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無人武裝戰鬥直升機UCAR新概念一一林正祥
當世界各國正汲汲營營熱烈討論UAV及UCAV的作戰效益,正在積極研發UAV及UCAV之際,美國的DARPA”國防先進研發計畫局” (the U.S. Defense Advanced Research Projects Agency)正以特別研發經費補助美國廠商提出未來可供陸軍海軍以及海軍陸戰隊使用的UCAR (Unmanned Combat Armed Rotorcraft)無人攻擊直升機,目前已有兩家廠商組成團隊提出其UCAR作戰概念機出籠,DARPA預期於2004年十月前甄選出一家廠商執行 UCAR實機的研發,預計於2010年前完成UCAR原型機的製造,進行飛行作戰任務的演練。本文將介紹UCAR作為未來戰爭攻擊武器的利害性,以及我國可以師法其以最小經費達到最高攻擊武器之界。
從科威特戰役到兩伊戰役,20 世紀末的戰爭無疑是無人航空載具UAV(Unmanned Air Vehicle)/UCAV(Unmanned Combat Air Vehicle)橫行霸道的時代,UAV不但能從空中偵測到戰爭致勝的必要情報,UCAV也能從空中直接摧毀敵人的軍事基地,例如軍事機場的跑道,而且性能越好的戰機需要的跑道越長, IDF需要六千呎以上的跑道,幻象戰機則需要一萬呎以上的跑道,一旦沒有了跑道,性能再好的戰機,英雄也無用武之地了,沒有了跑道百億仟億美元的戰機也只 有乖乖的停在機場,挨百萬美元的UAV/UCAV當作地面靶機練習轟炸!伊拉克戰役UAV/UCAV發揮了其極大的功效,UAV/UCAV的毀滅性,簡單明瞭,可媲美二次大戰的日本自殺飛機,但UAV/UCAV經濟的價格,加上沒有人命犧牲的必要,則非自殺飛機所可比擬。而且最令人可怕的事情也已經發生了,目前UAV/UCAV的持續發展,航程已經加大,可以從加州直飛澳洲的洲際UAV/UCAV已經發展出來,可以跨海空襲地球上的任何軍事目標,誤差值不超過十公尺,精確度媲美任何百億美元計價的洲際飛彈以及飛彈的發射和防衛 系統,不知價昂的飛彈系統未來是否還會有其必要性?!
但更可怕的事情正在發生,當世界各國正在汲汲營營熱烈討論UAV 以及UCAV的作戰效益,正在積極研發或打算研發之際,美國的DARPA正以類似SBIR的特別研發經費補助美國廠商提出未來可供陸軍海軍以及海軍陸戰隊使用的無人攻擊直升機UCAR的研發計畫。
2002年五月28日美國”國防先進研發計畫局”DARPA (the U.S. Defense Advanced Research Projects Agency) 依美國防部提出的規範計劃甄選出四家美國公司(1)執行一項被認為是美軍直升機航空史最具野心的無人武裝戰鬥直升機研發計畫。根據這個計劃每家公司將獲得美國政府補助3百萬美元執行UCAR第一階段12個月的概念可行性研究計劃。
2003年七月24日DARPA公佈兩家公司(2)獲選進入第二階段執行9個月UCAR概念原型機之設計任務,目前這兩家公司的團隊,已經各自提出其UCAR概念機,DARPA預期於2004年十月前選出一個最佳團隊執行UCAR第三階段6年的持續研發製造計劃,於2010年前完成兩架UCAR的研發製造任務。
UCAR無人攻擊直升機 (Unmanned Combat Armed Rotorcraft)的概念
UCAR可以說係基於取消RAH-66 Comanche戰鬥直升機的新概念產物,由於美國防部對戰鬥用直升機已經有相當多年的研發經驗,加上半個世紀的實際作戰(韓戰越戰中東作戰以及兩伊戰爭)經驗,因此DARPA一開始就對UCAR設立如下的要求:
(1) UCAR量產的單價必須介於每架4百~8百萬美元之間,
(2) UCAR維護及操作成本必須只有阿帕契Apache直升機的10~40%,
(3) UCAR維護及操作人員不得多於阿帕契直升機Apache的維護人員數量。
目前獲得DARPA甄選補助的廠商為Lockheed Martin以及Northrop Grumman這兩家航太大廠。由於DARPA預設的準則不設限機身設計的來源,只求性能及經費的符合需求,因此這兩家大廠為減輕費用皆不約而同,不採用自己公司內部工程師的飛機設計,而選擇與小公司合作採用小公司的設計,因此兩家所提出的UCAR概念機性能大同小異,但操作系統則有些不同。DARPA要求兩家公司於2004年十月份以前提出技術資料及預期操作性能以及UCAR與阿帕契Apache直升機並肩作戰融合性以及作為阿帕契Apache直升機並 肩作戰夥伴的可行性,其中最重要的一點為UCAR作戰團隊必須能確實遵照阿帕契Apache飛行員的命令執行自主的作戰任務,目前DARPA並同意此種自主性的飛行任務可應用YAMAHA的RMAX型遙控直升機模擬以認定是否符合需求。
目前兩家公司正在建造實際大小尺寸的原型機,建造方式以及使用材料屬於高級機密,但兩家公司的性能以及個別機型及合作對象已訂,茲分別介紹如下:
Northrop Grumman的機型採用與Kaman公司合作的交叉式雙旋翼直升機,時速可達160kt., 高度20,000ft., 加付油箱可巡航十小時,航程可達2千公里。
Northrop Grumman計畫建造一型兩款此種 UCAR;(1)基本型及(2)攻擊型。基本型將可飛行超過兩萬呎,裝載雷達,無線電,以及其他高性能偵測通訊器材,稱之為偵查機型(The scout version);攻擊機型(The attack model)將可於低空飛行以避開雷達,並帶有各種光電以及紅外線器材以便偵測地形以及確認目標,飛行半徑可達兩千公里進行攻擊。
Lockheed Martin的團隊(包括貝爾直升機公司)所提出的機型飛行高度也是兩萬呎,巡航速度160kt.,以及超過九小時的巡航力(攻擊型為四小時的巡航力),除裝載無線電及其他高性能偵測通訊器材,尚保有7百磅的酬載能量,因此Lockheed Martin提出的計畫雷達為其標準配備裝置。Lockheed Martin的機型採用MD低噪音反扭力噴氣筒以避免傳統直升機的尾旋翼。
結論
綜合上述未來無人直升機UCAR將擁有兼具高空偵查以及低空攻擊的性能,航程可達2千公里,這不已經是洲際飛彈的攻擊武器了嗎?
