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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1-28 12:25:27| 人氣1,36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在野葡萄讀踢豬男孩】□□,不是這麼踢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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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載二○○五年二月號《野葡萄》



※閱讀書目:《踢豬男孩》,湯姆.貝克著/許文綺譯,木馬文化出版




當然,我們會懷舊地想起馬克吐溫(Mark Twain)的《湯姆歷險記》,或者雅歌塔.克里斯多夫(Agota Kristof)的《惡童日記三部曲》,甚至是曾經引起爭議、以「大象雞雞」著稱的《蠟筆小新》。



然而,面對這本名為《踢豬男孩》的「童書」,乍看之下,我卻想起了日前剛進軍好萊塢的周星馳,在2001年的翻身之作《少林足球》裡,他對「黃金右腳」吳孟達說:


「球,不是這麼踢滴!」



是啊,我們也和「黃金右腳」一樣納悶,如果□□不是這麼踢的,那該怎麼踢好呢?



在這本《踢豬男孩》裡,十三歲的男主角羅伯特.加理蓋瑞——他是一個「荒唐至極」、「惡魔般」的小孩——他會把他妹妹的小豬撲滿豎立在起居室中央,「先往後退幾步以助跑」,然後俯身衝向小豬,將小豬從屁股踢飛起來。



也就是這一連串的動作,使得故事產生了一連串的災難——小豬掉進了警車,警車因此撞上漁貨車,更糟的還在後頭——警官打算趨前向漁販致歉時,一不注意,竟踩上了七根香蕉!


(香蕉,多麼重要的意象!)


(在《少林足球》裡,香蕉讓靚女跌跤)


(在《喜劇之王》裡,香蕉讓周星馳跌個狗吃屎)


(在《武狀元蘇乞兒》裡,蘇爸爸要介紹主考官給阿燦認識,阿燦喊著:「鄭伯伯,可以去吃香蕉啦!」)



接下來的情節,即是一場循環式的結局崩潰,在被設計成一個俯身衝刺→起腳→飛踢的環環相扣,最後,羅伯特誤踩了七坨烏鴉大便,跌入令他動彈不得的樹洞裡,終至被老鼠一塊一塊囓咬、撕裂,「兩隻老鼠最後將他的眼睛當做加了鹽的果凍甜點享用時,羅伯特.加理蓋瑞不禁怒火中燒……黑夜很快降臨,一切終於都結束了!」



這樣一個近乎愛倫坡式的恐怖結局,以及全書接近「無厘頭」的鋪陳,必然被論者視為具有「反童話」企圖,甚至從一般世俗概念思考,必然也面臨了這樣的疑慮:「這本『童書』適合孩子閱讀嗎?」



然而,如果我們都還記得,肯定會想起《白雪公主》敘說的不正是一個「傷害、陰謀以至於壓迫」的驚恐過程?《灰姑娘》呈現的不正是一襲「華麗而沾滿跳蚤」的夢幻袍子?不必說了,《人魚公主》裡,美人魚的說話能力也一併被奪去,甚至最後無法「公主與王子從此過著快樂的生活」。



所以,這意味著什麼?傷害早就在那之前造成了?傷害無所不在?只有傷害可以構成童話的本質?或者反過來說,那些源自我們潛意識裡的怯弱、暴力、喜劇……那些那些,它們會不會像是心理學大師佛洛依德(Sigmund Freud)所說的:「被壓抑的總是要再回來?」



可以肯定的是,會有人從兒童心理學替「壞小孩」羅伯特的行為加以辯護,也會有人從童書的敘事結構談起,另外,也有這樣的闡釋方法:比這本書更無厘頭、更無賴。



但我忍不住想回到那個亮晃晃的午后,蓮葉被風輕輕拂動,泥土發出近乎草葉腐敗之後被曬乾的腥臊,一桶一桶的蓮子被剝皮剔淨,細長的籽心逸散新綠的幽香——可是說也奇怪,我和我弟弟,我們卻是和一大群阿巴桑們圍坐在一起,就著竹篾剝龍眼乾。



在微熱的煙燻下,龍眼乾的果肉如此柔軟、油膩,我和我弟弟的指甲裡皆呈現了黝黑的,香的不得了的南方氣味。那些阿巴桑們面前堆了一座小山的龍眼乾,她們動作如此精準,我甚至聽見有人開心地在談論昨天夜裡怎麼隔壁有貓永遠無法停止的叫聲,啊?



也就是這時候,其中一個阿巴桑從外頭扯起嗓來大喊:「手腳快點!四點啊啦,好收貨囉!」



接下來,背景是一片曝白,由於太過突然的動作,使得我無法再記起下一刻的延續。我只清楚記得:我在那快速的催促裡,把一整顆、一整顆未剝的龍眼仔,混合著小石子,惡意地全揉進手中那一團果肉當中,以此權充未足的公斤數……

台長: 耀小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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