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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07年度起,未分配盈餘稅稅率降為5%

自107年度起,未分配盈餘稅稅率降為5% 為適度減輕須藉保留盈餘累積自有穩定資金之企業所得稅負,協助對外籌資不易及中小型新創企業累積未來轉型升級之投資動能,財政部於今年初公布所得稅制優化方案,其中有關營利事業未分配盈餘加徵營所稅之稅率,自107年度起由10%調降為5%。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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