有可注意者是DARPA要求高性能低價格的策列,使美國國防武器製造業者回頭採用現有直升機科技,改良製造高科技低成本的武器,我國的政府武器政策從業人員應可從之取得經驗,在國內結合民間力量發展高科技低成本的國防科技武器!
綜觀國內已有民間業者從小型無尾旋翼直升飛機的研發製造,政府如能鼓勵以及善用民間業者,發展低成本高科技長距離無人攻擊直升機將可改善台海防衛作戰的利基,例如無人反潛艦攻擊直升機單價約一~兩百萬美元,政府可鼓勵國內廠商從事此類型海軍無人反潛艦攻擊直升機之研發製造:
NOTES:
(1) DARPA 選出執行UCAR第一階段12個月可行性報告之四家廠商如下:
1.Lockheed Martin Systems Integration, Owego, N.Y./Bell Helicopter Textron Inc., Fort Worth, Texas
2.McDonnell Douglas Corp., a wholly owned subsidiary of The Boeing Co., St Louis, Mo.
3.Northrop Grumman Systems Corp., San Diego, Calif.
4.Sikorsky Aircraft Corp., Stratford, Conn./Raytheon Co., El Segundo, Calif.
(2) DARPA 選出執行UCAR第二階段9個月概念設計之兩家家廠商如下:
1.Lockheed Martin Systems Integration (Owego, N.Y.) teamed with Bell Helicopter Textron Inc. (Fort Worth, Texas) (補助金額$9,430,000美元)
2.Northrop Grumman Systems Corp. (San Diego, Calif.) (補助金額$8,700,000美元awarded on July 16) to continue into the second phase of the Unmanned Combat Armed Rotorcraft (UCAR) program.
http://www.yoshine.com.tw/ucar.htm
略談反輻射無人飛行攻擊機-哈比機
提要
一、「哈比機」由以色列航空工業(Israel Air Industry-IAI)設計發展,概念為:作 戰開始第一時間內大量投入戰場,癱瘓敵第一線地面雷達及防空系統,開放空 域,讓空軍獲得絕對空優。
二、「哈比機」裝在密封的蜂巢式發射箱內,車載的發射箱為18枚裝,每
連配備3輛發射車總計54枚,「哈比機」的發射系統可由C-130運輸機運載, 或 裝置在登陸艦支援兩棲作戰。
三、「哈比機」機首裝置「被動式電磁波搜尋器─Passive Radiation-Homing Seeker」及爆裂式彈頭(Fragmentation warhead),可在預設的目標區上空盤旋偵測敵地面雷達訊號,一旦確認目標,機身立刻轉為垂直下衝飛向目標。
四、「哈比機」較一般之無人飛行載具的體積小、速度慢,不易為雷達偵測,地面 砲火擊落之機率亦有限,迄目前為止還沒有被反制擊落之紀錄,以色列的經驗顯示電子干擾的效果也不理想,以誘餌雷達反制仍待驗證。
五、目前美國及南非有類似的機種,擁有以色列哈比機的亞洲國家包括土耳其、 印度、南韓及中共。2004年初中共將其哈比機送回以色列進行維修,遭到美國疑慮加以干預,2005年以色列將該批裝備原封送還中共。
六、「哈比機」可直接支援制空及制海作戰,癱瘓大陸沿岸觀通及預警雷達,降低敵海上艦隊預警能量,擾亂敵攻擊節奏提升嚇阻戰力,隱密我海、空軍兵力轉用;「哈比機」機動佈署,不易被敵摧毀,可先期規劃目標,減輕空軍對機場或其它固定陸地目標攻擊的負荷。
七、就戰爭而言,交戰雙方都應搶先毀敵耳目,因此本軍除了發展防禦性的誘餌雷達外,也應具備在第一時間內毀敵耳目癱瘓敵戰力的能力,因此,發展「哈比機」與發展反制措施同等重要。
一、新聞報導
95年元月一日的頻果日報刊載一則,海軍將發展反制「反輻射無人機-哈比機」(Anti -Radar/Radiation Drone, Harpy)防護網的消息;「哈比機」的新聞最近一次出現在台灣媒體,應該是在民國91年7月美國的華盛頓時報報導,美國的情報單位確認中共解放軍在當年5月於福建東山島十萬兵力的演習中使用了「哈比機」,當時國內相關單位反應激烈,媒體也相當廣泛的做了報導,不過話題熱了一陣子又沉寂下來。
什麼是「反輻射無人機」?為什麼叫做「哈比機」?
