚊子叮咬動物時,就會感染。人類首先想到的是:大量噴灑殺蟲劑,把蚊子殺光。不幸的是,蚊子和寄生蟲會不斷發展出對化學物質的抵抗力。聰明的研究人員忽然發現:幾百年來,瘧疾寄生蟲也讓不少蚊子得瘧疾。那麼,為何有些蚊子不會得瘧疾?是否蚊子演化出免疫系統?殺死自己體內的寄生蟲?致病生物是否可能成為治療方法?目前研究團隊正在從事相關研究,希望從野生世界找出演化解決方案。
所有物種都很重要,且會在不同時空提供人們想像不到的貢獻。
蒼蠅,我們覺得是大害蟲,但其實非常有用,某種蚤蠅會吃火蟻幼蟲,用來處理美國南部嚴重的火蟻入侵問題。
螞蟻,歷經6000萬年好幾百萬世代,是一項珍貴的資源!牠們發展出一套免疫系統,從螞蟻身上探勘出的抗生素,已具備商業實用性。
蜘蛛,以各種讓人嘆為觀止的方式捕捉獵物;蜘蛛絲,非常複雜的物質,成分是蛋白質,曾有英國傳教士使用蜘蛛絲包紮傷口,會黏合、乾燥,且化膿現象不致太久。
豆娘、石蠅、蜻蜓或蜉蝣的幼蟲,是水質乾淨的象徵,可作為水域環境的生物監測員。地衣,可以承受非常艱困乾燥的環境,卻無法在污染的空氣下存活,是空氣品質監測員。
如果沒有分解者,地球將成為大垃圾場;而這些隱晦的小生物,可能是新產品與產業的源頭。這項革命性的方法就是所謂的「生物採礦」。最明顯的例子是:要找到高級金屬礦越來越困難,但是,利用細菌,可以用來開採珍貴金屬,因為在細菌多樣性中,有些是以金屬礦沙和礦場廢棄物為食物種類。
另一個重要的方法是「生物復育」,即利用生物消除對人類不利的環境因素。例如:將細菌混合物噴灑在石油上,可把石油分解,對於處理海上漏油災難非常有效;廢棄工廠裡以多氯聯苯為基底的細菌,在實驗室可發展成培養菌,分解多氯聯苯。另外,一些植物本身就有消除水中污染物的能力,甚至可儲存具高度毒性的廢棄物,有些還可產生酵素,將污染物轉成相對較少傷害的形式。
這些清潔服務,不知節省了多少昂貴的經濟成本。還有其他更多的可能性,在在證明大自然多樣性的重要價值。
我們與幾百萬種物種共享地球,這些是地球的生物財富,如同任何資本一樣,都是有價值、不該被隨意揮霍或丟棄、甚至摧毀。生物多樣性是地球的自然資本,是非常真實的資本。本書帶給你一個新觀念:「世界是由兩大資本組成:以金錢為基礎的財務資本、以及以生物多樣性價值為基礎的自然資本」。人們覺得浪費錢是錯誤的行為,那麼,浪費自然資本導致的後果可能更嚴重,且是不可逆轉的遺憾。後代子孫會承受這種損失。
每一種物種都是獨特的、無法取代的、更是無法創造的。許多物種在還來不及被發現前,就已經消失;若人類持續破壞自然,未來會有更多物種滅絕。我們無法立即感受到這些影響,的確,因為我們生活在一個大型複雜的生態體系中,以致於一切都好像理所當然,要什麼有什麼,但長遠來看,消失物種帶來的災難絕對是任何人都無法想像的。
大部分人們認為政治經濟才是真實的世界,尤其是決策者,因此,環境以及其他議題常被刻意忽略。然而,我們每天的生活~吃喝拉撒~一直告訴我們:真實的世界是生物性的。我是需要食物、需要喝水、會生病、會吃藥......,金錢可以買到以上所有,但提供這些必需品的前提是生物多樣性,是生物在控制人類的生命。
珍惜、愛護、尊重萬物,與萬物共存,他們絕對能提供人們所需的資源以及環境,同時,能為人類創造更有生產力、資源力的生活。
不人道的人道武器
