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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界的盡頭說:我願意


在世界的盡頭說:我願意
作者:謝怡芬(janet hsieh)、吳宇衛(george young) 出版社:凱特文化 出版日期:2016-11-18 00:00:00

生活突然間有了安定感;「尋找真命天子/天女」的選項既然打勾了,就可以去追尋其他人生目標了,而且,不再是一個人。

初識時候的Janet與George都還在摸索人生方向—放棄醫生、律師之路,轉往不相關的跑道,相對會承受來自父母的壓力;除此之外,當時這麼年輕,彼此尚未有戀愛的準備。George曾說,如果當初就開始交往,他們不會懂得欣賞自己已經擁有的,或者還看不清楚生命將走到何方;沒有生命經驗的堆積,就不會有現在的成熟與智慧,迎接對方的到來。
五十多天緊湊而密集的旅行兼工作,史詩般橫跨三大洲,從Janet的家鄉美國德州、學習生涯的南美阿根廷,直至夢想之境—南極大陸,Janet引領George走過自己的記憶,前往未來;既是相偕的冒險人生,更是綿長細膩的感情生活,過往的遠距離戀愛從未讓兩人害怕惶恐,一起生活與工作近兩個月,才是全新經驗。
此趟旅行是彼此關係的隱喻,面對陌生的前方,無論出自無知或勇氣,兩人頭也不回地攜手邁進,一路相互體驗、扶持,更加確信組成家庭的信念。如同義無反顧地投身婚姻,旅程最後,他們結婚了,雖然不能估量永遠,無論如何都希望未來的圖像裡,擁有彼此。

★本書特色:

不是什麼決定都攸關生死:
寧可做決定,踏前一步,
也不要優柔寡斷,滯步不前。

☆Janet&George相偕橫跨南北美與南極大陸、長達五十餘日的愛之旅程紀實,看見彼此的過去,亦看見未來!

我在旅行的時候總是喜愛找人攀談、尋找新鮮的事物、總是想要冒險、總是想要走在蹊徑上,對我來說這才是旅行真正有趣的事情!我不斷尋找機會挑戰,也不斷地想嘗試新的事物。—Janet

我旅行的時候,喜歡看書,喜歡待在飯店裡;我也喜歡比較舒適甚至有點奢華的事物。大致上而言,旅行的時候我喜歡舒適勝過花力氣探索、發掘,喜歡安全的地方……我並不介意偶爾走出去看看,但不需要這麼做的時候,不會特別去追求「探索」這件事。—George

★內文試閱:

兩個人一起的冒險

旅行傾向完全相反的兩個人,決定要去南極結婚?!

這幾年因為工作,我真正一個人旅行的機會並不多,主要都是跟拍攝團隊一起工作,我很喜歡團隊一起工作的感覺。這次George 來一起工作,則是這幾年以來我們兩個在一起相處最長的時間吧!

關於旅行,我跟George 的偏好和傾向都是相反的兩極我對任何冒險一向來者不拒,他則是對任何有一點點危險氣息的事情,或者是聞到一點點挑戰的味道,都會在心中嘀嘀咕咕;但是這次的51 天、史詩式、橫跨三大洲的結婚大冒險之旅,居然是出自他一句玩笑話。

當時我的爸爸媽媽正在研究去南極的郵輪旅行,他們跟朋友一起報名了旅行團,他們問我要不要去,並且把行程表寄給我。我一看到團費跟行程,馬上一通電話叫他們取消報名,我們自己來—原來旅行團的行程實在太貴,也實在很少真正著墨南極。於是當我回神過來的時候,發現⋯⋯我的房間牆壁上早已貼滿了不同郵輪公司的資訊。

我問George 要不要一起來,心中覺得應該會被否決吧哈哈。我接著又問他,既然你受到邀請了,那不如邀請你父母一起來,反正雙方父母沒見過面,乾脆藉這個機會見面。George 開玩笑地回答﹕「既然雙方父母都會到場,既然我們見面的機會那麼少,那乾脆在南極結婚也不錯。」他當然、沒有料到、我當真了。當然,他事後一定心想,早該知道Janet 會當真,而且會付諸行動;他早該知道,只要在我腦袋裡種下去南極的種子,它就會一直長大、一直長大,直到開花結果的時刻來臨!