二、哈比機
「哈比」是希臘神話中一隻有著蒼白女人面孔的人頭鳥身女妖,她是巨人泰風(Typhone,口吐火焰,頭上長著一百條蛇頭)和上半身美艷而下半身為蛇的女妖艾琴達(Echinda)的女兒,專司拘提亡魂到地獄(圖1);現實世界中,「哈比」是世界上最大型、最兇猛的鷹鳥,銳利的爪子長5英吋 ,高約3英尺 翼展達7英尺 ,「哈比鷹」會盡情的玩弄及折磨獵物後再將 牠殺死,「哈比鷹」也是巴拿馬的國鳥(圖2)。
「哈比機」由以色列航空工業(Israel Air Industry-IAI)設計發展,主在反制空防作為(Suppression of Air Defense -SEAD),在作戰直前摧毀敵地面及艦載雷達、地對空飛彈及防砲系統,開放空域,為陸基車載發射之單次使用,射後不理,全天候、自動操控,具有高準確度的攻擊性無人飛行載具(圖3,4),用哈比命名可見其凶險。
在無人飛行載具(UAV)之名稱尚未出現前,第二次大戰時已有使用遙控無人飛行器,裝載爆藥作為攻擊武器的記錄,1956年西奈戰爭(蘇伊士運河戰爭)時,以色列國防軍孕育出無人飛行機的概念,1973年贖罪日戰爭時正式投入戰場,當時的任務是對地面部隊行近接支援,制壓防空火力,摧毀地面雷達開放空域,讓空軍獲得絕對空優;隨後又發展出蒐集 實況影像情報(IMINT),1982年黎巴嫩戰爭中再創重大戰果,迄2001年無人飛行載具的發展和運用更趨成熟,至美國發動全球反恐戰爭後,無人飛行載具的功能全面發揮。
三、「哈比機」性能
「哈比機」裝在密封的蜂巢式發射箱內,車載的發射箱可裝置18枚,每連編配3輛發射車總計54枚(圖5),「哈比機」的發射系統也可由C-130運輸機運載,或裝置在登陸艦支援兩棲作戰。
以色列的「哈比機」的規格及性能如下:
全機重量/ 125公斤
彈頭重/ 15.5公斤
機身長/ 2.1公尺
翼展/ 2.7公尺
燃料/ 20公斤
滯空時間/ 6小時
飛行高度/ 1萬英尺
飛行距離/ 1000公里(6000英呎高度)
飛行速度/ 165-200公里/小時,45公尺/秒(巡航)140公尺/秒(最高速)
精確度/ 5公尺誤差
部署時間/ 80分鍾
發射54枚所需時間/ 40分鍾
每架「哈比機」在發射前都根據任務需求,由地面指控台將指令程式化輸入電腦,各機之間不會互相干擾,發射後循預設的一組導航點直接進入指定區域,機首裝置「被動式電磁波搜尋器─Passive Radiation-Homing Seeker」及爆裂式彈頭(Fragmentation warhead)可在預設的目標區上空盤旋(loitering表2及圖6)偵測敵地面雷達訊號,接收雷達電波後與預設的資料加以比對,一旦確認目標,機身立刻轉為垂直下衝飛向目標(圖7,8),「哈比機」的引爆點設在目標上空,以期對雷達天線及周邊設施造成最大損害,地面控制站經由傳回之影像,在引爆前確認目標是否正確以及是否擊毀;雷達站之反制手段為停止放送電波,但電波訊號消失後,「哈比機」會自動回昇盤旋,當再度蒐尋到電波訊號時,重新引導摧毀目標,「哈比機」與高速反磁波飛彈(HARM-high-speed anti-radiation missile)最大的不同點為,「哈比機」接近的速度、射程和方向都不易偵測,更具彈性以及威脅性,這種特性讓一般的反制措施起不了太大的用。
表二「哈比機」500公里 範圍內續航力
飛行高度/ 巡航時間/ 目標上空盤旋時間
10,000(英呎) 153(分鐘) 23(分鐘)
8,000(英呎) 165(分鐘) 50(分鐘)
6,000(英呎) 171(分鐘) 86(分鐘)
「哈比機」另設有自毀裝置,如果在任務期間未能發現目標,在滯空時間消耗殆盡前,也可以飛至指定區自行炸毀。
「哈比機」可在發射架上補充燃料,設有內建自動測試系統,全天候24小時備戰,機首的搜尋器在發射前以特殊的雷達模擬器測試,可確認功能是否正常。
四、「哈比機」戰術運用及反制
現代作戰中「空優」仍是決定勝敗的主要因素之ㄧ,而提供預警的雷達當然有相對的重要性,其間的觀念毋庸贅述;戰事初期的戰機與飛行員的損耗、天候、即時情資獲得及戰場管理的指管系統超載等因素,都會影響到後續的作戰成果;以色列最初發展「哈比機」的概念,就是基於作戰開始時,在有限時間內大量部署及投入戰場,廣正面摧毀敵第一線耳目及防空系統,開放空域取得空優,此一概念迄今仍適用,因此「哈比機」作為第一時間癱瘓敵耳目遲滯敵戰力的功能是不可忽視的。(圖9)
目前尚無「哈比機」戰場實戰的數據,「哈比機」較一般之無人飛行載具的體積小、速度慢,不易為雷達偵測,地面砲火擊落之機率亦有限,迄目前為止還沒有被反制擊落之記錄。
如果按以色列的概念大數量飛臨上空時(圖10),飛彈擊落似乎不合效益也未必達到預期效果,惟一較佳的剋制方式為慢速戰機或直昇機擊落,但「哈比機」目前之飛行高度可達1萬英尺 或更高,故也可藉飛行高度避免敵之慢速機或快速機的威脅,以色列的經驗顯示電子干擾的效果也不理想,以誘餌雷達反制仍待驗證。
反制哈比機可能需要一些實際數據,或根據其特性設計反制措施(表二)。