美國泰瑟電擊槍,又稱鎮暴槍,是一種看上去像槍,能射擊但不會致死的武器,可射出約21英尺(約合6. 4米)長的導線, 射中目標後,發出足以致人眩暈的5萬伏衝擊電壓,使人的中樞神經暫時處于癱瘓狀態,全身肌肉松弛無力,但不會影響呼吸和心臟功能。
據稱目標被泰瑟槍擊中後,在10秒到30秒內會渾身無力,遇險者就有了足夠的時間避險。
非致命性武器(Non-Lethal Weapons)是指可令目標暫時喪失行動能力,但又不致危及生命的一類“前衛”武器。任務彈性高、附帶損害小和相對人道的特點,正使它日益受到各國軍方的追捧。
但另一方面,作為尚處于摸索階段的新概念裝備,非致命性武器在實戰中是否真能達到“止敵而不見血”的神奇功效?天花亂墜的宣傳,會不會讓人們忽視它在使用上的局限性?6月出版的臺灣《全球方位雜志》載文對此進行了分析。
實際威力值得懷疑
文章指出,雖然非致命性武器的操作者不必因擔心傷亡而瞻前顧後,但這也無形中降低了他們行使武力的門檻。特別是在維持社會秩序、彈壓民間騷亂的場合,失去理智的群眾並不會考慮武器是否致命。假如軍警輕率開火,只會給對方的情緒火上澆油,反而導致局勢更快失控。這也正是那些鼓吹非致命性武器“神奇效果”的軍火商所忽略的一點。
再者,時下已投入使用的大多數非致命性武器,都面臨著射程與威力的兩難選擇。以最流行的“泰瑟”(Taser)電擊槍來說,其有效射程尚不足10米,而且一旦打偏就必須更換電擊頭。這種設計就保安人員或警察而言或許不成問題,但對于執行高危任務的軍人來講,在性命攸關的當口,要進行這種繁瑣的操作實在強人所難。
換句話說,多數非致命性武器實際上都缺乏足夠的“制止作用”。對于相同的目標,普通的槍彈只需一發即可結束戰鬥,但無論是催淚彈、水槍還是電擊,目前都不能保證一擊就達到同樣的效果。加之此類武器的功效往往受物理條件與外部環境的限制甚多,種種因素都令其所謂的“任務彈性”大為下降。
能否打響也是問題
對一線部隊來說,非致命性武器最大的缺陷並不在威力,而在于轉換時間。沒有人想要花上30秒才能出槍,但非致命性武器卻常常需要士兵放下個人武器才能操作,對于瞬息萬變的戰況來說無異于緣木求魚。盡管新近推出的某些型號已改成了便于快速轉換的附加式設計,但對于前線的軍人們來講,基本裝備加上彈藥、防彈衣和頭盔本已不輕,現在再多一套未必派得上用場的非致命性武器,要面臨負荷劇增的麻煩。
可靠性也是前線官兵對于非致命性武器的另一項疑慮。這裏所指的可靠性,不僅僅是對目標的有效程度,還包含在使用時“打不打得響”的考慮。眾所周知,越是設計精巧、結構復雜的裝備,在戰場上出故障的幾率就越高。很多非致命性武器的設計偏偏就是如此,或者就是引入了太多未經實戰驗證的技術。
同樣不容忽視的是,在辦公室裏暢談非致命性武器的“人道意義”固然輕而易舉,但對那些必須在幾秒鐘內做出決斷的士兵們而言,面對一大群不知身上藏著什麼兇器的疑似武裝分子,要他們先判斷目標有無敵意再進行反擊,根本就是天方夜譚。而且就算這樣做了,是否能發揮嚇阻效果也是個問題。
使用不當反給敵人機會
非致命性武器究竟是資產還是負擔,取決于指揮部門的作戰想定。文章認為,若將其視作執行特殊任務時的輔助武器,則確實有利于加強部隊的作戰彈性;反之,如果以為只要用上非致命性武器就如入無人之境的話,那麼它只能變成增加官兵傷亡率的原因。
非致命性武器的不當使用還可能讓敵軍趁虛而入。一旦對方指揮官摸清我方的交戰守則,大可驅使偽裝民兵或平民為先鋒,逼迫部隊首先使用非致命性武器,從而導致火力優勢無法發揮,待戰線犬牙交錯之際再實施白刃戰。面對以命相搏的致命戰,那些非致命性武器顯然毫無用武之地。
