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那是我小學的時候。應該是一升二年級。暑假我去學游泳,那時是學自由式。泳池好像是14×25的規格。
課程大概到了一半,划水打水都會了,但就不會換氣。所以總是游一游沒多遠就停下來。
教練跟我說,只要我橫游過泳池(也就是14公尺)就請我吃熱狗(游泳池總是在賣這種吃食)。我說嗄那好遠喔他說那他游在前面陪我。
我在水中一直吐氣,游到後面胸腔與肺感覺都縮了起來,蛙鏡前是教練的腳,和他的腳所打入的氣泡激起的水流。
我一直在想快到了,怎麼還沒到。在遊過約11或12公尺的時候我忍受不了,抬起整個上半身吸了一點氣(很快又沈下,也喝了一點水)。
終於游過了。教練卻叫我接下來直的游過去(他好像沒提到熱狗)。我說嗄那太遠了吧我不要。游過去。我不要。他後來好像是說那明天再說好了。他好像有點生氣。
我回家後說爸(還是媽?)我不要去學游泳了。我爸還是媽說那你就不要去(而且還是很溫柔的說,我本來以為他們會反對的)。
這樣的順利簡直超乎現實。第一天我蠻滿意,可以看電視(好像還有打電話過來問我怎麼沒去,我媽說我不去了)。第二天我開始擔心,是不是該回去(我叔叔問我怎麼沒去,我說我不去了)。
但此後沒一個人要我去繼續。
2.
還沒有PU跑道,如果起風的話,會捲起很多沙子,一個沒有PU跑道僅鋪著碎紅磚砂草皮營養不良的操場。每逢下雨的時候不必到操場升旗,但雨後依然泥濘,有時好幾天還不會乾,遇上陰天的話(這至少是中年級了)。
我還在幼稚園的時候來過這裡,大概是我哥的第一次校運會。有一項比賽,是必須兩個人完成的,我跟我哥,我爸媽問我要不要參加,我說好。(應該是這樣子吧?)來到碎紅磚砂的跑道上,有一個精瘦的中年男人脖子上掛著紅色的哨子,我們蹲下,他對我們說話。
他是在對我們解說比賽的規則,但我沒在聽,也聽不太清楚,可能我只想著怎麼不快開始呢,怎麼不快點開始呢。講完了,我們站起來,有些人沿著跑道往前走,我不懂他們為什麼要往前走,不懂,我哥叫我選一個次序,一個位置,第一個還是第二個,前面,或者後面。不懂。
我哥叫我隨便選一個就好啦,我猶豫了一下(到底前面和後面哪個比較重要呢?先,還是後?),到了第二個位置上去。每個人都採跑步預備姿勢,我插身其中,發現周圍都是年紀比我大的孩子。槍聲,或哨聲響起(如果按照我往後參加校運的經驗,應該是槍聲),沒有人起跑,我維持起跑姿勢在兩秒後潰散,我回頭,我哥和一群小孩子正跑過來,當然是我哥領先,我哥拿給我一支空心的金屬棒子,然後停下來。
我沒有反應,我不知道要幹嘛(我哥似乎對我說:「你快跑啊?」「啊?」我四顧張望)。其他小孩跑過來,我身旁的人們一個個跑開,衝刺,我四顧張望,每個人都離開,只有我還站在這裡,跑道外邊,樹下,教室前面,坐滿了人,只有升旗台上(也是演講台)比較空曠,四周好像很吵雜,但也很快靜默下來。我開始跑。
原來這種比賽叫做接力(離我最近的人,應該也有五十公尺遠了吧。),前一位跑者將信物交給下一位,後續的跑者承應而起,通常會先進行短小跑步以利於加速(我想拉近距離,但追不上),接力的概念可以在很多種運動上呈現,也轉移到游泳,不過比起游泳的接力(在中途我看見他們抵達終點,接近終點),比較原始的賽跑顯然更具象徵性(有點想放棄):一般接力游泳是沒有「信物」的,前後泳者不必做到實質上的接觸(稍微放慢腳步),接力賽跑卻需要,而且重要,尤其在短跑的接力,那支空心的金屬棒子其實是一封信(還是決定衝刺),接住它的人要緊緊握在手裡,不能失落。跑者不僅是跟著跑下去而已。
可是我那時一無所知,對這些規則,遑論任何歷史傳統,不懂。可是我卻已經站在跑道上了(甚且在這一片混沌中進行選擇)。在無人的跑道上(他們皆已離開比賽)速度失去原本的價值,只有時間,與空曠的空間融合的時間,(無人的跑道,近乎無人的整個操場,被旁觀者封閉起來)封閉起來,空氣的摩擦感特別強烈,景物的流動緩慢,不管短瘦的雙腿如何盡力拉動身體(我相對遲緩的抵達,我相對遲緩的離開那裡)。
跑完之後,竟然還有領獎,安慰獎之類的(還是校長親自頒發),稍微欠身,單手接過,下台後我爸媽說我怎麼那麼沒禮貌。不懂。領獎要用雙手啊要鞠躬敬禮啊……我還記得那是一盒香皂,用紅色條紋包裝紙包著。
3.