哈比機特性/ 可能之反制措施
電波偵蒐目標/ 關閉雷達或以誘餌雷達欺敵
慢速飛行/ 武裝直升機或慢速戰機擊落
體積小/ 無
滯空6小時/ 以直升機或慢速戰機及落
垂直俯衝攻擊/ 雷達正上方佈置遙控氣球防護網(圖11)
五、各國使用哈比機狀況
1999 年的科索沃戰爭中,美國曾考量使用「哈比機」,但因為自陸地發射長程巡弋飛彈違反國際武器管制條約,而代以出動3000架次飛機,使用大量的高速反磁波飛彈(HARM)制壓敵防空系統,戰後美國雷神公司與以色列IAI公司開始合作,以「哈比機」機體配以美製空對空飛彈搜索器(AIM-9X 及ASRAAM),加裝自動目標辯識及分類系統(automatic target-recognition and classification system)改良反電磁波無人駕駛飛機,開發出美國的艦載發射之「目標標定及摧毀無人載具系統」無人飛機(Cutlass─combat uninhabited target locate and strike system),「Cutlass」翼展6呎全長7呎,以火箭發射,衛星導航,具有時速100節,作戰半徑1000公里,滯空六小時,倉儲年限10年。南非Kentron公司亦發展稱為「ARW-10 Lark」的類似裝備。
目前除了以色列空軍使用「哈比機」,向以色列購置的都是亞洲國家,包括:印度在1995年與以色列簽訂5000萬美元的「哈比機」採購合約;土耳其在1999年獲得100餘架,韓國在2000年1月購置120架,中共更早在1994年即已獲得100餘架,購置金額約5500萬美元;2004年初中共將該批哈比機送回以色列維修,卻遭到美國懷疑是進行性能提升,要求以色列扣留該批裝備,美國認為該項裝備會在台海問題上引起爭議,並且在未來的衝突中危及可能被迫捲入的美軍的安全,此一說法和2000年以色列出售中共預警機遭美國干預的情況相同,以色列雖然辯稱「哈比機」為純以色列科技,但在美國的強勢壓力下,2005年該批裝備原封送還中共,造成以色列與中共關係的低潮,而美國仍不鬆手,該案最後在以色列國防部主管軍備事務的副總司長阿莫斯雅隆(Amos Yaron)去職,並保證中止與中共之軍售後收場,但中共極有可能藉助以色列科技仿製出同類型的武器。
六、以色列與我之哈比機(及無人飛行載具)政策
以色列為最早發展無人飛行載具的國家,以色列航空工業IAI轄下的Matla公司有超過30年的經驗,擁有110,000小時以上的使用記錄;目前有20多個國家依各自需求向以國訂購或合作生產。
我海軍早在1991年即有意發展哈比機,1993年我方藉與以國的合作機制提出發展無人飛行載具合作案,特別希望獲得哈比機的技術,雙方的合作機制最終因共識未生互信不足而破局,現況言,如果沒有具體計畫及預算,以國基本上不願也不會提供任何諮商,加上以國十分在意中共的反應,類似哈比機這種敏感科技絕無可能轉移給我。
事實上,本軍之無人飛行載具發展政策始終搖擺不定,初期規劃「以單一軍種籌建,並由空軍負責整合三軍需求」,結果是三軍並無共識,機種發展的優先順序無法確立,專業部隊也未能編成,後又責成各軍種自行發展,更形成無人主導自生自滅的情況;在現階段本島防衛作戰的構想中,「無人飛行載具」顯然不受作戰單位重視,更不可能成為軍備發展的重點,此外,研發單位似乎無法解決若干技術瓶頸,也無法獲得先進國家技轉,但在「能自製則不外購」的政策下,徒讓國軍之無人飛行載具的發展原地踏步空轉多年,而民間的遙控技術雖然是日新月異,也被主管單位一手包辦的心態限制了整體能量的提升,對照日、韓、新等國的蓬勃發展,我自製之產品何時能投入服役仍不可期,除非放棄本位主義、結合民間技術及資源方否則難以另啟生機。
七、因應之道
「哈比機」係在作戰第一時間內,大量飛臨敵上空摧毀雷達及防空系統(圖12),雷達周邊需要多少欺敵誘餌才能避免被摧毀?海峽兩岸會否開戰暫且不論,就戰爭而言,交戰雙方都應搶先毀敵耳目,因此本軍除了發展防禦性的誘餌雷達外,是否也應具備相同能力,在第一時間內毀敵耳目癱瘓敵戰力,確保行動及部署的自由?如果這個最簡單的邏輯成立,則發展「哈比機」與發展反制措施同等重要。
哈比機的技術在其搜尋器及操控系統,也為我發展此型機種的瓶頸,但有無取代方式?以色列專業人士有不同的看法:
(一)要讓「無人飛行載具」具反幅射及攻擊的性能,僅是在「被動式電磁波搜 尋器」及「加裝彈頭」的組合技術而已,「無人飛行載具」可依使用目的作多樣性組合發揮特定功能,「IAI」的哈比機並非唯一選項,換言之,機身製造不是重 點,目前可自行研製和生產無人飛行載具的獨立廠商甚多,各類產品足以滿足大部份需求,對發展無人駕駛飛機的國家言,有縮短研發時間節約經費之利。
(二)「哈比機」使用電波偵測目標,易受敵方頻率更換所限。
(三)無法監視現場,指控組合複雜,造價略貴。
解決方案為:以偵察用之無人飛行載具,配備晝夜均可執行任務之光學裝備取代被動式電波偵蒐器,搜索、分辨及鎖定目標,另在機身加裝炸藥成為攻擊性武器,在操控台觀察及確認目標後進行摧毀。