因此,若要將非致命性武器的戰術效果落到實處,首先必須合理分配其使用權限。由于戰況瞬息萬變,部隊應當允許基層連隊長在必要時擁有決定權。就以往的經驗來看,往往親臨前線的連長最適合下達決心,營級以上的軍官反倒不是合適的人選。
再者,部隊自身必須強化相應的戰術訓練。上至首長,下至普通一兵都必須嫻熟非致命性武器的操作並了解使用限制,戰時務求將其效能發揮到極限。如此才能確保在第一時間壓制住潛在敵手的異動,在交戰距離短的城鎮環境下,這點尤為重要。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mil/2008-07/23/content_8751779.htm
另參本台<美歐精確制導武器> 地雷 坦克貧鈾裝甲 雷射與電磁砲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souj/3/1306436764/20080429070401
達爾富爾,或達佛(阿拉伯語:دار فور,意即「富爾人的家」),位於非洲國家蘇丹的西部區域,與中非共和國、利比亞及乍得邊境接壤。在行政區劃上,該區被分為三個州,分別為南達爾富爾、西達爾富爾及北達爾富爾。
該區自2003年起發生嚴重的人道危機,當地的阿拉伯民兵與黑人叛軍正發生武裝衝突。蘇丹政府支援阿拉伯民兵在該地進行有計劃的屠殺、掠奪、強姦,40萬人以上因此喪生,250萬人流亡至乍得,被認為是近年全球最慘烈的人禍。
2004年4月,非盟派遣大約7000人的維和部隊進入達爾富爾地區。
2006年8月31日,聯合國安理會通過了第1706號決議,決定增派17300名軍事人員的聯合國維和部隊進入達爾富爾地區。但蘇丹政府反對這一決議。
2006年11月16日,在非盟、聯合國、阿盟和蘇丹政府于埃塞俄比亞首都亞的斯亞貝巴舉行的會議上,聯合國秘書長安南提出了「安南三階段方案」,蘇丹政府接受了此方案。
2007年4月16日,蘇丹政府致電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同意向達爾富爾地區派駐聯合國和非盟混合部隊。
除此,因中國長期經濟支援蘇丹政府,其忽略屠殺的事實態度遭多國質疑並研擬以抵制北京奧運為手段強迫中國對此讓步。 ,不過中國對忽略種族屠殺的指控表示否認,且認為在達爾富爾問題上,「中國和其他國家、和國際社會有著共同願望,那就是讓這一地區儘早實現和平、發展和穩定
聯合國安理會2007年7月31日,一致通過第1769號決議,決定向蘇丹達佛地區派遣大約26000人的聯合國和非盟混合維和部隊,這是聯合國迄今最大規模的維和行動。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和安理會本月輪值主席、中國駐聯合國常任代表王光亞以及八月輪值主席剛果籍常代,皆表達讚許,並期望有助於達佛地區的政治進程。
根據決議,這支混合維和部隊將由約2萬名軍事人員和6000多名警察組成,其任期初步定為12個月。決議援引「聯合國憲章」第七章,授權維和部隊在必要時使用武力,用以自衛和保護人道主義救援人員和平民的安全。
決議呼籲聯合國成員國在30天內完成向混合維和部隊提供資金和人員的工作,並要求聯合國和非盟在同一期限內就這支部隊的軍事人員構成達成最終協議。決議還就維和部隊的部署制定了階段性的時間表,規定維和部隊應在12月31日之前完成必要的部署工作,以便接管在當地的非盟維和部隊的維和任務。
