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婦召牛郎 傾訴空閨怨
【聯合報╱記者施鴻基╱高雄報導】 2007.09.15 03:46 am
高雄市一名年輕婦人奉子之命成婚,但丈夫婚後花心在外,她寂寞難耐又想報復丈夫花心,昨天凌晨找牛郎上賓館,卻被苓雅警分局臨檢查獲,擔心家人知道,驚慌不已。吳姓牛郎則聲稱欠下巨額卡債,才下海兼差,昨晚還臨時向公司請假。
苓雅警分局一組昨天會同民權派出所,臨檢學源街一家賓館,卻意外查獲一對男女坐在床上,正在穿衣服,年輕婦人一看見警察就嚇得連菸都拿不穩,連連掉到地上,警方隔離2人訊問,婦人坦承根據報紙廣告召牛郎,解決生理需求。
年輕婦人說,她今年22歲,已經育有一子,當初為了綁住丈夫,故意懷孕,讓丈夫奉子之命成婚,可是婚後丈夫依舊花心,不時搞外遇,經常不在家,讓她苦守空閨,「我是正常的女人,也有生理上的特殊需求啊」所以才會找上牛郎解決。
她表示,雖然丈夫經常不回家,可是她每天晚上一定回家等候,希望能夠看見丈夫身影,只是通常失望的情況較多。
38歲的吳姓牛郎說,他離婚後到大陸旅遊,認識現在的大陸妻子,雖然已經來台定居,但2人每月4萬元的薪水,卻不夠支付119萬元的債務,尤其地下錢莊逼得很急,每月光是基本利息就要6萬元,根本周轉不過來,才會下海兼差當牛郎。
警方訊問期間,吳姓男子的雇主是55歲的楊姓男子。他表示,因積欠卡債,才招攬牛郎陪宿,每小時收費2500元
警方訊問後,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妨害風化罪嫌移送楊姓男子法辦;吳姓男子依社維法裁處;年輕婦人訊問後釋回。
【2007/09/15 聯合報】
少婦嫖牛郎 1小時2次不過癮
少婦與牛郎在高雄一間汽車旅館內進行性交易,前晚被警方查獲。
(記者郭永祥翻攝)
〔記者郭永祥/高雄報導〕深閨美少婦慾求不滿,找牛郎開房間!
22歲上38歲 代價2500元
高市警苓雅分局前晚查獲一起性交易案,「嫖客」竟是一名已婚的22歲美少婦,這名「有特殊性需求」的美少婦因遭丈夫冷落,索性花2500元找牛郎大玩性遊戲;而38歲的已婚牛郎,為賺錢還特地向工廠請1小時假,並在1小時內「給」了2次,無奈美少婦對他的表現失望,認為「沒想像中會玩」。
警方於前晚10點半至學源街某汽車旅館臨檢,意外查獲這起特別的性交易,警方入房時,他們已辦完事,穿好衣服,現場並找到2個使用過的保險套。
年僅22歲的美少婦坦言,她前天翻閱某大報,發現分類廣告版所刊登的「帥男推拿0938XXXXXX」,一時心癢,去電議價,說好以1小時為1節,收費2500元進行全套性服務,「想怎麼玩就怎麼玩」,晚上相約汽車旅館,未料被警方臨檢。
特殊性需求 對郎不滿意
警方形容,這名少婦外貌稱得上是「出眾之姿」,身高160公分,身材也不錯。讓警方納悶她何以要另外花錢享受?一問之下,美少婦不好意思地說她「有特殊的性需求」,找牛郎「才能玩點刺激、不一樣的。」
剛剛辦完事 就被警方抓
應召的吳姓男子供稱,交易價約2500元至3000元,他僅分得1300元,楊姓雇主則拿1200元,警方不禁「虧」他錢真難賺,因他儘管1小時做了2次,但少婦仍然覺得「牛郎沒想像中的厲害。」
