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的普遍性有其心理基礎。弗洛依德認為在性壓抑社會中,人們對於性有羞恥、嫌惡、痛苦、恐懼等心理,這些心理阻礙了性愉悅。可是「性變態」(亦即,非生殖的性)卻有促進性愉悅的功能。例如,原本裸露是讓人羞恥的,但是人們在性交時喜歡脫光衣服,就將羞恥轉化為性興奮。同樣的,喜歡口交的人可以把對性器官的嫌惡感轉化為愉悅;喜歡SM的人則把原本連結到痛苦、恐懼、無助等心理的性活動轉變成快感。這是一種很合理的心理機制。弗洛依德認為性變態克服了性壓抑,因此反而不會因為性壓抑而形成精神官能症。易言之,SM把侵犯與破壞的心理以儀式性的行為操演出來,反而比較不會有精神疾病。有心理醫生說如果性活動過度依賴SM則是「病態」,這其實仍是預設了生殖模式為性活動的典範。但是熱愛SM的人,就像性活動中熱愛口交或裸露的人一樣,沒有什麼心理問題或不妥。
照這樣說來,SM不應與性虐待混為一談。性虐待(sexual abuse)是枉顧對方意願而施行的身體侵害,SM卻是在雙方同意之下充分協商而進行的戲碼。台灣許多性研究者將SM稱為「愉虐戀」是很有道理的,「愉」就是以對方的愉悅為主要關注,「虐」則是雙方在一定的儀式程序中建立起互動的角色和戲碼。絕大多數的人多多少少都會玩一些愉虐的活動助興,有許多人只有在某種清楚明顯的權力支配之下,感覺到自身的全然無助,才能放鬆自我的僵化而得到快感。
事實上,愉虐戀正是在這個充斥各種不平等關係的社會環境中模仿或諧擬(parody)暴力及支配,並在協商過程中建立雙方的信任感與親密感,這和真實的暴力與支配大不相同。有些女性主義認為SM展現了男女不平等或男性暴力,這是對愉虐戀的誤解,因為異性戀的SM並不一定男支配女順服,而且在SM中真正主導整個過程的人常常是那個看來被支配的人。SM中的複雜操作和互動模式還有待我們不帶成見的認識。
台灣解嚴後,性開放的程度雖然很高,但是被稱為性變態的弱勢「性少數」族群卻沒有性權的保障,結果這些性少數經常成為被媒體偷窺、被商業剝削的對象,也承受著道德的污名與曝光後的迫害。很顯然的,性開放不等於性少數的解放(性解放)。面對這種不符合社會正義的性壓迫,除了對社會大眾進行更多的性權教育外,台灣的愉虐戀者也應會和同性戀者一樣組織起來,爭取其不被污名與歧視的權利。
原文摘自: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206060101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