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過許多地方的橋
看過許多次數的雲
喝過許多種類的酒
卻只愛過一個正當最好年齡的人』
──沈從文
十九年前,深深被電影《邊城》吸引,對於湘西鳳凰古城少女翠翠的愛情故事,一直忘不了。忘不了,是因為著迷。著迷,又因為凄美。無論文學、電影、繪畫,愛上的畫面總是離不開凄美這種調子。或許,一點點的遺憾,才令人難以忘懷,無法止息地追憶那段永不回來的國度。可是,凄美只能在劇情裡欣賞,相信沒誰會喜歡自己的生活與淒美沾上太多關係。
九年前,在《沈從文家書》看到沈從文寫給張兆和的四行詩,簡單淺淡的字句裡,漫延著一種浪漫的美感。只是,如此相愛的兩個人,也未必完全理解,張兆和在他死後重新整理他的稿子時才有深切的體會。愛情,有誰能夠完全理解完全掌控之內呢?
「六十多年過去了,面對書桌上這幾組文字,校閱後,我不知道是在夢中還是在翻閱別人的故事。經歷過荒誕離奇,但又極為平常,是我們這一代知識份子多多少少必須經歷的生活。有微笑,有痛楚;有恬適,有憤慨;有歡樂,也有撕心裂肺的難言之苦。從文同我相處,這一生,究竟是幸福還是不幸?得不到回答。我不理解他,不完全理解他。後來逐漸有了些理解,但是,真正懂得他的為人,懂得他一生承受的重壓,是在整理編選他遺稿的現在。過去不知道的,現在知道了;過去不明白的,現在明白了。他不是完人,卻是個稀有的善良的人。對人無機心,愛祖國,愛人民,助人為樂,為而不有,質實素樸,對萬匯百物充滿感情。
照我想,作為作家,只要有一本傳世之作,就不枉此生了。他的佳作不止一本。越是從爛紙堆裡翻到他越多的遺作,哪怕是零散的,有頭無尾的,有尾無頭的,就越覺斯人可貴。太晚了!為什麼在他有生之年,不能發掘他,理解他,從各方面去幫助他,反而有那麼多的矛盾得不到解決!悔之晚矣。
謹以此書奉獻給熱愛他的讀者,並表明我的一點點心跡。
張兆和
一九九五年八月二十三日晨」
17歲,是遇上愛情的最好季節。27歲,是最適當的結婚年齡。37歲……47歲……57歲……67歲……77歲……有誰會知道?那個才是正當最好年齡的人。
圖片翻拍自《沈從文家書》
《沈從文家書》沈從文、張兆和,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9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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