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恨嫁》時拍下的照片。
當世界不同地區生產越來越多藝穗節時,無可避免地我們要為澳門藝穗節尋找一份獨特性,以肯定它在世界上的價值之餘,同時也為主辦單位、表演者找到舉辦的動機,甚至發展方向。誠然,每次藝穗節的「總結座談會」中,主辦單位、製作人、表演者、評論人、觀眾等,均會聚首一堂,免不了要討論澳門藝穗節的特性及未來發展。當中,曾參與其他地區藝穗節的人士,總會提及澳門藝穗的特色,如同其主題一樣︰「全城大舞台」,表演節目能在城中街道、食肆、街市、學校、古蹟、游泳池、深山等演出,那種在演出場地上享有的自由度,每年在討論會中其他藝穗節主辦及參與者均一再表示嚮往不已。然而,或許是已來到第十二屆的年頭了,也或許因為筆者在是次表演出中看到一些情況,除了嚮往之外,我更關注於這種環境劇場與城市共融的關係,以致,在討論會上帶來更多對藝術與城市的生存問題上的討論種種。
討論會中,不少參與者提及觀眾人數沒有太多,至少其增長數量並未趕及大幅增加的表演節目數量。我們可討論不少社會因素促成這個供過於求的情況,然而既然發展到第十二屆澳門藝穗節,並以「全城大舞台」為號,也可試從藝穗是否能滲入城市,甚至是共存的角度,思考問題。例如藝穗節與城市策劃上,除了借用地方外,與市民及地方的溝通是如何?之前我到水坑尾天神巷觀賞浪風劇社的《恨嫁》,演出使用到窄巷中三張並排一旁的長椅作為三個演區,其中男孩在第一張長椅上看漫畫,對穿婚紗的女孩的求嫁置之不理,其後婚紗女走到第二張長椅前,看着兩位小女孩玩耍及提問婚姻問題,之後婚紗女再到最後一張長椅前,找上一直在彈音樂的男士,最後向觀眾求嫁並離開。先不提其演技幼嫩及結構鬆散,演出最大問題是其中人物與長椅沒有直接的互動關係,就是說整個演出並沒有點出與天神巷甚至那三張長椅有任何關連。如果內容與場地無關,形式上也沒有使用該環境的迫切性,那何必一定要做「環境劇場」,為何是天神巷?
演出前演員及製作人員在準備時,我看到工作人員很努力地勸告在窄巷買了小食並希望坐在準備演出用的長椅的市民離席,大多市民也沒所謂的離開了,只是其中有一位老伯,不願離椅,並說這兒是用來坐的,不是用來表演的。經過幾番勸導後,老伯方邊大罵邊離場。這不過是小事件,然而卻讓我反思,在「全城大舞台」口號之下,我們究竟如何重視「城」的部分來開展「舞台」? 從《恨嫁》來看,民政處借用了天神巷,當然有通知巷內一旁的食肆商店吧,然而在這個約二十尺寬卻居民旅客車水馬龍排隊購買小食的窄巷內,或許主辦單位及表演方只在行政上考慮如何管理人流,規管市民在期間不騷擾演出。然而這樣影響民生卻成就表演,就是我們希望發展的環境劇場?回到觀眾增長問題,已認識藝穗,特意來觀賞演出的觀眾固然會享受環境劇場帶來的感動,只是旁邊被隔離及勸說離場的市民,其感受大多是「劇場」大於「環境」吧。縱然仍會好奇探身觀賞,但這樣沒有沒互動性的節目,最多只能成為一時餘興的娛樂,甚至因被阻礙生活而反感,使未能提升至對藝穗節產生興趣。據知民政處召募演出單位參與藝穗節時,可讓演出單位選擇場地,之後再由民政處安排及協調。那麼在這個程序中,是否可先商討如何與當地居民、行人配合,甚至哪些表演部分可供居民參與、幫忙,而為他們帶來得益,或更了解藝穗節?
在宣傳及配套上,每年藝穗節也用上大量的宣傳手段,在碼頭、公路、大街小巷均可見到宣傳旗幟,其成效如何?有否一個具體的統計數字,標示市民及旅客知悉藝穗的比率?反觀正式演出的場地,不管是在戶外「環境劇場」的入口,或黑盒劇場置身的樓宇大門外,均是貼上一張藝穗節海報,有時附以一張是場節目的簡介。由於不少節目也在非演出場地舉行,如此,即使手持演出資訊及地圖的觀眾,有時也要找上一陣子,才確定地點,但那些未了解節目的市民、「場地」的鄰居、一些希望知道多些有關藝穗的準觀眾,似乎便因指示不多,而未有太大可能即時進場。例如演摩莎劇團(台灣)、實踐劇場(新加玻)合演的《隔離嘅大母雞‧十年祭》在曉角實驗室舉行,其劇場處身的工業大廈入口也只有一張藝穗節小海報及指示牌供觀眾認路。倘若多做一些配套,甚至有工作人員在入口指引入場,固然這對票房不會有任何幫助,但卻是一種推廣藝穗節的最有力姿態,最低限度讓市民及途人知悉藝穗節在不同地方發生,這更能傳達「全城大舞台」訊息。
另外,由台北的再現劇團的《Bushiban》,著實是精彩而生動,短短一小時仍見其對城市的觸覺及深度,可惜的是觀眾實在太少。這個在「業餘進修中心」(i Center) 上演的演出,又會否考慮邀請該中心的學生以優惠甚至免費參與?這種談及補習班生態的演出,是否可向澳門當下的補習班作推廣?縱然成效有限,觀眾也不會增長,但能讓市民知道,藝穗節目題材多元,觸及不同生活層面。
澳門文化局文化活動廳廳長楊子健曾於另一場論壇上講述,當演出可以巡迴於世界各地,在大大小小藝術節之間現身,那麼那些販賣着同一批巡迴演出的不同藝術節,究竟又有什麼獨特性可言?澳門藝穗節同樣邀來不同地方的演出,但提及節的獨特性,是否就是我們一再提及的全城大舞台?如此,我們在這個理念上,有否全面地思考當中全城與大舞台之間的配合,如何一起走下去?除卻那些基本的廣告板外,藝穗節是否正好可透過因着演出要在城市舉行環境劇場,因利成便在「環境」中與城市及當地居民交流、推廣?總結討論會中主持人莫兆忠提及澳門人有一種鄰里幫忙的人情文化,當要成就環境劇場時,很多時也要居民「幫個忙」張就,然而這種「幫個忙」的一時容忍,或可以方便了當下的演出,但又如何可提升至樂意幫忙,甚至好讓居民參與其中?我也相信,當要演出環境劇場時,該環境的居民不是只被邀幫幫手,而是會感到欣喜,主動參與,而演出也能帶動該地的氣氛,讓人更了解,以致期待澳門的藝術節日時,那個,才是不用再猶豫或要討論的澳門藝術特色,這也是主辦方及表演單位追求的最終結果。
文章已刊於《劇場閱讀》201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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