個性互補的溝通藝術

我跟George 就是標準的互補性格,或者根本就是相反的個性。他不喜歡意外、不喜歡危險、不喜歡驚喜,驚喜對他而言,應該是驚大過喜吧!我還記得有一次我要給他一個驚喜,但不幸地我向他弟弟透露,而他的弟弟深知哥哥不喜歡驚喜,事先通報,於是消息走漏,我們吵了一架哈哈!

我們是如此不同,他很謹慎,我偏偏經常不聽勸。剛開始談戀愛的時候,我們會有很多很多的爭吵(說是爭吵,其實也只是兩個人你一言我一語),他說什麼,最後我就會做相反的事,我提議什麼活動,他要考慮很久,在這過程中大大小小的角力,諸如此類。當然我們也很樂在其中,這是了解彼此也了解自己的過程。

在這過程當中,我們竟然都慢慢地互相搭配得很好了!他懂得要用什麼樣的話術,讓我一步步落入他的「圈套」,就好像從小到大,爸媽用各種方式引誘我們吃下不好吃的青菜那樣的方式哈哈!而我居然也讓他踏上了長達五十一天、充滿驚奇與新發現的旅程。

兩個人各自的旅程,也是一起的旅程

我一直覺得自己就算是一個人旅行,也不是一個人旅行。旅途出發前,我會跟朋友討論;旅途中,我時時向家人、朋友報告見聞,也總是會得到大家熱烈的回應;遇到困難的時候,異地總是有一些陌生人,對我伸出援手,我不是一個人,而他們往往也變成朋友。

旅行如此,人生也如此。雖然我一直是很獨立的人,但我常常覺得每個人都很不同,在一起的時候,總是能夠發生不一樣的事情,因為很多事情你想得到的我不一定能想到,這個時候,就會覺得跟別人在一起很好。不一定是同一個人,有些事我會跟媽媽商量,有些事我只想跟姐姐講,而有的時候又是朋友、同事⋯人永遠不是自己一個人,身邊一定會有別的人,只是來來去去罷了。

現在生命裡有了George,我大部份的事情都是跟他聊,大部份的時候都是有他陪伴。以前一個人的時候,難免會有身邊沒有任何人的時候;有了George 之後,我心裡就不覺得自己是一個人了,就算我自己一個人的時候,也覺得自己不是一個人。這樣讓人有安全感。

兩個人的旅程與新的發現

跟個性互補(其實是截然不同、甚至是相反的個性!)的George 在一起,我發現了許多以前不會去想的事,而他跟我在一起以後,也做了很多以前根本不能想像的事。我曾經成功說服他跟我去東加的一趟為期十天的風帆之旅,而他說服我飛去舊金山找他,兩個人什麼特別的行程都沒有安排,就是待在一起而已。這次的旅程,我成功說服George 在德州跟阿根廷都各騎了一次馬,而他帶我去看位於德州Marfa的裝置藝術⋯。而最令我驚奇的,就是George 願意跟我一起,在南極露營—要知道,這件事意味著在水桶裡上廁所並且最後必須打包帶走、晚上會有一大堆海豹在你四周跟彼此聊天、挖洞睡覺、永晝⋯⋯。然後還有跳到非常、非常、非常冰凍的南極之水裡。我們活下來了。我想如果George 知道跟我結婚的下場是到南極跳冰水,他可能會再更仔細地考慮到底要不要結婚吧!

