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長一段時間以來,一直在思考,建築師事務所,為什麼在市場上越來越弱勢?
除了越來越多人不瞭解建築師究竟在做什麼,究竟能作什麼之外,
只把建築師當成『法規限定下的請照人員』,不把建築師的意見當成一回事,
都快要成為常態。
為什麼?
很長一段時間以來,一直認為不過是市場資本銷售導向經濟掛帥下的犧牲者。
白話一點講就是,反正誰有錢誰就是老大。業主要東,妳就要想盡辦法作出朝陽的東西。
管他美不美,管他好不好,只要做出來的東西賣的掉,賣得好價錢就成。
想堅持自己的設計品質?甚至所學與業主相左而不願意退讓?
可以。
要不成為大師,讓人家捧著案子來找妳;
要不,就等著事務所沒有業務坐吃山空,餓肚子。
(我出錢你居然一直不幫我做出我要的東西?你以為只有妳想接我的案子嗎?)。
然而,能成為大師的總稀少,
大部分的建築師事務所,只能一步一步的退到以法規限制為最後底線的執行設計,
甚至努力幫業主突破法令,以幫業主爭取最大利益為事務所承接案子的競爭力。
到最後,建築師事務所,太多時候業務考量下的就不得不犧牲了本職的專業。
畢竟,建築師的本職太多時候並不是生硬而有絕對答案的學問。
像是空間組織與邏輯,像是建築物理環境,像是美感,像是設計。
這是一直以來我自己的答案,
似乎也是大部分學建築的人的答案。
只是‧‧‧
出社會數年之後,接觸了更多的人事物,慢慢自己心裡產生了另外一波新的疑問。
開始覺得,那樣純粹資本主義下被犧牲的想法,
已經是太過於便宜行事和一廂情願的自我安慰。
純粹市場導向?純粹美感的好惡?
業主不也願意花錢請室內設計師作設計?
業主不也願意花錢另行聘請景觀設計師配置庭園?
業主不也願意另外花錢請燈光設計師處理建築立面的燈光計畫?
業主甚至願意高價尋找專門操作建築外觀的設計團隊來執行立面設計。
不論我多麼排斥其實這些不應該是設計可以分割的項目,但,卻也不禁進一步的思索:
建築師真的只是因為市場的原因被犧牲所以弱勢嗎?
這樣看來,似乎不那麼盡然。
後來越來越發現‧‧‧
甚至連建築相關行業的從業人員,像是建設公司,室內設計、空間設計、景觀設計、土木結構機電設計人員,都不甚瞭解建築師究竟在做什麼,或者建築師究竟應該可以作什麼。
我吃驚的程度,不亞於發現現在太多的建築系大學研究所畢業生是沒有畫過施工圖,甚至沒有基礎的手繪能力。
如果,連這些建築本門相關行業的從業人員,對事務所應該可以執行的任務都不瞭解,那麼更遑論希望業主瞭解或知道。
他們基本的認為:室內設計要請室內設計師,景觀應該交給景觀規劃師,燈光設計交給燈光設計師,立面有專門設計立面的設計團隊,機電找機電技師,消防要找消防技師,結構要找結構技師‧‧‧
重點是,他們認為:這些,建築師都不會而且不懂!!!
我甚至聽過太多次其他非建築系畢業的同事,對建築師可以執行此類任務的嗤之以鼻。
不管是室內設計、景觀設計乃至於到空間設計系所畢業的從業人員。
挖靠,為什麼?
我思考,我觀察,我詢問,我嘗試理出原因與頭緒。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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