就作戰實況言,「反輻射無人攻擊機」除海軍艦載型及陸軍內陸配置,可打擊敵水面艦隻摧毀敵沿岸雷達遲滯敵戰力外,也可掛載於戰機上行更深遠攻擊,以色列空軍有「一加一大於二」的概念即指此而言。
八、結語
「無人飛行載具」係統合指、管、通、情系統的科技;就情報蒐集之角度言,「無人飛行載具」,有易於操控、成本低廉且運用範圍更廣等優點,是無力發展衛星的國家最有效的利器;就作戰層面言,攻擊性的「無人飛行載具」更有節約戰力發揮奇襲、擴張戰果的功能。
「哈比機」可直接支援制空及制海作戰,癱瘓大陸沿岸觀通及預警雷達站,降低敵海上艦隊預警能量,擾亂敵攻擊節奏提升嚇阻戰力,隱密我海、空軍兵力轉用;「哈比機」機動佈署,不易被敵先期摧毀,可先期規劃目標,減輕空軍對機場或其它固定陸地目標攻擊的負荷,在我軍備獲得不易的情況下,大量生產此種價廉實用的武器,應是戰略赫阻的選項之ㄧ。
我在不同用途之「無人飛行載具」的研發上,主導及整合的單位應記取我坐失與以色列同步發展「無人飛行載具」良機的殷鑑,不宜再有「小量採購,拆解、模仿」企圖達到「自行發展」的作為,應具體規劃並在國內外發展遙控技術的廠商中擇優合作,避免各自為政事倍功半,縮短「無人飛行載具」部隊編成時程,提升我嚇阻戰力的能量。
http://tw.myblog.yahoo.com/alibuda-hu/article?mid=653&prev=962&next=168&l=f&fid=13
台灣製造臺海緊張局勢 要造200架自殺攻擊機(楨:?)環球時報2003-9-3
據台灣媒體近日透露,鋻於美國已拒絕了台灣購買美制“捕食者”無人機的要求,台灣軍方正在自行研製無人駕駛攻擊機,以滿足軍方對未來臺海作戰提出的要求。
看中美國和以色列無人機
其實在2002年7月底台灣公佈的兩年一度的“國防”白皮書中,臺“國防部”便公佈了台灣軍方引進、研製無人機的計劃。臺軍對其獲取無人機技術規劃了三個基本途徑,首要方式是獲得美制“捕食者”無人機,其次是尋求向以色列採購“哈比”無人機,最後才是寄希望於台灣“中科院”研發的新一代具對地攻擊能力的無人機。
被台灣軍方列為最佳選擇的美制“捕食者”無人機,其最大續航時間可達60小時,實用升限7620米,活動半徑可達556千米,可在夜晚條件下執行偵察任務。早在科索沃戰爭中,“捕食者”就曾在3000米高度對各種地面目標實施準確和即時定位,順利偵察到南斯拉伕聯盟的機動地空導彈陣地、坦克陣地等目標。經改良的“捕食者”可在機翼下挂兩枚“地獄火”導彈,成為對地攻擊平臺,有在阿富汗戰爭和伊拉克戰爭中的實戰經驗。
據台灣軍方消息人士表示,美國此次明確拒絕台灣購買“捕食者”的要求,並不是擔心該型無人機本身技術參數的洩露,而是擔心一旦美方提供這種機型給台灣,就必須向臺軍全面開放其GPS全球衛星定位系統,這使五角大樓十分顧慮。
臺軍執行的第二方案是求購以色列的“哈比”或法國的“紅隼”無人機。
“哈比”是一種反輻射無人攻擊機,主要用於攻擊防空雷達,功能與反輻射導彈一樣,“哈比”的造價平均只有5萬美元,而其活動範圍卻可達300公里,機頭裝有16公斤炸藥,可持續飛行數小時,使用紅外線與自動目標辨別系統鎖定雷達電波後,再俯衝撞向雷達。按美軍的劃分方法,“哈比”的攻擊方式屬於有去無回式的“自殺攻擊”。不過,由於大陸對無人機的研製、引進工作起步比台灣更早,而且和以色列方面的合作關係也較密切,因此臺軍擔心大陸已經獲得了“哈比”的技術參數,從而一直在考慮是否引進該型無人機,來作為“捕食者”的替代機型。
投資5億新台幣自行開發
由於以上方案的執行都存在很大變數,臺軍目前加快了自製無人機的研發工作。事實上,台灣早在20世紀90年代便開始進行無人機的自行研製。台灣“中山科學研究院”曾主持研製了5種無人機。在1997年台北航展上就展出了一種與美國雷神公司合作開發的無人機。而後,又陸續研製了“中翔”2型以及“天隼”2型多用途戰術無人偵察機。不過,近日據台灣《中國時報》報道,由於解析度不夠,而且這幾種無人機的性能都偏向於進行戰場偵查,並沒有太大加強對地攻擊能力的空間。也正是基於這樣的原因,臺軍方最近指示中山科學院,如果“哈比”的引進工作無法成功,便要加快研製類似的集偵察和攻擊于一身的無人機。據消息人士透露,臺軍目前正以“哈比”無人機為藍本,研製自殺式無人攻擊機,它可以攜帶兩枚高能量的炸彈或兩枚空對地導彈,最遠活動半徑達500公里。臺“國防部”已經計劃撥款5億元新台幣(7500—8000萬美元)進行研製;在2005年計劃生產超過40架,並最終達到200架,預計這些自殺式無人攻擊機將配備給臺陸軍3個營使用,直接針對大陸東南沿海地區的各個雷達站。
製造臺海緊張局勢
英國媒體報道指出,美國明確拒絕台灣購買“捕食者”無人機的要求,對長期依靠美軍售提高自身實力的臺軍無疑是當頭一棒,使臺軍方一直希望實現的無人機計劃遭到嚴重挫折。
今夏以來,台灣民進黨政府有意通過島內媒體曝光了一系列臺軍的所謂各項軍事秘密計劃,其實不過是民進黨當局針對2004年“總統大選”的助選手段,無疑想借此為“台獨”分子打氣助威,並企圖轉移島內民眾對經濟現狀不滿的情緒。此次公佈的的自殺性無人機計劃,是臺當局“以武拒統”的又一個實際步驟,對此島內廣大民眾普遍感到不安和疑慮,臺當局的這種做法只會導致臺海局勢的緊張。