決議還呼籲達佛衝突各方立即停止一切敵對行動,實現永久性停火。決議強調達佛問題不能以軍事手段解決,歡迎蘇丹政府和其他衝突方在聯合國和非盟的調解下通過談判解決爭端。
http://zh.wikipedia.org/wiki/%E9%81%94%E7%88%BE%E5%AF%8C%E7%88%BE
軍援蘇丹? 陸媒批外媒存心找碴>中時08-07-15亓樂義
英國國家廣播公司(BBC)十三日證實,中國向蘇丹政府提供軍用卡車和培訓其飛行員,違反聯合國的武器禁運決議。大陸媒體昨天反批,這則報導「存心找碴」,有人想以達富爾問題抵制北京奧運會。
一位不署名的中國軍事專家對《人民日報》社主辦的《環球時報》說,BBC披露的「東風」型卡車,係軍民通用的後勤裝備,不能算武器。在達富爾地區,不論蘇丹政府、警察、維和部隊乃至反政府軍,都使用日本豐田生產的皮卡(Pick-Up)貨車,不少車廂裡還安裝重型機槍,卻不見任何西方媒體揭露日本向該區提供軍火,顯然「別有用心」。
中國政府達富爾問題特別代表劉貴今稍早指出,中方不對「非國家實體」(指達富爾反政府軍)出售武器,僅向國家實體出售武器,且嚴格控制武器性能,數量有限,並有最終用戶證明,嚴禁出口武器轉運第三方。
中國國際問題研究所所長馬振崗則認為,西方一直有人想拿達富爾問題,企圖抵制北京奧運會,目前距北京奧運會開幕不到一個月,這些人肯定不會善罷甘休,還會找機會挑起事端。
另參本館:中國與非洲
西方大國的「法律武器」>中時08-07-23
波士尼亞前領袖卡拉吉奇在塞爾維亞躲了許多年後,已被捕並將執交海牙國際刑事法庭,這與日前國際刑事法庭檢察官起訴蘇丹總統巴希爾相似,都彰顯了這個法庭的威風,但是西方卻也有公正的評論,認為這法庭已淪為西方強權的政治工具,因為西方大國與刑事法庭聯手以人權的名義對弱小國家使用重要的「法律武器」,可能破壞二戰後形成的整個國際關係網路。
用一句中國話說:「匹夫無罪,懷璧其罪。」蘇丹總統巴希爾的最大罪過是:蘇丹南部和西部地區是很大的原料產地,西方國家非常垂涎,但巴希爾既無力開發,卻又不肯讓西方國家染指,這就使西方國家對他恨之入骨,總想削弱蘇丹政府對這地區的控制力。
蘇丹達富爾地區如果是個統一的反叛勢力在活動倒也罷了,問題是反叛團體至少有20個,其中許多組織對於與政府對話、和解不感興趣,只想透過劫掠維持其運作。蘇丹政府的軍力既無法把他們消滅,而妥協也難,與某些組織談好了,另外幾個組織卻又不同意。國際社會的看法也殊異,譬如德國政府非常支持打擊巴希爾,但其「科學與政治基金會」就說,達富爾和平談判之失敗錯不在於蘇丹政府,而在於叛亂分子,美國與德國、英國、法國卻都指巴希爾在達富爾屠殺,而國際刑事法庭就配合西方這些大國的意願對巴希爾提出控訴,這就難怪會引起「阿拉伯聯盟」的憤怒,派其秘書長親赴蘇丹表達支持巴希爾之意。說實在的,這些弱小國家很怕西方大國勾結法庭壓迫他們,蘇丹即是個例子。過去帝國主義壓迫弱小國家是憑其武力,現在則文明多了,可以用「法律武器」來操作。
巴希爾與布希所犯雷同?>中時08-07-27
將要審理被捕的前波士尼亞領袖卡拉吉奇及起訴蘇丹總統巴希爾的法庭,其實是互不相干的兩個法庭。前者名為前南斯拉夫問題國際刑事法庭,後者名為國際刑事法庭(依羅馬公約成立),是不屬於聯合國管轄的獨立法庭,前南法庭是聯合國安理會為審判南斯拉夫中的戰犯而成立的,都在海牙,所審判的也都是所謂反人類及種族滅絕等罪。
