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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11 15:50:13| 人氣81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租房子(part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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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離婚的那一刻起,就告訴自己說:除了要經濟獨立,一定還要搬出去!以後不管怎麼樣,都要仔細妥善安排一切的生活作息,小孩子的照料也都要完全靠自己了。
  
  有人問:
  怎麼不讓自己的母親來幫忙照顧小孩?這樣就應該比較不會那麼辛苦吧!

  曾經如此想過,搬去高雄吧!因為母親和弟弟都在那裡。互相照料也有個人選替換,應該是不錯的決定...。
  但驕傲的我,卻是如此想:當初母親堅決反對我嫁給前夫,小弟也斷言這段婚姻不會超過三年;如果現在回去投靠他們,除了一些心理因素以外,應該是自己不願意承認,當年大家都一致認為會失敗的婚姻吧!
  於是,我只好告訴別人:
  還是留在台南好了。弟弟已經結婚了,母親的房子也不是頂大的,空間不夠小孩又吵;我想,我會受不了家人對我說些有的沒有的,而且弟媳婦的娘家會如何看待我?真的不想自己跟小朋友的介入又打擾到另一個新成立的家庭。所以,我不能也不應該回去投靠娘家。況且,高雄物價比台南高,在這裡租到的房子會比高雄大又便宜,在這裡生活也比較容易且習慣,若要帶著小朋友重新適應高雄的都市生活,光用想的就覺得好累好累!
 
  開始找房子的心意,從離婚那一刻開始。
  雖然,公公一再保證,小孩和我住在夫家那裡,絕對不會有人敢說半句閒言。但,我怎麼可能有理由再繼續住下去...,我如果不搬走,前夫好似也要故意躲著不能回家。不管怎麼說,這畢竟還是前夫他們那邊的房子,該搬走的應該是堅決要離婚的我,而不能轉變成因為我和孩子住在那裡,而讓前夫好像有家歸不得的窘境...。

如果真的想跟過去劃清界線,如果真的想重新開始~~
找房子,努力開始看房子,搬離原來住的地方,就是離婚後的第一件功課,也變成是當時最要緊的事情了!
 

   

台長: 小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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