話雖如此,雖然人們都說我比George 敢衝、我比George 勇敢,他也說自己很謹慎,但是我認為謹慎絕對不等於怯懦—而這趟旅行,他也證明了這一點。我們從德州、阿根廷一直到南極圈的旅行,很令人畏懼,也深具挑戰性—跟未來一樣,無論是我們各自的未來,或是我們兩個人共同的未來。對於這次的旅途,George說﹕「進入未知領域的旅程、無止盡的旅行、無止盡的拍攝期程等等,都令人疲累,但經過這次的旅行,我們終將成為更強大的一對戀人,強大到足以面對這一切。」George 在婚禮上告訴我,我讓他勇於挑戰未知,讓他有勇氣告訴一個女人他有多愛她。我則要說,他遠遠超越我過去所有身體的冒險,讓我學習到勇氣與謹慎結合時的強大力量;他讓我明白,什麼是真正的勇氣。

回到熟悉的現實生活 by George
置身在地球最偏遠角落,許多事都很有新鮮感,上網難如登天就是其中一項。成群年輕人跟大人與世隔絕,那種感覺實在棒透了。有種煥然一新之感:倍覺新鮮之外,又有股懷舊感。船上除了最小的成員之外,其餘都曾活在沒有網路的世界,不過,我們大家的餘生恐怕都難逃它的魔掌了。

我們過了整整十一天幾乎沒有網路、智慧裝置的日子,唯一勉強算得上的,只有基本到不行的電子郵件(雖說是電子郵件,也是九○年代、長度格式有限制的那種)。我們很多人都索性把手機、筆電、平板、智慧手錶擺在一旁,抬起頭來,和身邊的人談天、說悄悄話,或甚至跟遠處的人大聲呼喊。彷彿回到一去不復返的孩提時光,對世間紛擾一無所知的純真狀態。

我是不折不扣的3C 迷,從醒來的一刻起,直到不得不闔眼入睡(有時甚至會刻意熬夜),我都倚賴網路為一切的知識泉源。因此,對於能來到南極,暫時與它被迫分離,尤其感到莫名感激。果然,無知就是福,儘管只有短短幾天也好。

南極的景致是這般引人入勝,不論有沒有網路,當低頭族都太浪費了,但我深信,起碼在船上,一定很多人會賴在餐廳或船艙,埋頭滑手機,不跟置身同空間的人交流。我覺得自己肯定也會犯同樣的錯。一回到烏斯懷亞,大家第一件事就是登入社群網站,查看動態消息。像Janet 跟我就立刻上傳一張合照,背景有「我們結婚了」的拉旗,接著便跨越時空國界與友人重拾聯繫。這種感覺,就像原本自以為不餓,結果一走進餐廳,聞到食物香味,看到菜單,立即變得飢腸轆轆。一重回網路的懷抱,與世隔絕的新鮮感隨即給拋到九霄雲外去了。

Janet 離開南極後,一直悵然若失,我倒不會。在那裡的時光,分分秒秒我都很享受,但現代人的生活方式我同樣熱愛。但話說回來,選擇上不上網是很幸福的一件事,兩者共存、任君選擇,更是完美不過了。

南極生活確實獨一無二,就像身在遺世獨立的桃花源一樣,尤其欣慰的是:那裡的網路爛透了。

勇氣的意義,對我來說,會隨著年紀而改變。 by Janet
對小時候的我來說,勇氣是三年級時,放膽走到暗戀對象的座位,偷他的便當。我可是想方設法,才沒被他跟老師發現(話說此人後來竟然出櫃了,還跟一個超帥的男人結婚⋯⋯要是時光能倒轉,我一定勸當時九歲的我去偷別人的便當)。

接著到了國中,勇氣成了對抗權威(譬如老師或父母),極力爭取我認為不可剝奪的生存權益。你也知道,像是去看限制級電影,不讓爸媽陪同;或吵著買很潮的同學都有的五十九美元鞋子(只有我沒有);或吵著要養小狗,雖然牠會在客廳地毯上尿尿,但我保證會好好教牠,愛牠一輩子⋯⋯你也知道,這些對當時的我來說,簡直跟生死同樣重要。

後來讀了高中,勇氣變得比較內斂了:是放在心裡的那種。那時我跟初戀男友分手,需要好大勇氣才放得下,接受現實:我不是他的天命真女,我們不會結婚,不會有五個孩子,之後就算他交了新女友,我也得眼睜睜看他們手牽手,不再心碎。