http://big5.china.com.cn/chinese/TCC/haixia/398845.htm
中國哈比無人機的首次曝光
以色列的以色列航空工業公司(IAI)在20世紀90年代研制的,可以從卡車上發射的,可對雷達系統進行自主攻擊的無人機。哈比的設計目標是攻擊雷達系統。哈比無人機配備有反雷達感應器和一枚炸彈,接受到敵人雷達探測時,可以自主對雷達進行攻擊,因此被稱爲“空中女妖”和“雷達殺手” 。哈比無人機的名字取自希臘神話中的鳥身女妖哈耳庇厄(Harpy)。
在1997年的巴黎航展上,哈比無人機首次公開亮相。2000年,韓國花費5200萬美元引進100架哈比無人機。以色列航空工業公司還曾經把哈比無人機出售給一些其它國家,包括土耳其,印度和中國。
哈比無人機事件
2004年,哈比無人機成爲美國限制向中國出售武器和出售先進的軍事技術所作努力的焦點。以色列在1994年把哈比無人機以五千五百萬美元的價格出售給中國,按照合同約定,2004年12月哈比無人機被運回以色列進行技術升級。這時,美國要求以色列扣住無人機並解除合同。按照美國所說,哈比無人機具有美國技術;但是按照以色列所說,哈比無人機是以色列自主設計的無人機。2005年,哈比無人機沒有進行升級,原樣返還給中國。
http://bbs.news.sina.com.cn/tableforum/App/view.php?bbsid=4&subid=2&fid=145891&tbid=4137
臺無人機試飛時墜毀 軍方防泄密低調撿殘骸
研發人員在靶場邊海灘撿拾墜機殘骸,見記者到場,趕緊塞入衣服藏匿(箭頭處)。
圖為臺軍方研發的無人飛機在07年“雙十節”亮相。
中新網2009年3月27日電 據台灣《蘋果日報》報道,台東外海發生“靶機”墜毀意外,臺軍方人士表示,失事墜毀的是臺軍“中科院”研發中的無人飛行載具(UAV,或稱無人飛機、無人飛行系統),沒有造成任何人員傷亡。
臺軍該名官員說,“中科院”26日在台東太麻裏外海進行無人飛行載具的例行性測試,墜毀的原因還在查證當中。
對於撿拾殘骸的官兵看到記者掉頭就跑,軍方將領則緩頰說,世界各地的武器研發都屬機密等級,台灣也不例外,武器研發不成熟,官兵如果有這樣的反應,也是基於保護機密不外泄。
臺軍方發言人虞思祖則說,對臺軍武器研發,不予評論。
UAV具全球定位導航、自動飛行控制、電子反干擾、實時影像傳輸功能,可執行日夜偵搜、戰場監控、目標搜尋及定位等軍事任務,也可配合民間進行地形地貌偵照及監控、氣象與災情監測、海巡搜索。
http://big5.chinanews.com.cn:89/tw/jsdt/news/2009/03-27/1620469.shtml
國造UAV列傳(含評論)
目前軍方研製無人飛行載具(UAV)的單位,仍以中科院的資訊通信研究所與航空所為主, 已知的有:
1. 中翔二型
為中科院航空研究所研製,中翔一型原型機於88年5月20日試飛成功,可執行日夜間長時間偵蒐任務,採用後推式螺槳發動機,具有電子反干擾能力並可以做即時的資訊傳輸,可進行加密資料鏈傳輸,而無人載具的飛行狀態可以即時顯現在地面控制站上。中翔二型採用複合材料、整個機體結構設計重量輕、強度高,採組件模組化設計、拆換維修容易,整體系統次分為:地面導控系統、任務規劃與指揮中心、地面導控站、起降操控台、傳輸天線等部分。機長5.7公尺,翼展7.5公尺,高1.8公尺,載荷可達51公斤,最大時速可達160公里,滯空時間為8小時。“中翔二型”無人機的機首裝備艙內,安裝有一套光學感測裝置,機內還裝有自動飛行控制系統及GPS導航系統,須以跑道及攔截索進行起降。
2. 天隼二型
天隼二型為中科院資訊通信研究所研製,採空氣彈射設計,大幅提升系統機動能力。全套裝備包括機體、地面導控站,以及相關彈射、支援裝備,均可裝載於3部廂型車中快速運送、機動部署,其導控距離長達150公里;且擁有不易為紅外線/雷達導向導彈鎖定的特性,戰場存活度極高。詹氏年鑑提供的性能諸元為,天隼二型機長4公尺,翼展5公尺,載荷可達30公斤,滯空時間4小時,平均巡航速度為50節。航程150公里,飛行高度可達2400米,續航時間約5小時。該型機平時除掛載一個環架式彩色CCD攝影機,作為戰場監控、目標定位及追蹤用途;也可搭配紅外線/可見光雙感測器光電酬載,執行夜間偵照任務。
3. 紅雀與藍鵲迷你UAV
紅雀迷你UAV
藍鵲迷你UAV
紅雀與藍鵲迷你UAV具有自動飛行、導航、即時影像、航資傳輸及日夜間作業能力;能支援小部隊偵察及目標獲得任務,具有結構簡單、易操作、低成本及高機動性等優點。藍鵲迷你UAV,長0.5公尺,寬0.5公尺,高0.2公尺,總重1公斤,搭載CCD鏡頭,滯空時間可達1小時以上,採無刷電動馬達推進,以單人手擲方式起飛;紅雀迷你UAV,長1公尺,翼展1.5公尺,高0.3公尺,總重2.1公斤,搭載夜視鏡,滯空時間可達1小時以上,採無刷電動馬達推進,以單人手擲方式起飛。
