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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03 23:38:15| 人氣768| 回應2 | 上一篇 | 下一篇

【引用】羅莎~對不起盜用你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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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征的公開道歉聲明】

殘蓮餘韻http://map.answerbox.net/landmark-1511738.htm
想念詩社http://map.answerbox.net/landmark-1483497.htm
無怨http://map.answerbox.net/landmark-1664037.htm
秋天的回憶 (我改題為楓紅)http://map.answerbox.net/landmark-1907404.htm

以上為我擅自盜用羅莎小姐的文章
我喜歡她的詩,但我卻沒有經過的同意就把文章自行放到部落格
我這樣的行為不但誤導了網路上的讀者
更侵犯、傷害了羅莎小姐
我喜歡但 並不表示我能自己放到部落格
並改了文章標題
羅莎小姐,對不起
我已經反省過了
我以後不會在未經妳(作者)同意
就把文章放到網路上
希望能求得您的原諒。


陳柏征
2010/2/1


【羅莎的說明】

  2009/12/30 圖友Elea留言告知我的文章被盜了,循線而至「無名小站」證實此事,當下瀏覽過其部落格所有分類與內容,本人四篇文章均列於版主「創作」一項,而個人寫文習慣於文章之末留下「Rosa」署名和創作日期皆被刪去,其中散文「秋天的回憶」甚至已更名為「楓紅」,有趣的是,這位同學連文章插圖都沿用了,顯然地是有心摽竊,並非出自「引用」未及告知原創的疏忽。

  文章被盜於2009年10月份,圖友Elea是使用Google搜尋「想念詩社」時發現的,也許很多人會認為網海茫茫因循苟且又如何,但偏偏就是會有踢到鐵板的時候,剛開始,我以長輩的態度苦口婆心請求撤下,便當做一切不曾發生,小孩子嘛!動不動就叛逆因子作祟,文章沒轍下不打緊,還把我多篇的留言全部刪除,才讓我十分憤怒。

  我是個合格保母,手上奶過二、三十個娃兒的經驗,很清楚聰明的小孩最喜歡挑戰大人的忍耐極限,沒耐性者必然馬上出手巴掌一呼,如同友人說的:「一附欠揍樣!」不過,教孩子是有方法的,要懂得恩威並施,網路是如此無遠佛屆,有艾姬的實際個案可依循,一封E-mail投書到「保護智慧財產警察大隊」,員警馬上來電關切了,年關將至攸關考核,巴不得受害者趕緊提告以利個人業績。

  孩子犯錯我贊成必須透過處罰讓其銘記於心,但若以前科背負罪名一生會不會太重了些?這是當母親的角色時所產生的猶豫,亂世用重典,別人的孩子死不完.......如果人人都這般冷血,或許台灣僅有的情義溫暖沒多久便蕩然無存了吧!

  考慮一段時日還是決定給柏征改過的機會,畢竟我的個案與艾姬並不相同,那位「玲豬豬」小姐是個成年的教育工作者,竟利用他人的文章於自己的部落格裡形塑才貌雙全的假象,企圖在「無名小站」製造高點閱率,據說連個人照也是盜來的,和本人的普通長相相差十萬八千里,如此不齒行徑也唯有法律一途囉!

  最後我要給柏征簡短的勸誡和鼓勵,不屬於自己的,就算再怎麼喜愛也不能據為己有,見獵心喜最容易出事,無論是網路裏的文章也好,將來的為人處事,甚至男女情感都一樣。

  年輕最大的本錢,便是擁有美好的青春開創(或說探索)自己想要的人生,從這篇道歉文來看,你的文筆其實很棒,遣詞用句十分合宜,我兒子的程度都未及,大可不必去盜用他人的,好好持續筆耕,假以時日肯定躍升文壇,知錯能改是勇者,期待你的好未來!


Rosa   2010/02/02

台長: Ro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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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aTu
年輕人,真不懂事嗎??
還是用盜的比較快??
還真是草莓一族呢!!
2010-02-16 12:43:00
FB路人
最近他不只盜文,還盜圖,在FB上被人發現
看樣子他以為被發現徹下來就好
2009到現在,到底有沒有反省?
2011-09-11 13:19:20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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