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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申報綜合所得稅,於接到繳款書時,可否補報列舉扣除額?

未申報綜合所得稅,於接到繳款書時,可否補報列舉扣除額? 《賦稅》2013/1/16曾小姐詢問:本人因自行依照列舉扣除規定計算無應繳納稅款,故未辦理99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亦無完成稅額試算確認,最近收到綜合所得稅繳稅通知單,可否補申報列舉扣除?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說明,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3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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