< 評論 >
很明顯的,中翔二型適合軍團級以上單位佈署,以其較長的滯空時間與航程,擔任較大範圍偵察任務;天隼二型則可佈署於旅級單位,利用可彈射起飛之特點(於車輛後方架設滑軌),隨野戰單位機動佈署,雖說其滯空時間及航程較中翔二型短,但仍能符合聯兵旅區域戰術偵察之需求;紅雀與藍鵲迷你UAV,由單兵攜行,可滿足連級以下即時偵察之需求,可以更精確掌握近距離敵情。若三類四款UAV皆能佈署,則可形成高低分工,構建完整的即時情報網,讓各級指揮官能更迅速掌握戰場情況,以利下達決心。目前除中翔二型UAV順利量產,佈署於陸軍各軍團及作戰區,其餘兩類三型UAV的量產計劃未明,天隼二型似乎在與中翔二型競爭敗下陣來,而銷聲匿跡,殊為可惜;目前各聯兵旅仍缺能機動佈署的UAV,軍方宜考慮量產能於車輛滑軌彈射起飛的天隼二型,畢竟仰賴跑道與攔截索起降的中翔二型UAV並不適合佈署,至於紅雀與藍鵲迷你UAV,應於測試完成後,早日撥交基層連隊,以減少對專業偵察人力(偵察兵)之依賴。
回應
海峽不過百多里,若能自或仿制射程2百公里的多管火箭+UAV ,便能決戰對岸
http://mypaper.pchome.com.tw/f14tomcat/post/1321576853
臺軍無人機發展水平如何? 2009-09-21 作者:許抗
2009年3月26日,臺灣“中山科學研究院”實驗中的一架大型無人機,從臺東香蘭靶場起飛,不到5秒鍾便失控起火並墜海。臺軍對這一損失上千萬新臺幣的事故輕描淡寫,不願證實墜毀的是何種機型。臺灣“國防部”軍事發言人虞思祖特地表示,“因涉及武器研發測試,援例不予響應。”不難看出,盡管兩岸關系逐漸回暖,臺軍通過發展無人機做大軍事力量的野心仍在不斷膨脹。
臺軍一直認爲,無人機是平時偵察大陸軍情最有效的手段,戰時則是攻擊大陸雷達站的“殺手鐧”武器;爲了保護“制勝法寶”E-2K預警機免遭地對空反輻射導彈攻擊,臺軍急需無人機充當假目標誘餌。此外,臺軍認爲發展無人機是“一石二鳥”之舉。
陳水扁執政期間,綁上“臺獨”戰車的臺軍奉行的是“先制反制”的作戰思想。爲配合輿論造勢,誘騙島內民衆,臺軍無人機的發展情況逐漸從幕後走向臺前。2002年7月,臺灣發布的“國防報告書”首次公布了臺軍引進、研制無人機的計劃,列出了10項代表“國防”實力的關鍵技術。其中,位列第10項的正是無人機技術。2005年,臺灣《全球防衛》雜志披露,臺軍炮制攻擊大陸的9項“秘密計劃”,其中之一的“自殺計劃”,就是研制“自殺式”反輻射無人機來攻擊大陸東南沿海地區的雷達站。2008年5月,馬英九上臺執政以來,他表示目前兩岸關系雖有改善,但是該維系的建軍備戰工作絕不容松懈。爲了維系兩岸和平,充實“國防”實力並展現自我防衛的決心刻不容緩。
美國把無人機列入黑名單
臺灣當局每年對美軍火訂購單中都要求美國向其出售“捕食者”無人機。“捕食者”無人機是美國通用原子公司研制生産的一種中空、長續航時間無人機,是當今世界上經過多次實戰檢驗的先進無人機。在科索沃戰爭中,“捕食者”是唯一能提供目標圖像信息的無人機,在3000米高度對各種地面目標實施准確的實時定位,順利偵察到南聯盟的機動地空導彈陣地、坦克陣地等目標,爲北約立下了汗馬功勞。在阿富汗戰爭中,美軍首次使用“捕食者”無人機發射“地獄火”反坦克導彈,成功摧毀了一輛塔利班的坦克,首開無人機使用精確制導武器攻擊地面目標之先河。美軍出動攜帶“地獄火”導彈的“捕食者”無人機,還曾擊斃了本?拉登的助手阿提夫。“捕食者”被臺軍列爲“夢寐以求”的無人機也就不難理解了。
但由于美國國務院禁止美方提供任何敏感性裝備零部件給臺灣,而“捕食者”是具有極強攻擊性的武器,它不符合臺軍防衛性戰略的需要,因而列入了美對臺軍售的“黑名單”。就在2008年10月3日,美國開啓對臺超過64億美元的超級軍售。盡管此次軍售武器品種多、數量大,卻仍未包括“捕食者”,這使得臺軍高層失望至極,深感無人機計劃備受挫折。
臺軍的第二方案是求購以色列的“哈比”無人機。“哈比”無人機是一種反輻射攻擊無人機,由以色列飛機工業公司(IAI)下屬的馬特拉分公司研制生産。“哈比”與目前廣泛應用于偵察、通信的無人機不同,它集無人機、導彈技術于一體,是一種利用敵方雷達輻射的電磁波信號,自動搜索、跟蹤並摧毀地面雷達的反輻射武器系統,主要用于攻擊防空雷達,功能與反輻射導彈一樣。它的造價平均只有5萬美元,而活動範圍卻可達300千米,機頭裝有16千克炸藥,可持續飛行數小時,使用紅外線與自動目標辨別系統鎖定雷達電磁波後,再沿著電磁波束俯沖撞向雷達天線。據香港媒體報道,臺軍方已經開始尋求向以色列購買“哈比”無人機的可能性。實際上早在10多年前,以色列就曾向臺灣推銷過“哈比”,但被臺灣所拒絕。時過境遷,由于“哈比”無人機已經出口到韓國等多個國家,加之大陸對無人機的研制、引進工作比臺灣更早,臺軍擔心大陸可能已經獲得了“哈比”的技術參數,因而在是否引進“哈比”無人機替代“捕食者”的問題上猶豫不決,致使臺軍方高層人士抱怨說:“只有慢慢等中科院做出我們急需的東西吧!”