我想這是一部分原因。
青春後期後我開始把「啟蒙」認作一個重要的字眼。啟蒙,啟蒙,再啟蒙……(我那時讀了一本叫做《西方人文主義傳統》的書)由外鑠,及內化,這種行動的主詞能不能是自己?同時「成熟」的意義也變得較具深度,不論作為動詞,形容詞,或者「批評術語」。
(從「此」以後,「我」不再是個少年了啊)
「長大」在漢語裡有兩層意思:其一是指肉體外觀的年齡(包括可由曆法推算的歲數),另一則是心理內在的意識。通常長輩對「孩子」說:「你長大了。」或者一個孩子如斯宣稱:「我長大了。」是將兩層意思都涵蓋其中,但,若將之視為某種「期許」,那它的意思是偏向什麼?在經過青春期之後(甚至更早)「過生日」這件事可能會失去其歡樂、祝福、新生、成長……而變成一種完全相反的情境:時間逝去的刻痕(沙漏。原來全部的沙子都已經落下來了)。肉身的必然(而且繼續陷下去),get older(get old)。
在肉體的不得不然之外呢?(理想的狀況是:理性與感性互為骨骼、肌肉、皮膚、臟腑,讓意識的血液健康的流動……(是如此嗎))
我所知道的第一首披頭四的歌應該就是Let It Be了。總是在幼稚園和小學的期間斷斷續續的聽過而記起來的吧。可是我一直沒有想過去弄清楚歌詞寫些什麼,是什麼的意思(雖然小學四年級就去某知名兒童英文補習班混了兩年,但英文的確很破)。不,應該說我都把它的意思搞錯了。Let It Be,當我看到一些翻譯「讓它去」、「隨它去」(有的版本還會加個語氣助詞「吧」)還以為它們是錯的,那種口氣不是太潦草就是過於無可奈何,我一直以為它的意思應該是類似Let it be true、Let it be me、Let it be something……等等有點期望的味道。
我搞錯了。可是,Paul的聲音很溫暖(當然我那時並不知道這是Paul唱的。從前我除了John Lennon誰也不認識,而他們的許多作品(尤其是早期)由於齊唱、合聲讓我在剛開始比較多量的聆聽時分不太清那些歌聲的所有人),後來我在一本雜誌上讀到他的一次訪談,那時他好像即將再婚,提到Let It Be,關於Mother Mary並不是指聖母瑪莉亞,而只是他的母親或阿姨(或是某個團員的母親?),對聖母的暗示或聯想他也沒有想過……那是說,真實的安慰與救贖還是來自我們身邊的平凡人的?(他的否定,帶有這個意思嗎?)
