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Rita相約時,我站在細雨紛紛的台北街頭,101大樓高聳的建築穿過雲層往天際延伸,華納威秀一帶擠滿了朝聖的都會新貴,我有種和時尚環境無法融入的錯覺,雖然我也曾在台北住了近30個年頭,雖然我也是這潮來潮往當中的追隨者,我望著天空飄下來的細細霏雨,不斷的吞吐口中紅色卡迪亞的煙絲,心裏卻沒來由的覺得自己和台北分手了。
吃完了意大利麵,我提議去喝點酒,腦海中卻閃過了某個曾愛過男人公司樓下的那家小Pub,一往那兒去,好多的回憶又重新回到記憶的位置上,彷彿記憶其實從未離開過,只是隱藏起來等待下一次的發掘。
侃侃而談了許多過往的豐功偉績,我常笑說自己真不應該是女人,如果當男人的話勢必作為一番,身為女人不可避免的在社會道德規範下對於自己在性與愛的生活經驗必然低調或者隱瞞真是一種無可奈何的必須。轉念想想倒也沒多悲傷,畢竟身體的滿足VS心靈的滿足VS身體與心靈的滿足三者之間本來定義就不同,每個年齡階段中需求也不盡相同,尤其人並非萬能聖賢,總是得經歷過才知道比較其中異同。
在昏暗的燈光下、輕快的搖滾樂聲下,一樣的Vodka Lame,人生相同的元素依舊,變化的只是人罷了。
我和Rita都有和已婚男人交手的經驗,一致都認為如果不在乎所謂的名份,當小老婆實在是輕鬆自在許多,尤其是當自己腳踏兩條船時男人對妳沒啥皮條的快感,即使在這件事上要求平等稍微有那麼一點沒力。
話雖如此,當Rita的那個男人最後娶的仍不是她時,心中還是十分悵然,不過身為朋友的我除了鼓勵他真命天子還在後頭之外,也只能安慰她時不我予的時候,對自己才要更好一點。像這類事情發生時通常怪的是自己不夠心狠手辣,我就很佩服有些可以逼退元配扶成正宮的女人,不管她到底是不是因為愛而具備如此大的勇氣破壞原有家庭,這樣的魄力我這個俗辣就做不到,不過大概是因為我這人也沒什麼責任感之故,所以一直都覺得破壞人家是一種很罪惡的事吧!
男人與女人之間總有說不完的故事,我偶爾會想,真想回到以前小時候很單純的去喜歡一個人的感覺,不要去比較什麼;也不要去計較什麼。為什麼長大了變成熟了,但是我們的愛情還是不怎麼圓滿?Rita說我這種不在乎的個性對男人來說其實是種極大值的安全,因為不夠在乎所以不會成了Trouble,不必擔心我騷擾;但換句話說,男人是否也查覺的到我如此的不在乎也是一種不專情,不必放感情的後果,就更容易成了陌路。
我也沒什麼答案,只能從經驗值去推測。愛情加上慾望是世上最難懂的數學題。
祝我的姐妹們幸福快樂,不再被男人傷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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