應召男的楊姓雇主(55歲)供稱,他年輕時作生意失敗,欠了朋友49萬,現又罹患胃腫瘤,不得已才廣招帥男壯漢合組「牛郎團」,自上月開始刊登推拿廣告,每天接電話約地點,再載旗下男士赴約,全案昨依妨害風化罪嫌送辦。
兩人已婚有兒女/她貌美慾求不滿 他背債請假兼差
〔記者郭永祥/高雄報導〕年輕貌美女嫖客VS.中年的失意牛郎,深究後發現原來各有各的苦衷與無奈。
被夫晾在家 花錢尋歡
警方表示,美少婦已有一個2歲兒子,丈夫是公務人員,本應有美滿的家庭生活,不過結婚前美少婦就已知丈夫花名在外,她只是「其中一個」,無奈不小心有了小孩,只好奉子成婚,其實骨子裡她仍是個「愛玩的女孩」。
警方指出,婚後,丈夫本性不改,常把她「晾」在家裡,於是白天有正當工作的美少婦,到了晚上就化身「辣妹」到夜店「找樂子」,身材不錯、面貌姣好的她完全看不出已是一個孩子的媽,然而第一次花錢尋歡就遇上警察,她哀求警方不要告訴記者。
工廠上班族 臨時應召
至於已婚的應召男吳某則育有一男一女,會下海當牛郎係因債務纏身,銀行卡債加地下錢莊共欠下百餘萬,現在每月需償還6萬多元,儘管他已在工廠上班、加班,月薪最多才4萬,他不得已兼差賺外快。
前晚原本要上大夜班,突然接到應召電話要「提槍上陣」,沒想到會被逮,一臉斯文的他落寞不已,男性的尊嚴這時已被錢追得無力顧及。
水果的就???
女會計嫖猛男 愛玩花招
性慾強找牛郎遭臨檢 「我不是賣的 他才是」
【李菁豪╱高雄報導】「妳是賣淫的吧?跟我們回警局。」「我不是賣的,他才是。他是我叫來的牛郎!」高市警方前晚到一家汽車旅館臨檢,在一房間內發現一名年輕女子和一名中年男子,衣衫不整、共處一室;依經驗判斷,懷疑年輕女子賣淫。不料女子當場反駁說她才是嫖客,聽得警方當場傻眼,才知這是起罕見的「女嫖男」性交易。
罕見交易
高雄市警局苓雅分局一組、二組和民權路派出所警員,前晚十時三十分許,到高雄市學源街的「威尼斯精品汽車旅館」臨檢,逐一查驗每間住房的房客身分。當警方查驗到二○二號房時,衣衫不整的吳姓男子(三十八歲,高市人)出面應門並同意警方入內臨檢。
稱花錢找比較省時
警方一進房間,看到包裹著浴巾的二十二歲女子(高市人)坐在床上。眼見年輕辣妹和中年男子衣衫不整共處,依經驗判斷是起男人嫖妓的性交易,警員遂走向該名女子,對著她說:「妳是賣淫的吧?跟我們回警局。」
不料,該女竟當場駁斥:「我不是賣的,他才是。他是我叫來的牛郎!」警方當場傻眼,轉頭問吳男:「她是嫖客?」吳男低下頭,低聲承認說:「她花兩千五,叫我跟她做一個小時。」警方此時才發現這原來是一場「女嫖男」的性交易。
「年僅二十二歲、身材豐滿、臉孔漂亮的辣妹,竟需花錢嫖中年男人?」警方實在難以置信。自稱在貿易公司擔任會計的女子對警方說,她因性需求較大,又沒有男朋友,有時會到PUB、舞廳或網路上,找男人玩一夜情,「但找男人有時也很費功夫。」她為節省時間,偶爾會直接花錢找男人,「我就是看到報上小廣告,打電話叫牛郎來陪我。」她並自爆:「我喜歡很猛的男人。」
牛郎:她喜歡肛交
吳男則向警方說:「她一個小時要了兩次。而且她還喜歡玩花招,要求一些高難度的姿勢,真是有點累。」他私下向警方透露,他跟該女子聊天時,她自述超愛嘗試各種不同性愛方式,口交、肛交都喜歡,「不過,我沒跟她做後面(肛交)。」