大學就難熬了。非常難熬。生平第一個好友車禍身亡,我必須鼓足勇氣,才有辦法接受這個噩耗。傷心欲絕的我,費好大把勁才爬出低谷,認清死亡是人生必經過程,而這輩子結交過這麼棒的朋友,儘管時間不長,也該感到慶幸了。年紀輕輕,就得和朋友說再見,直到現在,我仍不知自己那時是怎麼辦到的。但我確實做到了。還學到一件事:說再見,不代表你會忘卻這個人。

畢業後,最勇敢的一刻,恐怕就是放棄醫學院,改行做模特兒了。我意思是說,一般人不會幹這種傻事吧?當醫生一向是我的夢想,讀了四年大學,一連數月準備考試、趕考、面試,好不容易進了醫學院,結果我竟然輟學,搬回台灣當模特兒。這需要勇氣。很大很大的勇氣。吃東西可是我畢生最大樂趣。偏偏模特兒不能大吃特吃。我要不是吃了熊心豹子膽,就是徹底瘋了。也許兩者都有一點。

然而,當初若沒碰到這些關鍵時刻,要是我沒鼓起勇氣,下這些決定,就沒有現在的我了。

勇氣簡單來說,就是無懼無恐,或者那兩粒很大(西班牙語用「那兩粒」形容一個人「勇氣可嘉」)。這種能力,讓人膽敢躍下飛機,從五層樓高的懸崖跳水,在一群橫衝直撞的公牛前方奔跑,把頭伸進鱷魚嘴裡,或與鯊魚共泳。以這層意思來看,我那兩粒可大呢(我倒不介意這麼說自己)。這些我還真的不怕,反而令我躍躍欲試!我很喜歡這種腎上腺素飆高的感覺。注視鯊魚的眼睛,或者俯視數千公尺下、小得像痘痘的車輛時,我確實會緊張,心臟咚咚地跳,但即便知道有潛在危險,我還是會踏出一步,挑戰未知。反觀George 這個人,簡直跟我南轅北轍。凡是有潛在危險或可怕的事,他一蓋不愛。碰到懸崖,他恨不得離得遠遠的。寧可赤手空拳勇闖賊窩,對抗持刀壞蛋,拯救他一生摯愛⋯⋯在電動裡⋯⋯也不願冒著斷手斷腳的風險,瘋狂一下。嗯,很好。

怪的是,這樣的我們最後竟然會在一起。充滿異國情調的未知國度,讓我心癢難耐;對George 來說,大概只有手臂上被蚊子咬的地方會癢得讓他想抓抓。我渴望冒險,是個無可救藥的行動派;他則熱衷最新上市的3C產品。我為腎上腺素飆升而生;George 則是⋯⋯嗯,為生活而生。

我們能處得這麼好,總能說服對方嘗鮮,說來也真是奇蹟。有一次,我成功說服George陪我參加為期十天、航向大西洋島國東加的帆船行。有一次,George 說服我,跟他飛到舊金山,四處閒晃,啥也不做。我要他陪我到德州騎馬,後來在阿根廷又騎了一次。我也在他說服下,去德州馬法鎮看PRADA 裝置藝術。

很多人說,我比George「勇敢」,但他在二○一五年一月二十六日說的一席話,讓我感動得熱淚盈眶。應該說,在場者全都熱淚盈眶。它讓我見識到,所謂勇敢,遠遠不只是冒險的本領或渴望。

那天,George 在我們婚禮上,當著四十八名來賓和二千三百零四隻企鵝的面發言,以下原文照錄:

「現實生活中,我往往會避開令我害怕的事。但跟妳在一起,妳總是讓我做些瘋狂的事,就像我們正在做的這件事,還是在這種地方。當初我提議南極,純粹是開玩笑,妳卻當真了。人一生中,有幾件事特別恐怖,跟人告白就是其中一種。是妳讓我辦到了⋯⋯。是妳讓我辦到的,但不是因為妳說了什麼,而是因為,妳就是妳。」

就是這席話,無論我這輩子有過幾次冒險之舉,我都甘敗下風。George 讓我見識到,什麼是勇氣。把自己百分百交付給對方,無條件愛著對方,朋友啊,這需要勇氣。所以,就算不想承認,也不得不說,George 那兩粒贏過我了。

台長: 來自星星的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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