在某知名兒童英文補習班上完課的某天,在要搭公車回家的時候我遇到了幼稚園的同學,一個臉孔像貓的男生。以前我們的交情算好嗎?我也不記得,不過有一本現在不知道在哪裡的相簿有他的一張照片卻是沒錯的事。然後,我才知道他也在同一個補習班上課,同一個時段,不同班。理所當然的就一起搭車了,順路,我比他早下車,可以選擇的班次也多很多,但他就只有一班車可以搭而已,不然就得走很遠的路回去。幾個禮拜後(都是一個禮拜上一次課),在等車的時候他請我到他家去,我考慮了很久(對一個小學生來說,不能趕上回家吃晚飯是不被允許的?),最後還是被他拗去了。
公共汽車經過一處工地,天橋底下(本是我該下車的地方。很多年後,大約十年左右,工地終於落成為一家醫院),爬坡,在私立中學門口轉彎下坡(那極有錢的私立中學增設了國中部、幼稚園,收費開放SPA游泳池(還有蒸汽浴室),近來在路邊蓋了一棟功能不明(雖有文化廣場四大字懸著。)、掛有紅紫色裝飾燈的建築。中學對面現在是一個大公園,公園底下有公共停車場,原址在轉彎路口處的郵局遷到了下坡路旁的新興國宅社區裡)……因為這裡改變得太多,我也就不可能想起那條可能不再存在的路線。不,恐怕真正的原因是,我不記得。(那是比較陌生的區域)我們在當時也有點年紀的眷村型國宅社區下車(就是那種ΧΧ新村),他家就在路邊。他叫門,沒有人應,於是那有點貓臉的男生爬到他家鐵門上(靠著門旁邊的一堆紙箱),推開鐵門上的兩扇式氣窗就從那裡鑽了進去。
過了一段比我預期得要久的時間,要久得有點多了,突地門打開,金屬性質的碰撞、摩擦、鬆懈。他的臉探出來。
跟所有很久沒被想起的事物一樣,屋子裡的採光不足,缺乏日曬,比我預期的稍微陰暗。而且就像所有被遺忘的,被殘留、倖存得支離破碎的記憶一樣,有些簡陋。但簡陋的程度,也稍微超出我的預期。
應該是客廳的地方沒有桌椅和任何擺設……空間直接連至廚房,也是餐廳,一張摺疊桌(就是一般小吃店常用的那種)上面好像有兩盤剩菜。
旁邊有一個沒有門板的房間,門口裸露水泥。在客廳/廚房大約該分界的地方是樓梯(從門口進來的右手邊),樓梯上去有一架風琴(他母親的),在右手邊就是貓臉男孩的房間。房間裡沒什麼東西,從門口看進直的第一眼便是那兩扇式氣窗貼近著地板,透進光,原來他是這樣爬進來的,他的床在右手邊,還有一個衣櫃,和一張書桌。
「你有嚇一跳嗎?」我在想他有沒有這樣問過我。「你有沒有覺得我怎麼這麼慢。」
「呃……還好啦。」(我的回應應該諸如此類)
但那裡並沒有佈滿灰塵,因為那裡確實有人居住(我是不是講這件事情講得太久了?)。
在二樓的時候他把兩個紙箱推到氣窗旁邊擋著,「不能讓我爸發現。我沒帶鑰匙時都是這樣進來的。」第一次到他家時因為沒什麼事做我就隨便彈著風琴……然後發現五點了我該走了,他說再等一下啦,等我爸回來……(於是我們過了很沈悶的半小時)他父親回來了,一個乾瘦的中年人,打個招呼寒暄一下他爸叫貓臉男孩送我去搭公車(他最初好像不是很願意,一定是這件事讓我覺得他很不夠意思),我們走了約十幾分鐘的路(其實是我走,他騎腳踏車並有載我一小段但腿腳與臀部實在不切適),向西行走,我家在相對位置的西邊,那是條行車很少的路,很平緩,我們互道再見他折返我繼續走(也許我們是在一處公車站牌說再見的,但我一直等不到公車。當我終於走到主要道路,看見大路另一邊的私立中學,也就乾脆直接用走的了)。向西行走。我繼續走了可能快四十分鐘。
(我一直很想快轉,可是那些慢景,即使只是些安靜無聲的片段好像具有黏著力一樣,不一定令人喜歡卻甩不去(並具連鎖效應),好像一旦被想起就不肯再被遺忘的,渴望被言說。很抱歉讓你看了這麼沉悶的流水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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