吳男被帶回警局後,一直央求警方別通知他太太,「她不知道我在做這個(男妓)。」他供稱白天在工廠上班當工人,因背負一百二十萬元債務,又要養太太及兩個兒子,「為多賺一點錢,我從上個月開始兼差(賣淫)。」警方訊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妨害善良風俗、意圖得利與人姦宿罪嫌,將吳男送辦;吳男可能被處三日以下拘留或三萬元以下罰鍰。女子則以證人身分被飭回。
律師馬在勤與吳春生都提醒民眾,投宿汽車旅館且未從事非法勾當,遇警方臨檢,僅需提供身分證讓警方查證;若警方要求進入房間內訊問、搜索,民眾有權拒絕。此案的女子與吳男即有權拒絕,但警方是獲吳男同意入內,程序並無瑕疵。
民眾遇警方臨檢權益注意事項
◎投宿汽車旅館且未從事非法情事,遇警方臨檢,僅需提供身分證查驗,可拒絕警方訊問、進入搜索。
◎民眾若覺臨檢不合理,應當場提出異議並向警察索取異議理由記錄單,循訴願、行政訴訟、聲請國家賠償等管道討公道。
◎駕車民眾若無違法或違規情事,可拒絕警方隨意攔檢、搜身、檢查行李廂等。
◎民眾若遭臨檢警方帶回時,有權通知親人或律師到場;從遭攔停時間起算,留置時間不能超過三小時,否則即屬非法拘禁。
◎若警察堅持認定臨檢合理,民眾最好配合但可提出異議,避觸犯妨害公務罪責。
◎警察臨檢,一定要穿制服或出示證件並主動告知臨檢理由。
資料來源:律師馬在勤、吳春生
「追求性主動的女性會更多」
學者看法
聽聞警方查獲年輕女子嫖牛郎,長期研究性工作者的東海大學社會系助理教授陳美華說:「這個女孩在女性性權上跨出一大步。」她還預言:「這類追求性主動的女性會越來越多。」
陳美華強調,不管是男嫖女,還是女嫖男,都凸顯「罰娼不罰嫖」問題,「政府應審思性工作者除罪化。」
性需求大可求醫
高雄市婦女新知協會理事長王秀雲則直呼:「這個女孩真厲害!她很清楚自己在性方面有何需求,並主動追求,完全拋棄傳統社會付諸在女人身上『性不能主動』的包袱。」她認為,女人用錢買性,其實也沒什麼,就跟男人用錢買性一樣。
「新一代的女性有較開放的性觀念。」樹德科技大學人類性學研究中心主任林燕卿分析,花錢買性的女人,平常跟性伴侶在性事上,多是被命令、被要求;花錢買性時,可命令、要求牛郎服從,滿足她們在性伴侶身上得不到的各種性交姿勢和性花招,充分享受性愉悅。
對因性需求大而嫖男人,高雄市立凱旋醫院副院長周煌智說,性需求過大,除可向醫生求助,「另可DIY(自慰)或多做些可消耗精力的運動及娛樂,以轉移注意力。」記者李菁豪
水果的寫法真的很八卦,和其它兩家手法不同。但大意就是母的越來越放的開了了,別以為只有公的才會亂來我想這個種女的將來會越來越多吧。男的幹的女的也能作了,這樣子才是真正的男女平衡啊。
不過又應了那句話,不想婚就戴個套吧。22歲老公不愛,但又有了蛋這真的會令人很受傷,我是為那個小朋友難過嗯 此女代表的是女性真的站起來了很厲害啊佩服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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