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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06 12:26:09| 人氣5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Ladies have the right to sho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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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一的時候,有一陣子極端地厭惡Sex and the City這影集。一來是那時候偶然間在HBO上看到幾個女人大談時尚流行與男人,對於一個剛剛從純純高中升上大學的蠢蠢小女生而言,這些觀念實在嚇壞我了。二來則是我天生對於新的事物接受度就相當低,而在接觸到一個完全未知的東西時,最不需要思考與花力氣的反應就是:排斥。所以,我豪不用大腦的順從了我的直覺。



就這樣蠢蠢的享受了四年純純的感情生活,還有純純的物質生活。而所謂「純純的物質生活」就是不花俏,不「敗家」。一直到上了研究所。



研究生的生活之苦悶,賺的錢少少,做的事多多,太低調有和老師沒打好關係的顧慮,太高調又有被老師凹到不成人型的風險。就在一個煩悶疲累的晚上,我抱著冷掉的便當,不小心仔細看了一集的Sex and the City。 我愛上了。



雖然還是不太能苟同Carrie可以窮到差點沒地方住,卻還是要買一雙近五百塊美金的鞋,但那種犒賞生活辛勞的心態,卻在領到為老師賣命的皮肉錢時有了深刻的體悟。



「女人怎麼可以不買xx呢?」一句堂而皇之的藉口,開始了從敗家中得到快感的癖好,從最基本的服裝,到高檔的彩妝保養品,再到貴到連試穿都不太敢的鞋。漸漸的,我體驗到物質生活如無底洞一般永不滿足的慾望陷阱。



穿過精品店的歐洲服飾路邊攤的199怎麼樣都看不上眼。小腳丫套過義大利進口馬靴夜市裡的399一穿十隻小豬就開始痛苦呻吟起來。



女人阿......



值得慶幸的是,研究生的生活也實在沒太多餘瑕可以逛街壓馬路敗家。跟小喬約了要買鞋子這一約竟然就是兩年。錯過了四次換季,兩次週年慶。怎麼可以! 終於,在一天的辛勞之後,我們排除萬難去了愛的丹寧皮鞋。



去丹寧皮鞋買鞋真是一件很爽的事。別看老闆一個大男人的,他還真懂的女人要什麼。從踩上店門口的腳踏墊開始,他左一句大小姐右一句小美人兒的教人耳根子聽的都軟了。整間店的鞋子隨客人到處亂拿亂穿,上萬元的靴,還有私人收藏的貂皮披肩也拿出來搏美人一笑。妳可以試穿完就隨手一丟,把整間店的鞋子穿過一遍之後半雙不買他也不會生氣。整個就是心滿意足。



不過,在這樣瘋狂的穿脫之間,我們還是有理智的。上萬的鞋雖然美到發泡,我們兩個剛領薪水(或自以為薪水馬上就會進來了)的研究生還是守住了我們的荷包。小喬雖然和一雙超美的紫色高跟鞋相看兩不厭,最後還是望著七千多的標價嘆息。



畢竟,Carrie還是個劇作家筆下的紐約女孩。而我,沒有Mr. Big。

台長: 撲嚕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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