在南斯拉夫聯邦的波士尼亞戰爭中,交戰三方為塞爾維亞人、穆斯林、克羅埃西亞人,這三方廝殺其實都殺紅了眼,因為三者的種族就根本不同,如果以種族滅絕來指責,則三者當然都有犯,但對塞族卻「特別看待」,戰爭結束後,波境塞族將領幾全部被起訴通緝,因為他們是南聯的塞爾維亞支持的,而西方對塞爾維亞米羅塞維奇政權恨之入骨。穆斯林及克羅埃西亞則因是西方國家支持的,所以被起訴的很少很少,即使被起訴也多判無罪,譬如日前前南刑事法庭便判決前穆斯林武裝部隊指揮官奧里奇無罪。但像卡拉吉奇這種塞人則肯定會判刑。
羅馬公約所成立的國際刑事法庭的偏見更甚,一位比利時律師曾以戰爭罪起訴美國總統布希,但結果連影子都不見了。加州大學中東歷史教授賴文曾把蘇丹總統巴希爾與布希總統作了比較。
對巴希爾部分的起訴詞說:「巴希爾對民兵組織的活動負有直接責任,他是總統,他是總司令,這不僅是表面之詞,他動用了整個國家機器,動用了軍隊,招募了賈賈威特民兵組織,他們要向他匯報,他們要聽命於他,他擁有絕對的控制權」。
賴文教授比較下來,這與布希發動伊拉克戰爭的情況雷同:「布希是至高無上的總統,掌握著一元化執政權力,還僭取了憲法賦予國會的宣戰權,同樣動用整個國家機器發動了侵伊戰爭,他招募了士兵,並且軍事指揮官都要向他作匯報」。
美承諾免罪 戰犯受審譴責毀約>中時08-08-04陳文和
巴爾幹半島波士尼亞內戰期間犯下「種族屠殺」等罪行的塞爾維亞裔領袖卡拉吉奇,一日透過荷蘭海牙的聯合國「前南斯拉夫國際刑事法庭」發表申辯信函,嚴詞譴責美國調停波國內戰的特使郝爾布魯克背信毀約,罔顧一九九六年保證卡拉吉奇得免受聯合國戰爭罪行法庭審判的「秘密協議」。
而波國鄰邦塞爾維亞的媒體二日與卡拉吉奇遙相呼應,引據「美國情報部門消息靈通人士」指出,卡拉吉奇過去逃亡近十三年期間,在某個時段確曾受美國保護。但後來因卡拉吉奇觸犯雙方「秘密協議」條款,美方才會撤銷讓卡拉吉奇免受國際戰罪法庭審判的承諾。
郝爾布魯克則斥責卡拉吉奇的說法是「無稽之談」,堅決否認與卡拉吉奇有過任何秘密協議。不過,據郝爾布魯克一九九八年發表的《終結戰爭》一書所言,一九九六年美國副國務卿塔波特曾指示,可運用「含糊其詞」的模稜兩可談判技巧,促使卡拉吉奇放棄權力引退。
卡拉吉奇一日的聲明信函揭露,郝爾布魯克代表美國當局向他提議,只要他辭卸所任的波國塞裔領袖職位,全面退出公眾生活,不再參與任何政治活動,並婉拒所有的專訪、發表文章或出書邀約,即可免受聯合國國際戰罪法庭審判。
該申辯信函並宣稱,一九九六年,美國國務卿阿布萊特女士曾建議他離開波士尼亞,到俄羅斯、希臘或塞爾維亞找個地方開一家私人診所,從此退出公眾場合低調過活。此外,美國國務院也曾敦促聯合國國際戰罪法庭負責起訴卡拉吉奇的首席檢察官高斯坦,「節制」其緝捕卡拉吉奇的行動。
而高斯坦也隨即駁斥卡拉吉奇的說辭,他並聲明,美國當局從未曾對他施壓,也不曾要求他撤銷對卡拉吉奇的各項控罪。
聯合國前巴爾幹地區特使史沃茲希林表示,卡拉吉奇因親歷某些事件掌握了若干足讓國際社會尷尬難堪的內幕,往後還有可能會揭露一些尚不為人知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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