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對我國的貢獻」的標準
2006年3月31日
法務省入國管理局
本標準是以往未曾公佈的、僅在目前可能的範圍內提供審批永住時的有關「對我國的貢獻」的標準。
今後,將在聽取有關各方面意見的同時,放寬許可條件,並通過研討如何進一步明確許可條件,
增加其透明度,來對本標準加以改訂。
有關「對我國的貢獻」的標準
申請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並在社會生活方面毫無問題地在日本居留5年以上。
1. 各領域共通的條件
- 獲得過國際機構或外國政府或與此相當的機構頒發的、在國際社會中具有權威性的大獎的人
例如﹕諾貝爾獎、Fields獎、Pritzker建築獎、軍團榮譽勳章
- 獲得過日本政府頒發的下列各項榮譽獎的人
國民榮譽獎、勳章、文化勳章或獎章(藍色綬帶獎章及遺屬追加獎除外) 、日本國際獎
- 接受日本政府或地方自治體的任命或委任等,從事以公共利益為目的的活動約3年以上的人
- 通過醫療、教育及其它職業活動,為維護和發展日本社會或社區而作出了重大貢獻的人
2. 外交領域
- 作為外交使節團或領事機關的成員在我國工作,為增進日本和其派遣國之間的友好或
文化交流而立下汗馬功勞的人
- 曾擔任過日本所加盟的國際機構的事務局局長、事務局次長或級別高於此的職務的人
3. 經濟產業領域
- 曾從事上市日本證券市場的企業或與此同等規模的日本國內企業的經營約3年以上的人,
並在此期間為我國經濟或產業的發展作出了貢獻的人
- 在上市日本證券市場的企業或與此同等規模的日本國內企業內擔任管理職務或與此同等
級別的職務約5年以上的人,並在此期間為我國經濟或產業的發展作出了貢獻的人
- 為我國產業的發展作出了貢獻,並在全國範圍內被選為獲獎者的人
例如﹕優秀設計獎(財團法人日本產業設計振興會主辦)的大獎或特別獎
- 在作為尖端技術人員和高技術人員等所從事的活動中,為我國農林水產業、工業、商業
及其它產業的發展作出了重大貢獻的人
4. 文化藝術領域
- 曾獲得過文學、美術、電影、音樂、戲劇、表演藝術及其它文化藝術領域權威性大獎的人
例如﹕威尼斯美術展覽金獅獎、高松宮殿下紀念世界文化獎、奧斯卡各項大獎、戛那電影
節各項大獎、威尼斯電影節各項大獎、柏林電影節各項大獎
- 作為文學、美術、電影、音樂、戲劇、表演藝術及其它文化藝術領域內的指導人員或處於
指導性地位的人,在日本從事相關活動約3年以上,為日本文化的提高作出了貢獻的人。
5. 教育領域
- 作為在學校教育法所規定的日本的大學或同類機構從事專職教學工作或實際擔任與此同等
工作的教授、副教授或講師,在日本從事約3年以上教學活動的人;或以往曾在日本從事
這些職務約3年以上的人,並為日本高等教育水平的提高作出了貢獻的人。
6. 研究領域
- 下列在研究活動中取得顯著成績的人
- 其研究成果通過論文的形式發表在學術雜誌等刊物上,且論文被多次引用於其他研究
人員的論文中。
- 在經過公平審查後決定刊載的學術雜誌等刊物上刊載過多篇研究論文等的人
- 在權威性學術雜誌上發表過多篇研究論文的人
- 在被公認為是具權威性的學會上,獲得高度的評價,並作過學術報告的人
7. 體育運動領域
- 在奧林匹克運動會、世界選手錦標賽等世界規模的著名運動比賽及其它大賽中名列前茅的人;
及其教練、指導人員等為在比賽中取得出色的成績而作出了重大貢獻的人,同時,在日本從事
該項體育運動等的指導或振興活動的人
- 在國際規模的體育比賽及其它比賽中名列前茅的人;及其教練、指導人員等為在比賽中取得
出色的成績而作出了重大貢獻的人,同時,在日本從事有關體育運動等的指導或振興活動約
3年以上的人
- 為振興我國的體育運動事業等作出了重大貢獻的人
8. 其它領域
- 在社會、福利領域,為日本社會的發展作出了貢獻,並在全國範圍內被選為獲獎者的人
例如﹕ 勞動者社區義工獎、表彰社會貢獻者的各項獎
- 通過在日本從事公益活動,為我國的社會和福利作出重大貢獻的人
※ 申請時的注意事項
若符合上述條件,申請永住許可,務必在下頁格式中填寫清楚具體的貢獻內容,並附上相關的
資料,與申請書和其它資料一起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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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在外交、社會、經濟、文化等領域對日本作出的貢獻的概要
1 活動內容的概要(請記述有關您為日本所作的貢獻的活動內容)
2 證明您所從事的活動的資料的名稱(學會雜誌、報紙、雜誌等的名稱及發行日)
3 活動成果(請具體記述對日本的貢獻)
http://www.immi-moj.go.jp/chinese/contributio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