目前,臺軍成功引進的有以色列産的“搜索者”無人機,“搜索者”無人機是以色列飛機工業公司(IAI)研制生産的第三代中空長航時無人機。“搜索者”無人機采用先進的氣動設計、複合材料和巧妙的穩定翼和尾翼,由模塊化、通用化的地面控制站進行遙控;新型地面控制站既能延伸無人機的突防距離,又能顯示無人機飛行航線下方的三維地形圖、任務細節和威脅態勢。無人機主要機載設備用于晝間使用的1200毫米彩色CCD視頻攝像機和用于夜間觀察的前視紅外傳感器、電子戰設備、誘偏設備、通信中繼設備、激光目標指示或激光測距儀等。此外,臺灣早年曾從美國引進了BQM-74C亞音速偵察靶機,此機長3.95米,重127千克,巡航時速555千米,航程833千米。既可以作靶機,也可以裝上電視攝像機、錄像機或電子戰設備執行偵察任務。
磕磕碰碰的自主研發
臺軍無人機軍購的不順心意,刺激了臺軍無人機自主研制技術的不斷發展。上世紀90年代初,在對外購無人機進行研究後,臺軍下令由其管轄的“中山科學研究院”開始著手無人機研制工作。
1995年,臺灣“中山科學研究院”獨立完成了第一架小型戰術無人機,臺灣軍方將其命名爲“天隼Ⅰ”,“天隼Ⅰ”可遠距離遙控或自動飛行,實時傳送影像,主要用于執行偵察任務,但是沒有裝備部隊。
1996年,臺軍啓動“中翔Ⅰ”無人機計劃,旨在開發大型無人機,用于戰術偵察、戰場與海洋監控、電子幹擾和誘餌等軍事用途以及交通監視、資源勘探、反走私和反偷渡等非軍事用途。1997年,“中翔Ⅰ”無人機樣機在臺北航展上首度露面,但臺軍對“中翔Ⅰ”各方面的技術性能不太滿意,因此後來“中翔Ⅰ”並未投産。與“中翔Ⅰ”無人機聯袂參展的還有“中山科學研究院”與美國雷聲公司聯合研制的001號無人機,該機更是獨苗一根,雖未投産,卻爲臺軍的無人機研究積累了豐富的數據。
1998年5月,“天隼Ⅰ”的改進型“天隼Ⅱ”無人機首度試飛成功。2000年,“天隼Ⅱ”無人機在新加坡航展上公開露面。2001年4月,臺軍“漢光17號”演習時,“天隼Ⅱ”無人機配合“雷霆2000”多管火箭炮實彈射擊進行彈著點觀測。2001年5月15日,“天隼Ⅱ”無人機在“中山科學研究院”研發成果展示會上再度公開亮相。據臺軍宣稱,該機滯空時間8小時,巡航時速130千米,載重30千克,全系統包括4架無人機、地面導控站及相關地面支持裝備。可廣泛應用于實時戰場監控、威脅目標定位/跟蹤、危險區偵察/評估、火炮定位修正、海上/海岸監控、通信中繼等軍事任務。
2002年,臺灣軍方引進國外先進技術,結合先前的經驗研制出“中翔II”無人機,並于同年參加了新加坡“亞洲航宇展”。 臺軍除了積極推進“中翔II計劃”之外,“中翔III號計劃”也宣告啓動。據臺軍稱,新型的“中翔III”無人機將可以飛越臺灣海峽,執行偵察任務,具備改裝攻擊性武器的可能。
2003年9月“漢光19號”演習中,“中翔Ⅲ號”樣機被曝首次參與測試。它承擔的主要任務是將導彈攻擊空中及地面目標的圖像中繼至演習指揮中心。臺灣軍方坦言,圖像質量並不好。2004年10月,“中翔Ⅲ號”樣機進行了一系列複雜氣候條件下的長航時、遠距離關鍵性飛行測試。此次測試之後,臺軍開始考慮爲“中翔Ⅲ號”無人機裝備合成孔徑雷達。2004年12月,臺軍在2004“國防報告書”中正式公布無人機的研發信息。該報告稱,目前研發完成的“天隼Ⅱ”、“中翔Ⅱ”等可執行偵巡任務的無人機,具有長期滯空飛行、短場起降、高載荷及電子反幹擾能力。
據2005年8月31日《簡氏防務周刊》報道,臺軍已有5架“中翔Ⅱ”無人機樣機的測試和制造工作接近完成。這種新型無人機具有光電和紅外探測系統,最大飛行高度爲3660米,最高速度爲150公裏/小時,最長續航時間爲10小時。可執行日夜間偵察、戰場監視、目標搜索及定位、戰場損害評估、通信中繼等任務。2005年,臺灣《中國時報》披露,“中山科學研究院”擬在技術較爲成熟的“中翔Ⅱ”基礎上,參考以色列的“哈比”來研發新型“中翔Ⅲ”無人機。據臺軍內部評估,新型的“中翔Ⅲ”無人機將在2010年研發完成並量産列裝,如果未來在衛星傳輸和射控技術上更加成熟,這種帶有隱形特點的無人機,可深入大陸投射反輻射導彈,攻擊我方雷達。
除“中山科學研究院”之外,近年來,臺軍還充分借助民間企業和高校科研力量研制無人機。如“中間試驗-1”無人機(MX-1)就是由民間企業天空飛行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研制的。“中間試驗-1”無人機專爲海岸監視設計,能執行簡單的海岸巡邏任務。它裝備有兩沖程發動機,最長續航時間5小時,航程400千米,每架飛機的計劃成本爲1萬美元。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 “國立”成功大學航空太空工程學系的無人機與微衛星研究團隊,繼16公裏航程“天鵝”號無人機之後,另一架擁有大約150公裏航程的“黑面琵鷺”號無人機已經問世。據透露,“黑面琵鷺”號擁有視距外自主飛行以及地面目標追蹤、影像回傳等先進性能,且具備更低油耗與更高負載能力的特性,能夠進行遠距離、長時間的視距外飛行。如果把“黑面琵鷺”部署在澎湖甚至金門,就可以對大陸福建沿海地區的動向進行密切監視。
迄今爲止,臺軍自主研發並列裝的主戰機型只有5架“中翔Ⅱ”無人機和數架“天隼Ⅱ”無人機,難以形成戰鬥力。“中翔Ⅱ”和“天隼II”無人機列裝的數量與臺軍做大做強無人機的野心反差很大,這讓我們不難判斷,臺軍無人機技術其實進展緩慢,研發並不順利。
http://www.news365.com.cn/wxpd/wz/jsbl/200909/t20090917_246781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