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翻閱了李叔同著「李叔同談藝」一書,序文是李叔同的學生豐子愷所寫,內容提到有很多人因才子李叔同出家深感為憾,但是豐子愷不認為如此。
豐子愷認為人生可以追求三個不同的層面﹕物質的、精神的、宗教的層面。
物質的層面,其基本的滿足是求得溫飽,極致的追求就是吃好、穿好、用好。物質生活所需的基本滿足是人生中相當重要的一件事,至於吃好穿好用好可以豐富生活的色彩,得到更多更大的滿足。但是物質的滿足通常無法維持長久,並且必須依賴外在環境。例如一頓美味大餐滿足了口腹之慾,但吃飽後繼續將食物塞入口中,那就不是滿足而是痛苦了﹔一輛炫目跑車,剛得到時欣喜若狂,但這滿足註定是逐日遞減的。而且外在的環境也並非恆常不變,完全操之在己。
精神的層面指的是人的各種情感活動,包括親情、愛情、友情﹔以及人們所追求的藝文活動,包括文學、藝術、音樂、興趣嗜好等等。換一個說法,如果我們做一件事的目的,不為錢財、不為吃穿用,就是為了精神層面的滿足。精神的滿足可以比物質的滿足有更好的質、更多的量。但是這類的滿足有時候與符合社會倫理道德的規範、人格的提昇無關,簡言之,精神層面的滿足與人生的真善美並非成正比的。貝多芬的脾氣暴躁易怒、畢卡索的多情傷害了許多人、華格納的人格有極大的爭議、梵谷與孟克的畫作表露了他們內心的焦躁不安、追求情感的滿足可能伴隨許多負面情緒。
於是有些人會思索我是誰?我從那裡來?要往那裡去?人生的目的與生命的意義為何?於是就進入了宗教的層次。廣義的宗教可以說成自己所信仰的價值,什麼是必須堅持的,什麼該做什麼絕對不能做,這些想法就是一個人的價值觀。宗教層次所追求的滿足是不需依賴外在的條件,這種滿足是無盡的愛與喜悅。「僧侶與哲學家」、「快樂學」作者馬修‧李卡德提到有一位修行佛法數十年的修行者告訴他﹕「過去十幾年來,我恆常處於一種愉悅的狀態之中。」,我想這應該是宗教層次滿足的最佳詮釋。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